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三章 失竊(第2/3頁)

老板疑問:“資金不到位真的屬於不可抗力嗎?”

曹雲解釋道:“我剛才說了,需要有客觀條件,真的沒錢的情況下屬於不可抗力。所以老板要注意,下次買東西的時候千萬要記住不可抗力這個詞是很糟糕的詞。其次民訴誰主張,誰舉證,你們提出了問題,對方回答了問題,並且提供證據表明自己賬戶上沒錢。你們要反過來證明對方賬戶沒錢並非客觀原因。銀河是大財團,我相信這只是房地產子公司部門行為,把事情鬧大,對你們沒有壞處。如你所想,大部分人都不會理解沒錢屬於不可抗力,會支持你們……老板,是什麽時候的事?”

老板說了一個日期,曹雲計算,銀河律師所組團為開發商辯護的日期,竟然和大宇島井下案二審日期只差一天,何英是銀河律師團中一位律師。這對於井下案來說,是一個很有力的踩何英的旁證。

老板問:“三位律師,如果我們想要走法律渠道,繼續打官司應該怎麽打?”

曹雲道:“你們要找大律師所,有能力調查銀河子公司財務情況的律師所。同時還要收集情報。比如這家開發商在沒有資金的情況下,同公司有沒有其他工程項目在動工之類的信息”

老板苦笑:“只能是找記者了?”

曹雲點頭:“這是個捷徑。老魏,你是弱勢群體,不用怕他們。事情沒曝光,你惹不起他們。事情一曝光,他們惹不起你們。”

老板站起來:“謝謝,謝謝三位,你們吃,我先去忙。”

老魏簽署的購房合同屬於比較典型的合同陷阱之一。不過這種事應該只有小開發商會這麽幹,銀河子公司這麽幹就太下作了。另外類似的商業合同陷阱還有大家都知道的定金和訂金之間的區別。

想了一會,曹雲撥打孫雪衣電話,孫雪衣接電話:“嗨,好久不見。”

“聽起來你還在工作?”很遲了。

孫雪衣:“工作一小時,散步十分鐘,現在是十分鐘時間。你找我應該有正事?好事還是壞事?”

曹雲笑了笑:“可能是我多管閑事,我個人認為銀河房產公司在砸招牌。”

“怎麽回事……銀河不關我事……”

曹雲道:“那就算了,是我多管閑事。”

孫雪衣忙道:“說說,我挺好奇的。”

“呵呵。”

孫雪衣:“給我台階和一點面子好不好?”

曹雲道:“情況是這樣……”

孫雪衣聽完,道:“看時間這事情應該是我擔任銀河代理總裁時發生的事。集團對子公司的管理缺乏厚度或者管控太嚴都是集團公司普遍存在的弊病。這件事我想應該會妥善處理。曹雲,我一直有個想法,能不能請第三方對公司進行財務等方面的監督。”

孫雪衣在擔任代總裁時候發現,因為集團的規模越來越大,子公司的老總權限也越來越大,導致了職務侵占之事屢有發生。不過這種事不方便報警,抓了子公司老總對集團一點好處都沒有。孫雪衣希望通過內部財務監督處理這些問題。

宇宙這一點走在前面,宇宙律師所是集團附屬部門,一旦行政財務發現問題,就會通知他們進行調查處理。銀河律師所屬於子公司,他們以盈利為主。

兩個集團都有自己的法務部,法務部負責的內容是和集團內外運作有關的事情。諸如審定,擬定合同,陪同高管與其他企業或者公司進行商務談判等。

孫雪衣只是恰巧想到這點,於是說明這點,並沒有邀請曹雲的意思。曹雲也就電話裏和孫雪衣稍微探討了幾句,大家很有禮貌的中斷談話,各掛電話。

曹雲掛電話,令狐蘭和雲隱聽的七七八八,雲隱道:“看來小道消息十有八九是真的,孫雪衣即將重回銀河。”

曹雲苦笑:“實際上我早幾個月就已經知道這件事,但是我想破頭也不知道怎麽盈利。不好意思接電話……喂……寒子?OK,我馬上過去。”

曹雲站起來:“寒子那邊有事,我得走。雲隱,幫我送蘭律師回家。”

雲隱打個OK手勢:“去吧,我買單……蘭律師,曹可樂走了,我們要不要換紅酒?”

令狐蘭道:“換,不過這裏有好酒嗎?”

雲隱拿手機:“我讓人送兩瓶過來。”曹可樂的離開瞬間提升了排档的档次。

……

寒子所住小區地下車庫,警察正在勘察現場。寒子在一邊與保險公司還有物業人員理論。

曹雲停車一邊,走過去道:“我是她的律師,有什麽事?”

簡單點說,寒子剛買不到二十天,價值六十萬的新車被偷了。寒子購買了盜搶險,按照道理來說,保險公司要賠償寒子的損失。

在三個月前,寒子購買了地下停車位,和物業簽署的管理協議。每個月寒子必須繳納八十元管理費,繳納數千元修繕維護費,另外在合同中清楚寫明,物業承擔除賠償以外的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