第807章 宜將剩勇追窮寇(第2/2頁)

要知道,團夥案子,通常都是多人作案,一個人的供詞,如果和其他幾個人都不相符的話,是不會被采信的。如果受了誰的好處,或者被誰“威脅”,想要提供些便利,甚至為其減輕罪責,風險就太大了,並且可操作度相當之低。

搞不好羊肉沒吃到惹一身騷。

通常也沒人敢放水。

當然,也有跟這些團夥牽扯過深,本身已經涉嫌嚴重犯罪的,那就無可奈何了,要不你冒險給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冒著被抓被從重處罰的危險,要不你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聰明人通常都會選擇後者。

有一定經驗的人都知道,在這樣大規模行動中,爭取寬大處理是最“劃算”的。

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這種被告多達數十人的大案子,法官在量刑的時候,從來都是秉承“首惡必究,脅從寬大”的原則。對民憤極大的首惡分子和主要團夥成員,從嚴懲處,以平息廣大群眾的憤怒之情,對那些惡行不彰的脅從人員,那就是秉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從寬處理,給他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如果一味的從嚴從重,將所有人不問首從,全部苛以重刑,那也不現實,一樣的會造成很嚴重的社會問題。

原因很簡單:這些團夥成員,也是有家人有親戚有朋友的,幾十個家庭“鬧起來”,不斷組織上訪,要求減輕處罰,對各級政府,各級政法機關也會造成巨大的壓力,對日常工作更是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上級領導肯定也不願意看到這種情形。

對團夥的脅從人員尚且寬大處理,對願意主動交代問題的內部人員,那就更加會寬大處理了。

袁懷英這也是給了他們一個機會。

再說,袁支隊何等樣人?

這樣一個厲害角色,既然出任了新盛縣政法系統的一哥,對新盛縣局內部和翟鶴北,薛良,展武等人靠得最近,牽扯最深的那少數幾個人,不可能心裏一點數都沒有。

這幾個,他是不會再給他們機會的。

也給不了!

隨著案子偵辦的深入,這些人都會成為重要的犯罪嫌疑人,是要和翟鶴北等人一起,站上被告席的。對這些人的處理,袁懷英也無法全部做主。

既然這樣,那還不如一上來就對他們采取雷霆手段。

直接抓起來!

也好給其他心存僥幸的人樹立幾個榜樣,敲一下警鐘。

同時,袁懷英也在全局幹部職工大會上反復宣講:允許戴罪立功!允許將功折罪!

這時候,正是用人之際,惟其如此,才能凝聚出最強的戰鬥力。

再說了,袁懷英巴巴的從市裏跑到新盛來當這個一把手,也不能一上來就在局裏抓上幾十個同志,真要這麽幹,他這個局長還當不當了?

在這個前提下,案子偵辦進行的相當順利。

薛良團夥和展武團夥也不是沒有漏網之魚,但是,跑掉的終究只是少數,追捕這些人的工作,專案組是基本上不會再幹了,全部交給新盛縣局的同志去完成。

這是個長期的工作,有些團夥分子,怕是終其一生都會逃亡在外,再也不敢回來了。

緊盯展武,是王為的工作。

他主要關注的,還是薛良案的兩個兇手的下落。

那兩個家夥,危險度很高。

如同王為當初所分析的那樣,這兩個兇手確實是展武從“道上”請來的“專業人員”,和青龍是同一類人。當然,名氣沒有青龍那麽大,身手應該也不如青龍那麽強悍。

一聽到是這麽個情況,王為就知道這事不好辦。

雖然展武按照他的要求試著再次聯系了那兩個人,但電話一接通展武一開口,對方就毫不客氣地掛斷了,再打過去,直接關機。

王為也知道,這些家夥的警惕性是非常之高的。尤其現在新盛縣的局面如此緊張,他們只要稍微有所知曉,就無論如何都不會再在新盛縣露面了,也不會再跟展武聯系。

這種人,是所有刑警最頭疼也最不願意面對的罪犯。

好在至少已經知道他們的來路,知道他們在道上是什麽外號,也知道怎麽才能聯系到他們,再慢慢設法吧。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總有落網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