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 渠道

周星馳帶著助手來到京城。

他打算拍一部功夫片,把功夫和足球結合在一起,叫做《少林足球》。

他找林子軒不是為了拉投資,也不是談演員,而是想讓好夢公司負責影片在內地的發行上映工作。

準確的說是想讓林子軒幫他打通進入內地電影市場的渠道。

自從九七年香港回歸後,由於實行一國兩制的政策,加上香港電影的獨特性,香港制作的影片在審查上仍然擁有自主權。

在拍攝題材和內容上非常自由。

不過總局規定,如果是香港和內地電影公司合拍,或者要在內地上映的影片,必須通過總局的審查才能公開上映。

說白了,就是讓林子軒搞定總局。

《少林足球》的投資規模在一千萬美金左右,由香港的一家電影公司出資。

在香港電影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也只有像周星馳這類具有票房號召力的大明星才能拿到這麽多的投資。

林子軒對這次的合作興趣不大。

不參與投資獲得的收益有限,相當於是一份跑腿的活,沒什麽意思。

再說,總局是那麽好搞定的麽?

林子軒讓公司的總經理於東和周星馳等人談談,能談攏最好,談不攏就算了。

到了年底,好夢公司拿到電影發行權的批文,就有了發行電影的資格。

針對《少林足球》這部影片,他提出了兩點意見。

想讓影片在內地上映,最好把片名給改掉。

“少林”在內地是一個品牌,嵩山少林寺是國家星級的旅遊景區,他們注冊了商標,在版權上存在爭議。

要叫《少林足球》也行,先和少林寺達成協議,授權周星馳使用這個稱謂。

只是恐怕少林寺不會同意。

電影裏把少林武功和足球放在一起搞笑有可能引起佛教人士的反感。

如果是一部弘揚少林武術文化的電影,那就沒問題了,喜劇片很難被接受。

還有電影中關於踢假球和使用違禁藥物的劇情,有映射的嫌疑。

《少林足球》的故事背景是在內地,還是全國性的足球比賽。

內地足球界有沒有踢假球的現象,當然有,但這種事情不好拿來說。

這麽明目張膽的踢假球,完全不把足協放在眼裏,這是在映射足協或者體育總局的官員有問題。

至少是監管不嚴,甚至是同流合汙。

體育總局想必會反對《少林足球》在內地上映。

光是這兩點就足以給這部片子判死刑了,不改的話很難通過審查。

林子軒給出了修改建議。

片名可以改成《功夫足球》,然後在電影中安排一名形象正面的足協官員,由足協出面懲治大反派,還主角一個公道。

這是內地電影的標準做法。

只要周星馳同意這兩點,其他的都好談。

香港電影人對內地的電影審查流程一知半解,在審查《少林足球》的時候,除了文藝界的代表,還會邀請佛教、武術界和體育界的代表參與。

如果佛教的代表認為有問題,那電影就要做出相應的修改。

“你們出個價吧?”負責洽談的香港人如此說道。

《少林足球》就是打著“少林”的名號吸引觀眾,影片中用的都是少林功夫,這是一個宣傳噱頭。

說起少林寺大家都知道,牌子夠響亮。

要是改成《功夫足球》,噱頭沒有了,在宣傳上也沒辦法和少林寺掛上鉤,效果會大幅降低。

還要花費時間和精力修改劇本,太過麻煩。

再說,周星馳的喜劇片是誇張搞笑的無厘頭風格,安排一名足協官員出場和整體風格不搭調。

關鍵是他們不想改名字。

香港人是用做生意的方式談事情,他們覺得好夢公司是想找理由擡高價碼,只要花錢就沒有辦不成的事情。

林子軒讓於東不要再談了。

他在總局是有關系,事情有操作的余地,但因為你們不想改名字就搭進去他的人情和關系,不值得。

在總局的人情可不是錢能換來的。

雖然合作沒有談攏,但買賣不成仁義在,林子軒還是請周星馳吃了頓飯。

吃飯的時候,有香港人抱怨,說在香港聽到好夢公司的名頭很大,在內地電影圈子裏沒有辦不成的事,沒想到還是不行。

他們會找其他電影公司合作。

“我們要是辦不成,在內地就沒有幾個人能辦成。”於東如此回應道。

這兩天他負責和香港人談。

香港人自我感覺良好,把香港的那一套搬了過來,認為有周星馳做票房保障,內地的電影公司根本不會拒絕。

態度上相當傲氣,就是不願意改電影名字。

他們的心態還處在香港電影昌盛的年代,覺得自己了不起,不看重內地市場。

如果真的看重內地市場,別說是改名字,就是改劇情和換演員都會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