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第2/3頁)
最多只有人證,沒有物證。
就算是人證,好多受害人也不敢出來指認。
關鍵是,潘龍他們這幫人,以前勒索的數額都不大。
幾百塊錢,最多的也就是幾千塊錢。
按照刑法,也就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聽這樣,誰還敢出來指認。
潘龍出來,能繞得了他們?
他們還要不要在潘莊待下去了?
都是自認倒黴完事。
就當是破財消災了。
但是這一次不一樣了,當天中午張建國就找到潘所長,拿出二十萬來,要求潘所長擺平潘龍。
二十萬,在2001年,購買力還是很大的。
這些錢,夠一個派出所一年的經費。
也能在江湖上買好幾條人命。
十萬現金加兩輛面包車放到潘所長面前。
潘所長自然清楚怎麽選。
最重要的是,潘所長看到了淮海公司的決心。
人家拿二十萬出來捐贈給派出所,求平安,這只是不願意手上沾灰。
潘所長整天和犯罪分子,江湖中人打交道,太清楚了,就潘龍他們七八個人的小命,在江湖上也就值五十萬。
雖然這一次依然沒有足夠的證據定潘龍的罪。
不過,派出所想要拿捏潘龍,還是很輕松的。
“潘叔,這次我可沒惹事啊!”進了派出所,潘龍是一點都不緊張。
“沒惹事?尋釁滋事,昨天晚上砸人家玻璃,往人家院子裏扔大糞是你們吧?”潘所長板著臉問道。
“是他們先動手打人的!外鄉人跑到咱們潘莊鎮來欺負人!
你看看,我肚子上還青著呢!
你們派出所也不管!
我只能自己給自己出氣,我打不過他們,扔大糞出出氣,這也犯法啊?”潘龍老神在在的,對自己扔大糞的事一點都不隱瞞。
也知道隱瞞不了。
潘龍碼定,這點事也就夠拘留的。
心裏已經開始考慮,等出去,怎麽泡制淮海公司了。
可惜,這次他失算了。
潘龍承認扔大糞,砸玻璃剩下的就簡單了。
簽完字,被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對潘龍等人行政拘留十五天。
十五天之後,潘龍幾個人剛剛走出拘留所,還沒回到家裏。
又被潘所長帶人抓進派出所。
倒賣黃……色……光盤,處以行政拘留七天。
七天後,潘龍再次被放出來。
剛剛走出拘留所,又被帶回了派出所,騷擾女性,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
這些可都是有證據的,過去因為潘龍他們類似的事情太多了,根本處理不過來。
因為潘龍這夥人,每個星期都要去派出所待一兩天,每個月都會被拘留一回。
好多案子還沒來得及處理,人就先進去了,只能先放到一邊。
這一次,潘所長鐵了心要整治潘龍。
所以,很耐心的慢慢調理他。
一次拿出一件事來,不夠判刑不要緊,夠拘留就行。
到最後實在找不出案子拘留了不要緊,還可以扣押四十八小時。
前腳走出派出所,後腳接著弄回來。
潘龍一夥人可以說被整的欲仙欲死。
正應了那句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當然這是後話。
專家組在小清河項目待了一天,挑出一百多條問題。
第三天,大家沒有繼續去工地現場跳問題。
兩天的時間,挑的問題已經差不多了。
雖然還存在其他問題,可是那不是現階段的問道。
需要隨著工程的進度,才會逐漸暴露出來。
專家組在索菲特酒店會議室,開始根據工地上發現的各種問題,討論解決方案。
逐條逐條的通過。
然後匯總,整理出一套執行的標準。
最先出來的是臨時生活區和臨時辦公區,臨時倉庫等臨時設施的建設標準。
建設標準非常詳細的規定了辦公室的面積,工人宿舍的人均住宿面積。
標準出來後,余慶陽直接把標準下發給各個分公司。
“余總,您這個標準是不是太嚴格了?
工人宿舍全部安裝空調,不允許使用電褥子!
這個,那些包工頭肯定不舍得花這個錢。
不說買空調的錢,但是電費就是一項不小的開支。”邢翔看著新制定的臨建標準有些不確定的問道。
“還有別的什麽疑問?”
“還有這個,統一服裝!
您也知道,工地上工人流動性比較大!
好多工人今天來,明天不來!
怎麽統一?
那些公司的管理人員還行,下面分包的包工頭,統一安全帽還行,統一服裝,肯定不會同意的。
肯定會炸鍋。”邢翔也不客氣拿著臨建標準,直接開始提出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