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 曹雲之怒(第2/3頁)

“李局長,現在是最後通牒,你有三個小時考慮時間。三個小時之後,你沒有下令銷毀和鬣狗有關的證據與档案,我們將每小時送上一具屍體。”走叉道:“大丈夫敢作敢當,呵呵,李局長,你呢?你是大丈夫嗎?”

李龍和走叉都沒有詳細說明档案內容細節,這不需要。李龍也可以虛以為蛇,明銷毀,暗拷貝。但李龍必須要有糊弄過走叉的本事。就昨晚的情況來看,走叉對警方的行動可以說是了如指掌。

如果沒有昨晚的事,走叉開的條件顯然很出格,李龍必然不會答應。但昨晚是警方的錯,那現在怎麽辦呢?

銷毀所有档案和證據並非沒有先例,在HK黑和東黑中都有一個叫洗白的東西。可以參考下HK電影江湖。某大佬決定收業,警方會配合大佬收業,前提是警方無法將大佬定罪。還有一種就是汙點證人,為了保護他們的安全,他們档案有可能被銷毀。另外一種是臥底,大臥底。在臥底期間,不可避免的會做一些壞事,當他完成工作後,這部分和他有關的犯罪档案會被封存或者銷毀。

什麽?你做臥底不做一點壞事,還要人家相信你,服氣你?以德服人嗎?

李龍沒有決定權,半個小時後,他前往檢方大樓會議室參加會議。

會議第一個問題,不同意會殺人嗎?

李龍回答:會。因為已經有三具屍體。

會議第二個問題:昨晚行動是錯的嗎?

李龍回答:沒錯,但因為我實力不如人家,所以錯了。

第三個問題:有多少档案?

李龍回答:可以確定和鬣狗有關的案件一共十五起,大部分是暴力傷人,恐嚇,威脅,劫持,竊聽,非法持械等罪名,還有就是三名三腳貓人員遇害案的重特大案件。

珍妮的手出現在西斯後備箱,法理上不能確定是鬣狗幹的,最大嫌疑人還是西斯。

參與會議的美國聯絡員道:“相比已經去世的人,我們更關心還活著的人質。”

檢察長問:“司馬落,你什麽看法?”臨時把司馬落叫來開會,司馬落雖然請大假,但他很得檢察長的信任。

司馬落道:“我內心很糾結。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我們肯定不能同意。同時也要考慮到如果我們同意了,將鬣狗洗白,那鬣狗將來會不會不再犯罪呢?或者是大大減少鬣狗公然犯罪的可能呢?既然我們現在無法覆滅鬣狗,事關七條人命,最主要是……我不知道該怎麽選擇。”

檢察長看李龍:“李局長,你正式上任局長之職不到兩個月。如果選擇答應鬣狗的要求,你很可能要為此買單。反過來說,我們有反對鬣狗要求的依據:必須維護法律尊嚴。所以這件事我建議由李局長你來決定。”

李龍:“我負責是應該的,昨晚行動是我個人英雄主義作祟。成則王,敗則寇,這是很現實的社會鐵律。但如果就這麽答應鬣狗條件,我不服氣。”

“你的意思呢?”

李龍:“我再和他談,我們可以清除除走叉和鬣狗老板之外所有人之前的犯罪档案的記錄。也就是說,鬣狗團夥成員以前幹過什麽,我們既往不咎,但是必須由走叉和鬣狗老板負責。”

檢察長:“追首犯,放從犯。這招可以,還可以直接挑撥他們的關系。如果我們公開這件事,說不準會有被洗白的鬣狗願意幫助我們咬死走叉。但問題是,他們會答應嗎?”

李龍:“我認為會,走叉是一個驕傲不可一世的人。他甚至會喜歡我們的提議,享受這項挑戰。”

檢察長點頭,問在座的人:“在法律上有什麽問題嗎?”

……

高山律師所。

曹雲和雲隱正在吃午飯,這是特別為他們弄的一份食物。原本高山杏作陪,詢問很多問題,但是曹雲和雲隱兩人一聲不吭。魏君悄悄拉走了高山杏。

一分鐘後,曹雲和雲隱夾菜的筷子碰在一起。

“怎麽樣?”

“怎麽樣?”

“怎麽樣?”

“怎麽樣?”

那邊已經踩椅子,拍桌子。其他人則專心工作,當沒聽見。

“兇什麽兇?你打的過我嗎?”

“我揍你你敢還手嗎?”

“不敢,怎麽著,打啊,來啊。”

曹雲一砸手中筷子:“打你妹。”轉身,走人,上樓,回房。

曹雲離開,大家才聚攏過來,高山杏問:“你們到底怎麽了?”

雲隱坐下,頭放在桌子上,許久後回答:“我把他賣了。”

“賣?”

雲隱擡頭,看大家:“昨天曹雲是去談判的,七條人命。我表面是陪同他,實際上是警方的線人。警方根據我提供的線報行動,沒想到被走叉算計。曹雲那邊已經談下來三條人命,並且掌握了局勢。因為警方的介入,導致談判無疾而終。所以……但這家夥,不給我松綁,就看著我被捆著躺在地上半小時,哪有這樣做朋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