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大事(第2/2頁)
“1995年1月10日,給L二十萬!”
“經過我們了解,1994年11月份,朱建國還是機械廠副廠長!
1995年1月份水利廳正式行文,委任朱建國擔任機械廠廠長一職!
這個L是誰?
從筆記本上的記載可以分析,正是朱建國給L送了十萬塊錢,才被提拔為廠長,然後升任廠長後,又送了二十萬作為感謝!”
王處長的話讓蘇廳長的臉色更加陰沉,L是誰?
能夠絕對廳屬國營工廠廠長的任命,毫無疑問,是黨組成員之一。
目標指向很明確。
“1995年5月20日,給L200萬!
經過我們偵查員的仔細查賬,在往年的賬目中發現了問題!
朱建國上任之後,就打著搞第三產,辦家具廠的名義,采購了一批珍貴紅木!
賬目上記載這批紅木價值二千萬,記錄的是海南黃花梨!
以每方十萬的價格購入的!
紅木購進之後,家具廠卻遲遲沒有了下文!
朱建國此舉也把機械廠的家底給掏空。
當時機械廠的職工非常反應強烈,一些老幹部甚至跑到水利廳告狀!
也就是這個時間段,朱建國給這位L送了二百萬,此後朱建國背了一個警告處分,便不了了之。”
說道這裏,王處長停頓了一下,喝了一口水,才繼續說道:“但是經過專家的鑒定,這批賬目上記載的海南黃花梨,實際上是越南黃花梨!
按照專家的說法,五年前越南黃花梨的市場價是兩萬塊錢一方!
也就是說,單這一筆朱建國就從中牟利一千六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