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菜鳥總動員 第四十章 意外相逢

正月十五的花燈還閃爍著的清晨,熊劍飛早早從三元裏的某處橋洞鉆出來。先到不遠處的菜地左近找了個稍微幹凈的池塘洗了把臉,順手揪了幾根蔥,拔了兩根菜葉,裹著蔥邊走邊啃,對他來說,早飯時間開始了。

橋洞下的家不用收拾,那是鳩占鵲巢,不知道那位流浪漢前輩留下的,前行的方向是火車站,那兒每天都有數十列火車的貨物需要裝卸、搬運,只要有力氣,擱那地方就愁沒飯吃。最關鍵的是那地方只看你力氣,不看你的身份證,而且工資現結,雖然低了點,可正適合他生存所需。

走在大街上,早起的居民偶而有和熊劍飛碰面的,一準是嚇一跳,趕緊躲著走。南國不管男女身材都偏偏瘦偏小,頂多有熊哥半個人那麽粗,而且就熊哥這反動長相,別說普通人,就街上的爛仔都不敢招惹。

這樣子余罪曾經給他下過個定義,叫:虎背熊腰山豬臉。

因為這事,他和余罪打過一架,從宿舍攆到操場,然後兩人回來個個鼻青臉腫,後來格鬥對抗時大家才發現,余罪手快手黑,而熊劍飛手重手狠,這兩人對一仗怕是半斤八兩。那次打架結果不明,不過兩人成了哥們。

“哥們”這個詞在熊劍飛看來不是濫用的,他爹就是火車站的裝卸工,兒子繼承了老爸所有的優點,睡著是打呼嚕磨牙、醒著是放屁搓腳丫,這得性讓他成為進學校後最耀眼的另類,余罪雖然嘴損,可是第一個不嫌棄他的對手,在他不斷改變溶入這個集體之後,最初的對手反而成了最好的哥們。

“媽的,余罪這王八蛋,肯定躲那兒享福去了。”

想起了這個哥們,他自言自語道。這一次訓練,就像回到了曾經生活的棚戶區一樣,對他來說一切都是輕車熟路,根本沒有甘苦可言,頂多就是氣候熱了點不太適應,不過這些天他已經成功讓自己習慣這裏的潮濕和悶熱了。但不止一次想過,要是結伴,特別是和余罪結伴的話,肯定會過得更好。

這是他最服氣余罪的地方,人家特別有經濟頭腦,以前兄弟們前腳打架,他後腳就去說和,然後是兩頭落好,打人的和被打的,都得請他意思意思。

走了不遠,吃完了,順便路邊買了一袋包子,邊嚼邊走,屈指算來,已經過了兩周了,再有三四周就能回去了,他現在最擔心的是不知道能不能如願以償穿上警服,因為他的家境基本上屬於那種“兒女上學、爸媽吐血”的類型,對於沒有背景和能力的普通家庭,兒子畢業,只能讓爹媽再次吐血。

這是他最不願意看到了結果,所有他堅持得最好。

呃……他呃了聲,眼瞪著,站定了。看到了一副親切的景象。

面前不遠的街邊,在打架,那是對他來說無比熟悉的活計,三個打一個,那個頂在墻上,護著頭,偶而還能還上一拳一腳。

羊城幾乎就是個犯罪之都,這鬼地方聚集了上百萬的流動人口,每天坑蒙拐騙偷搶的人如過江之鯽,大白天搶金鏈搶錢包的搶了就奔,夜幕下野雞和砍手黨成群結隊出沒,碰到這些人根本不用運氣很好,火車站這一帶無時無刻不在上演著。相比之下,山西省那地方,簡直就要成人間天堂了。他沒搭理,往嘴裏扔了個包子,看到被圍的那一位小腹了挨了一拳,稍稍彎腰,反而乘機反手一肘,敲退一個瘦個子時,他異樣地道著:“喲嗨,有兩下,匕首攻防反肘。”

“不對呀?出手怎麽這麽熟悉?”他異樣看著不遠的戰團,被圍的那一位,穿著牛仔褲,擡腿踢人都是皮鞋鋥亮,留著長頭發,看不清表情。應該不是認識的人,他不想惹事,又前行不遠,那人跳出了戰團,沒有跑,猛地一個回腿,直踹跟上來的人一位,那人吃痛捂著襠部,蹬蹬蹬連退數步。

踢蛋踹陰,這行雲流水的招數怎麽這麽熟悉?熊劍飛又一驚,想起了一個人,他還沒反應過來,那人認出他來了,吼了句:“傻看什麽?幫忙。”

“噯。”

熊劍飛興奮地扔了包子,是余罪,真他媽有緣,他樂歪了。一個高彈跳,人像出膛的炮彈直沖上來,一個人打三個勉強,兩個打三個幾乎沒有懸念,一沖拳直沖鼻梁、狠環臂直勒上去,兩個追打余罪的瞬間被放倒了。

放倒了就沒好事,大腳丫咚咚直踹,那兩位南人吃痛呻吟翻滾。

“快走。”

余罪拉著打得興起的熊劍飛,拔腿就跑。熊劍飛來不及問,跟著飛奔,兩人沿著三元裏的大道奔著,鉆進了小胡同,左一拐、右一拐、再左一拐……拐得熊劍飛快暈菜了,不料眼前一亮,轉到大道上去了,余罪伸著手攔著出租,拉著熊劍飛上車,一溜煙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