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決定

正如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在這個年代,職業選擇同樣不是一個人的事情,還牽扯到身邊的親人。

林伯清和鄧秀蓮自然不想兒子出外創業。

在他們的觀念中,在單位上班安穩,每月有固定工資,吃喝不愁,他們只希望林子軒和慕姍姍趕緊生個孩子,把孩子養大,這一輩子就算是圓滿了。

這才是人一生應該做的事。

不過,如果兒子真的想去創業,他們也只好默默的支持。

李虹倒是鼓勵女婿出去闖一闖,林子軒的年紀太輕,能成為藝術中心制作部門的副主任已經是破格提拔了。

體制內有嚴格的年齡限制,想要升為正主任至少要到30歲,35歲以後才可能坐到李虹的位子,成為單位的一把手。

這還是在沒有任何波折的情況下。

如果不是一心走仕途的話,留在體制內還不如出去創業。

如今正是一個全民下海的時代,京城演藝圈越來越多的人出去單幹,幾個人合夥成立影視公司,民營投資商進場,整個行業出現了繁榮的景象。

以林子軒的能力,就算弄不成大企業,開個小公司每年賺個上百萬完全沒問題。

李虹對這個女婿有信心,她不想林子軒和慕姍姍有多大的出息,只要過上富足的生活就夠了,這要比在體制內熬資歷更為輕松。

慕致遠則是另一種想法,他同樣支持林子軒離開體制,但不是李虹所說的每年賺個上百萬就滿足了,而是到外邊鍛煉一番,打磨打磨。

“趁著年輕,出去闖闖,鍛煉鍛煉,過幾年要覺得不適應再回來不遲。”慕致遠鼓勵道。

李虹和慕致遠的想法反映了這個時代華國的一種風潮。

在國家的大力提倡下,公職人員停薪留職,下海經商的不在少數,這些人有些賺了大錢,有些則在商場摸爬滾打幾年,覺得累了就繼續回單位上班。

當然,這些人或許會因此錯過晉升的機會,從此在單位做冷板凳,沒有出頭之日。

這就是有所得就會有所失,沒人能占盡好處,全看各人的選擇和機遇。

和兩邊的家人溝通後,林子軒有了出去闖的想法,準備辦理停薪留職,這也算是給自己留條退路,不過不是現在,他至少要把手頭上的事情處理完才行。

再說,即便要開公司,也要準備好第一個項目,寫好劇本,拉好投資,出去就能拍戲,而不是出去之後再說,他還沒有那麽魯莽。

做出決定後,他第一個要通知的對象是一直想單幹的馮小剛。

“這個好啊,那咱們開張的第一部戲拍什麽,是電視劇還是電影?”馮小剛興奮道。

“馮哥你覺得呢?”林子軒反問道。

“電視劇咱們熟,拍出來有路子能賣出去,電影的話有點懸,現在電影市場不景氣,我雖說想拍電影,可咱們辦公司是為了賺錢,不能賠了,還是拍電視劇吧。”馮小剛理智的分析道。

“先弄劇本吧,甭管電影還是電視劇,能拉到投資就行。”林子軒決定道。

“那我手頭的這部戲怎麽辦?”馮小剛詢問道。

“這部戲前期籌備都弄好了,你還是拍了吧,咱們就算單幹也要等到年底,尤哥拍戲還沒回來呢。”林子軒回應道,“這就是一部室內戲,對馮哥你沒難度,你不是正想和陳道明合作一把麽?這次機會來了。”

林子軒給馮小剛安排下半年要拍的電視劇叫做《一地雞毛》,總共只有十集。

講的是眼下華國城市裏在單位上班的普通人日常的生活狀態,男主角剛剛畢業,在機關單位上班,還沒有分到房子,只能在局促中和女友經營著他們瑣碎而微小的幸福。

在單位裏,辦公室裏的人為了一點點小利益而勾心鬥角。

在這種環境下,男主角從剛開始的無所顧忌到逐漸適應了這種氛圍,並成為其中的一員。

這就是這個年代大部分華國小市民階層的日常生活,細碎而真實。

整部劇的場景不多,投資不大,主要還是靠演員的演技支撐,男主角邀請的是陳道明,女主角是徐帆,不出意外的話兩三個月就能拍完。

“那行,這部戲我挺喜歡,夠真實,貼近生活,道明要到七月份才有档期,那就七月中旬開拍,十月能拍完,不耽誤咱們年底的事兒。”馮小剛估算道。

“你看著辦吧,聽說陳道明喜歡改劇本,別弄得拍攝資金超支了,我可沒錢給你補上啊。”林子軒玩笑道。

“放心吧,姜文都被我擺平了,對付這樣的演員我有經驗。”馮小剛得意道。

說到姜文,《陽光燦爛的日子》目前還在選角階段。

四月下旬,文雋帶著資金來到了京城,住在山城飯店,這是姜文設定的辦公地點,就像林子軒喜歡友誼賓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