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誠實與謊言(上)(第3/3頁)

九尾:“有沒有辦法動用十人營的力量去調查烈焰?比如打個廣告:我知道你是十人營的成員……算了,別笑了。”

桑尼:“不過你的提議挺有意思,十人營中有一個人是可以利用的。你是富二代,能不能出點錢雇鏡頭,讓鏡頭栽贓越三尺是烈焰團夥的人?一旦栽贓成功,官方就有名目對越三尺進行全面調查,甚至包括越傳在內。”

九尾正色道:“我不會用非法手段去達到任何目的。”

桑尼:“鏡頭很便宜的。”

九尾堅持道:“你也說李龍有可能信任我是因為我日常的行為,如果我……”

桑尼無奈:“OK,知道了。看來主動出擊的唯一突破口只有曹雲了,把他腦子挖出來就可以了……或者是找到曹雲的痛腳,我們可以雇傭鏡頭誣陷寒子,高山杏,葉瀾……好,當我沒說。不用歪門邪道,怎麽鬥得過歪門邪道?唉……我還沒娶妻,不想這麽年輕就死在街頭。”

“後悔卷進來?”

“後悔,但又感覺很好玩的樣子。”

……

陸一航案預審庭,陸一航否認了檢方對於自己的指控。認為自己沒有教唆李寶在法庭上撒謊。

業內都很關注陸一航案,對此事看法不一。在諸多職務犯罪中,通常都有實證,比如侵占罪等。

以前文說的美國佬真實新聞為例,一群自己人欺淩一位自己人,欺淩者的父母去美國找關系,希望用錢把事情壓下去,結果因為賄行罪被捕。假設這個情況沒有錄音,也沒有直接的贓物,那麽法庭是否采納他們賄行對象的單方面證詞呢?

法庭是否采納一面之詞有很多方面的考量,首先是需要考慮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利益關系,是不是認識等。其次,證人是否可能因為證詞而得利。比如因為拒絕賂賄被媒體大加吹捧,並且因此升官者,就屬於得利。再次,證人所說情況是否符合對方的利益。最後是客觀考量,必須客觀考慮到高巖人民有這樣的日常習慣。

陸一航案中,法庭必須先考量遺書證詞的有效性。

庭審開始後,九尾毫不客氣,火力全開,完整的述說了遺書證詞可信度不容置疑,陸一航甚至沒有得到反對和說話的機會。

這自然也是因為遺書證物的特殊性,陸一航和李寶沒有利益沖突,陸一航幫助了李寶,李寶不僅不感謝陸一航,還在遺書中罵了陸一航。

陸一航采取了正常也正確的辯護態度,但是他忽略了對手是九尾,陣地戰無敵的九尾。九尾已經表明遺書是戰場,陸一航在遺書這個戰場是不可能戰勝九尾的。但是因為九尾對遺書說的太多,潛意識的引導陸一航必須在遺書戰場決一死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