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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就在慕玥撞見男朋友秦凱和室友那晞在女生宿舍樓下親吻的那晚,慕玥有生以來第一次做了件十分出格的事,她一個人跑去夜店喝酒,喝得爛醉,像她這樣紮眼的女孩,怎麽能躲過獵艷者的目光,一個直到現在她都不知姓甚名誰的陌生男人湊過去搭訕。

“小姐,你這麽一個大美女,怎麽一人兒喝悶酒啊?”

慕玥借著酒勁兒瞪了他一眼,沒搭話,繼續將杯中酒一飲而盡。

男人招呼酒保:“給這位小姐再來一組一樣的,我請。”

半小時後,慕玥覺得自己快把心肝肚肺都吐出來了,只感到一陣天旋地轉,這個時候,在夜店的門口一雙很有力的手攙住了她瘦弱的雙臂。

那雙手很溫暖,就像雪夜裏幫小女孩驅散寒冷擦亮的火柴——修長但有力的手指,是秦凱站在她面前按下快門時的那只手,如果這是一部狗血偶像劇裏的橋段,此刻她擡起頭,就會透過充滿霧氣的雙眼看見那張熟悉的臉,然後聽到他溫柔地抱歉,對不起,寶貝,是我的錯,我還是愛你的,在這個世界上,我只愛你一個——然而,現實遠沒有虛構的那麽荒唐曲折富有張力,現實是毫無意外的,是不堪的,也是絕望的。

陌生的街道,陌生的氣味,陌生的人,她眼前的一切都是冰冷而陌生的,只有深沉的嗓音仿佛是方才聽過的:“你醉了,別在這兒待著了,你一個人太危險了。”

她突然感到委屈極了,就撲倒在那個人的懷裏大哭起來,後來發生了什麽自己都記不清了,她只記得上了一台出租車,然後那個男人問她:“小姐,你住哪兒啊,我送你回去吧。”可她連回答的力氣都沒有,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醒來的時候,她發現自己全身赤裸睡在一家快捷酒店的雙人床上,床單上面,斑斑點點的血跡已經變成了深紅色,而床頭櫃上,一疊人民幣上壓著一枚做工粗糙的金戒指,那枚戒指的樣子醜陋極了,就跟她此刻的心情一樣不堪。

眼淚模糊了雙眼,慕玥不敢再去看那些東西,哪怕多看一眼,都是在折磨自己。那晚發生的一切只是個噩夢,如果可能的話,她更願意就此長睡不醒——就在那晞向她坦白,當初她是怎麽拖住秦凱的昨晚,她仿佛又看見了那枚醜陋不堪的戒指,又猝不及防地掉入了那個可怕的噩夢裏,對她來說,那段記憶就是她的煉獄。

她還記得當時自己胡亂地穿起衣服驚慌失措地跑出酒店,站在清晨九點的北京街頭,好像一只迷失在叢林裏的無助小鹿,陽光是那麽晃眼,汽車的鳴笛聲是那麽刺耳,所有經過的行人都在看她,議論她,他們都在說她,好臟。

時間只過了短短的二十四小時,可一切都改變了,她的世界再也回不去了,她和秦凱再也回不去了,她沒臉再去面對曾經深愛的人,神情恍惚的她試探性地往前跨了一步,一輛車幾乎擦著她的身體呼嘯而過,車主叫罵著駛遠了,她的耳朵裏只剩下一句咆哮:“你丫找死啊!有病吧!”

是啊,我有病,而且,還病得不輕。

這個時候,反而湧進她腦海裏的是一部美國電影,裏面有她曾以為最絕望的愛情:男主角用他憂郁的藍眼睛看著女友上了嫖客的車——這個原本生活得順風順水的女大學生,卻因為深愛他而變得墮落——他在公廁外聽著男人玷汙心上人發出的呻吟,默默地淚流滿面,然後在深夜,獨自迷失於鬧市區的街頭,口中喃喃說著:“The girl is dead.”

The girl is dead.

人們總是不知道,一次小小的偏差或者一次無傷大雅的玩笑會帶給別人怎樣巨大的傷害,在某些躁動的情緒背後,究竟是人與人的彼此算計,還是命運在捉弄著幼稚的曾經,無人知曉的真相被難堪、鈍痛、殘酷塗鴉成一幅鬼魅的畫,就像道連·格雷的畫像一般,每一次墮落,都會讓畫中人的容顏枯萎,顏色掉落,從眼睛裏爬出蠹蟲,直到變得醜陋不堪。可人在墜落時的快感,讓他們暫時顧及不到這許多,只為享受片刻的麻醉,哪管透支了日後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