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五章 進入PPP時代(第2/2頁)

“董事長,我們公司要為他們提供貸款?”

“提供什麽貸款?我們是投資公司,又不是銀行!

他們有項目,但是缺少資金,而我們不缺資金,缺項目啊!

那些建築公司收過來,咱們就有三十多家公司要養活,不多找點項目怎麽成?”

“董事長,這類的投資我們沒有操作過啊!按照旅遊路或者黃河大橋的模式嗎?”

“不一定,根據情況吧!當然能夠按照旅遊路的模式來,那是最好的!

按照黃河大橋的模式也可以,但是我認為更多的可能是按照經十路的模式來運作!”

旅遊路,黃河大橋,經十路是三種不同的投資回報模式。

旅遊路是地方政府以土地抵償工程款,黃河大橋則是交通部門進行授權,授權華禹收取一定時間段的過橋費作為投資回報。

而經十路則又是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模式,工程款由華禹集團進行墊付,然後泉水市政府在經十路建成之後,逐年支付給華禹集團工程款,當然還包括墊付資金的利息。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地方政府肯定願意采用後面的一種方式,因為後面的一種,各種因素都在政府的控制範圍之內。

但是,對華禹來說,采用第一種,旅遊路那種以地皮抵償工程款的方式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