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請吃飯(第2/3頁)

一家企業,特別是大企業在招聘基層,中層管理層或者是中高層職員,或敏感崗位人員的時候,非常在意被招募者的背景。為避免誤導特別聲明:說的是東唐獵頭,並非高巖獵頭。

獵頭公司一方面業務是挖人,一方面的業務是調查人,第二個業務很多會下放和外包給偵探社。一來,偵探社是獵頭公司要專業。二來,在調查期間,不可避免的會觸及隱私保護等相關法律,需要偵探社來扛一波。為什麽呢?

比如一位叫礦石的人去某公司應聘主管,公司對礦石的簡歷很滿意,但是因為崗位的敏感性,想知道礦石更多的個人信息,於是就委托獵頭公司進行了解。獵頭公司會將礦石的信息盡數交給公司,包括出生地,父母兄弟姐妹情況,學校期間成績和行為。在以前工作單位做了什麽好事和壞事。住院過幾次,因為什麽住院,違章過幾次,什麽原因違章,去過幾次派出所,原因是什麽……(由於是東唐,無法得到這麽詳細的資料,只是舉個例子。高巖獵頭的各方面能力要比東唐強。至於為什麽,蝦不知。)

礦石得知自己的隱私信息被公司獲得,非常憤怒,於是將公司告上法庭。公司就可以用合法的委托書,轉嫁司法風險。表示自己的信息是從獵頭公司處獲取,獵頭公司要應對礦石的起訴。

開庭後,獵頭公司會表示,公司在對礦石公開信息了解期間,有人接觸公司,願意出售礦石的信息。獵頭公司購買了信息,獵頭公司只承擔沒有審核隱私的責任,不承擔挖掘隱私的責任。沒有審核隱私意思是獵頭公司沒有分清楚哪些是隱私,哪些是公開的信息,畢竟現在一些行為是否屬於隱私還處於爭論階段。

礦石只能再起訴偵探社,偵探社經過查證,是前偵探社的員工在離職後,借用偵探社的名義對礦石隱私信息進行了收集。

很無聊又一心要肝到底的礦石對此人進行了起訴,這時候起訴主體從單位跳到了個人,這人在法庭上很幹脆的認了。

根據法律規定: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顯然不構成犯罪,而且也沒有大肆散布,只取最低懲罰。由於其是個體,礦石的民事賠償也會非常低。

為什麽獵頭公司和偵探社不可能扛呢?首先獵頭公司人員配置嚴密,你說這人離職了,如果這人沒有離職,必然會留下蛛絲馬跡。偵探社多是一人或者三五人組成,屬於個體性質,只要有一份離職書,口徑一致,就挑不出毛病。無恥點的還可以再次雇傭黑鍋。

無論是個體還是公司,泄漏隱私是要繳納罰金的。個人泄漏隱私並不需要繳納罰金。再者還有重復犯罪,獵頭公司第一次被罰一百,第二次可能就是兩百,甚至五百。有第三次的話,公司可能都會被取締。

開始分析礦石利益,礦石失去了一次得到職位的機會,起訴公司、獵頭公司和偵探社的費用基本由礦石自己承擔。起訴個人的費用由個人承擔。浪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就不提了。

很常見X寶店主泄漏客戶資料,怎麽處罰呢?店主被X寶扣分,然後就木有了。就算是這樣,客戶舉證也是非常難的,處罰也難以執行,多數人就勸客戶不要太較真。至於司法介入,請不要想太多。

這裏也是法律本身存在問題,比如你在網上編造謊言詆毀一位公眾人物,假設是一位明星,明星粉絲就不說了,明星本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會不惜血本的討要公道。就算你說的是真話,明星也要起訴你,最少這樣顯得他很無辜。假設你在網上詆毀你的鄰居,你鄰居可能通過法律渠道維權嗎?當然不,最多打你一頓。

……

寒子的偵探所相當湊合,就開設在小區的商品房內。寒子租借了房子,申請掛牌後偵探社就成立了。不過由於寒子有案底,雖然偵探社屬於寒子經營,但是明面老板是寒子的好友莫蔚。

現在偵探社只有寒子一個人,也許只會有她一個人。偵探社沒有任何偵探氣息,倒不如說寒子搬了個家。

“這偵探社也太接地氣了。”曹雲看寒子包水餃:“開張前請客也很接地氣。”洗手,幫忙一起包。

寒子道:“我一直想著請你吃飯,特別是你上次你來我家,連基本招待都沒有,心裏很過意不去。搬家後第一個念頭就是請你到家裏吃飯。”

“這麽有心,心意我領了。”

寒子問:“你女朋友呢?讓她一起過來。”

曹雲知道寒子是客套,不過自己現在是有女友的人,如果自己不和女友說明一下,並且邀請她,似乎說不過去。曹雲電話聯系林落:“落落,寒子剛搬家,包水餃,你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