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消滅壞人(第3/3頁)

曹雲立刻鼓掌,這種精神必須表揚。大家紛紛鼓掌,你隨便改。

這裏要解釋下錢的概念,對大部分人來說五十萬刀很多,綜合計算是不是對富人誇大其詞?諸如電視劇中動不動就是十萬年,五萬年的壽命類似呢?實則不然,金字塔頂部富豪賺錢的速度是極為可怕的,以國內首富來說,人家每天財富增加六千萬美元。就算十億美元,只不過是人家半個月的收入而已。普通人半個月收入能幹嘛?能開一個這麽大的遊戲,玩的這麽開心嗎?

前文提到的邊際效益,當一個人每天收入以十萬計算後,金錢帶給此人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就會大幅度降低。窮人的幸福增值就是賺錢,錢能帶來實際的幸福。富人也是人,他們也需要幸福增值。很多富豪在成功之後就會做一些能吸引自己興趣的事。有好的也有壞的,諸如索羅斯,錢已經沒意思了,開始全球玩政。有輿論分析認為,索羅斯的真正意圖是向全世界輸出美國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實際上就是錢太多,想玩點別的富豪玩不動的東西,以此收獲成就感。他多次成功出資策劃那個什麽……其朝裏面扔的錢都是以億計算的。

富豪對大名城的投資,相當於,日賺兩百元的人花費五、六百元。

管家開始念讀修改後的規則:

第一:大名城第一階段遊戲以控辯法庭為主,確立曹雲、歐陽逸為辯護律師,如一人不願意辯護,另外一人可以辯護。如兩人不願意辯護,扣除兩人一百萬刀獎金,從大名城外雇傭律師進行辯護。

第二:檢控官九尾和令狐恬兒,情況和辯方類似。

第三:取消節目宗旨:找出最後一名壞人,廢除壞人卡。本節目改變成為闖關遊戲,越是走到最後,越可能拿到更高獎金。

“臥槽。”曹雲聽到這裏,拍案而起:“你們說廢就廢?還有沒有王法?有沒有契約精神?”叔可忍,嬸不可忍。

所有人一瞬間怔住,曹雲竟然是最後一張壞人卡的擁有者。

犯壹案,曹雲派遣寒子忽悠陪審團,最終壞人勝利,由於大家認為寒子是反向風投者,所以沒有懷疑曹雲的立場。曹雲和犯貳平分四百萬。

犯貳案,曹雲拒絕為犯貳辯護,陪審團判定犯貳罪名不成立。烈焰翻出底牌,證明犯貳是真罪犯,壞人再次勝出。曹雲獨得四百萬。

犯叁案,曹雲加入控方,陪審團裁定犯叁無罪。烈焰沒有給出對錯,好人均分五百萬,壞人曹獨得兩百萬。

最可惡的是,這家夥拿寒子當擋箭牌裝大尾巴狼。一會熱心開導控方,一會又暗中忽悠陪審團。甚至連其最親密的戰友寒子都被蒙在鼓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