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七章 在路上

聽到是歌唱比賽,黃勃沒有了興致。

他早年為了出道,參加過不少歌唱比賽,知道那些比賽是什麽樣子,無論你唱的多好,音樂公司總是會選擇那些相貌出眾的參賽者。

就算拿到了名次,進入了音樂公司,也得不到太好的資源,只是消磨時光而已。

說到底,這是一個看臉的世界。

七四年出生的黃勃如今已經二十五歲,他這二十五年的經歷可謂豐富多彩。

從八十年代流行歌曲傳入大陸,還被稱為靡靡之音的時候,他就迷戀上了流行歌曲。

初中剛畢業,十六歲的黃勃到琴島本地的酒吧駐唱,成為了駐唱歌手。

為此還和家裏鬧了不小的矛盾,他的家庭條件不錯,父母都是知識分子,思想還算開明,看到實在是管不住兒子,就默許了他去唱歌。

黃勃白天上學,晚上到酒吧唱歌,主要是模仿那些港台歌曲。

像是小虎隊和草蜢,節奏明快,適合酒吧的氛圍和年輕聽眾的需求。

他隔一天唱一回,一回能拿到十五塊錢,在普通工人每月工資只有一百塊左右的年代,這比辛辛苦苦上班掙得多。

每次上完體育課,黃勃請班裏的同學吃一毛錢一根的冰棍,享受著同學羨慕的眼光。

九十年代初期,內地流行音樂最為興盛的地方在南方的花城。

喜歡流行音樂的歌手幾乎都南下花城,尋找唱歌或者成名的機會,黃勃也在其中。

在花城,他混進了一家音樂公司,和他同期來花城的一批人,像是毛擰和張瑩瑩等人,後來大紅大紫,他還是一事無成。

由於個子不高,長得不帥,公司不願意在他身上花費資源。

那是一個偶像歌手容易走紅的年代,俊男美女才能吃得開,黃勃和他們不是一個圈子。

客觀的說,黃勃長的不算差,看時間長了也挺順眼,但和毛擰那樣的一對比就很明顯了。

在花城待了兩三年,看著別人紅遍全國,還上了春節晚會,自己卻依然在歌廳跑場唱歌,黃勃心裏難免不得勁,有點小郁悶。

隨著校園民謠的風行,京城成了流行音樂歌手的聚集地。

黃勃想換個環境,在九四年底來到了京城,繼續在歌廳駐唱。

剛到京城那會他過的很辛苦,住在京郊的民房,每天蹬兩個鐘頭的自行車去酒吧唱歌,晚上十一二點還要蹬著自行車往回趕。

京城的冬天特別冷,屋子裏沒有空調,也沒有暖氣,只有一個煤球爐子。

有時候,他回去發現爐子滅了,只能在被窩裏凍得瑟瑟發抖,連口熱水都喝不上。

後來,憑著一副擅長唱流行歌的嗓子,以及又能主持又能跳舞,還能插諢打科的才藝,他在京城的歌舞廳站穩了腳跟,有了些名氣。

當時和他一起在酒吧唱歌的還有周訊,滿聞軍,沙保亮等人。

幾年過去,周訊轉行去了演藝圈,混出了名堂,在國外拿了獎,其他人也簽約了音樂公司,發行了專輯,逐漸走紅。

在酒吧裏駐唱的歌手來來往往,有人成名成腕,有人從此不再唱歌。

只有黃勃還在堅持著,但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三十歲還是四十歲。

那時自己跳不動了,酒吧的客人不會喜歡一個四十歲的大叔在台上唱那些唱爛了的老歌。

他每天醒來會發一會兒呆,想想接下來自己該幹什麽,他也會問自己,這麽耗著有勁麽,他自己就能回答,忒沒勁!

可不這麽耗著還能怎麽辦呢?

回到老家,做個小買賣,或者開家廠子,好好的過日子,就這麽放棄十幾年的追求。

或許這才是自己真正的歸宿,黃勃不由得想到。

“比賽有什麽勁,還不是老一套,有那閑工夫不如在場子裏多唱兩首歌,掙點錢找個女朋友,結束單身生活。”黃勃不以為意道。

“勃哥,這回不一樣,能上電視。”一個年輕點的駐唱歌手不同意道。

作為年輕人,擁有熱情和追求,不想放棄任何可能成功的機會。

“黃勃,這回真不一樣,這上面的規則有意思,導師背對著參賽者,只聽唱歌,不看長相,我覺得這一條是專門為你制定的,你是不是認識什麽人啊。”有人玩笑道。

“去你的,你小子這是罵我呢,小心我晚上灌醉你,讓你在台上趴著。”黃勃笑罵道。

大家在一個場子裏混飯吃,彼此照應著,熟慣了,言談之間沒什麽顧忌。

黃勃覺得好奇,就從對方手裏拿過宣傳單,看了起來。

他在京城待了四五年,雖然沒混上大台面,卻也聽了一肚子的小道消息,對京城各個圈子有一個大體的了解。

姍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這個他倒是知道,慕姍姍還是很有名的。

慕姍姍的丈夫是好夢公司的老總林子軒,黃勃有意向著演藝圈發展,沒事的時候就去跑龍套,清楚好夢公司在演藝圈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