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3/3頁)

她要起訴離婚,並不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起訴後,審查需要些時間。

姜秋宜讓林珊珊安心等著,不要著急。

之前卓鵬想欺負她,逼她去離婚,無非是看她沒錢沒勢,也找不到人幫忙。

但現在不同。

她姜秋宜,正愁錢多得沒地花。

哦,正確來說,是愁沒地花陸明承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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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審查結束出來前,姜秋宜被黎妙拉著去了趟巴黎。

兩人坐私人飛機出門,舒舒服服睡到目的地,度假般的在巴黎購物。

待了幾天,兩人大包小包回國。

姜秋宜落地時,意外看到了陸明承的信息。

陸明承:【我在機場,落地跟我說。】

姜秋宜:【?】

沒多久,夫妻倆碰面。

霍尋過來接黎妙,兩邊打了招呼,便各自回家。

上車後,姜秋宜看向旁邊看文件的男人,想了想問:“你怎麽會去機場?”

陸明承:“前兩天出差,今天回來。”

姜秋宜懂了。

他不是特意去接自己的,只是順便。

她“嗯”了聲,正想轉開話題,陸明承遞給她一個文件袋。

姜秋宜一怔,看著問:“這是什麽?”

“打開看看。”

姜秋宜遲疑地打開,在看到裏面的東西後,愣了下:“門店的購買合同?”

陸明承:“嗯。”

“……”姜秋宜“哦”了聲,隨口道:“你給我幹嘛?”

陸明承點了點產權證:“打開。”

姜秋宜翻開,在看到產權證上的名字後,愣怔了片刻。

“你……寫我名字幹嘛?”

陸明承聽著,覺得好笑:“買給你的不寫你名字寫誰的?”

姜秋宜抿唇,看他:“買給我的?”

陸明承應著,淡聲道:“嗯,這門店所有權歸你,你開店沒有租金壓力,會輕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