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大事(第2/2頁)

“1995年1月10日,給L二十萬!”

“經過我們了解,1994年11月份,朱建國還是機械廠副廠長!

1995年1月份水利廳正式行文,委任朱建國擔任機械廠廠長一職!

這個L是誰?

從筆記本上的記載可以分析,正是朱建國給L送了十萬塊錢,才被提拔為廠長,然後升任廠長後,又送了二十萬作為感謝!”

王處長的話讓蘇廳長的臉色更加陰沉,L是誰?

能夠絕對廳屬國營工廠廠長的任命,毫無疑問,是黨組成員之一。

目標指向很明確。

“1995年5月20日,給L200萬!

經過我們偵查員的仔細查賬,在往年的賬目中發現了問題!

朱建國上任之後,就打著搞第三產,辦家具廠的名義,采購了一批珍貴紅木!

賬目上記載這批紅木價值二千萬,記錄的是海南黃花梨!

以每方十萬的價格購入的!

紅木購進之後,家具廠卻遲遲沒有了下文!

朱建國此舉也把機械廠的家底給掏空。

當時機械廠的職工非常反應強烈,一些老幹部甚至跑到水利廳告狀!

也就是這個時間段,朱建國給這位L送了二百萬,此後朱建國背了一個警告處分,便不了了之。”

說道這裏,王處長停頓了一下,喝了一口水,才繼續說道:“但是經過專家的鑒定,這批賬目上記載的海南黃花梨,實際上是越南黃花梨!

按照專家的說法,五年前越南黃花梨的市場價是兩萬塊錢一方!

也就是說,單這一筆朱建國就從中牟利一千六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