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明謀與暗戰 第四十三章 重回囹圄(第2/3頁)

“這個關系很簡單嘛,需要說這麽長嗎?就是用不正當男女關系把所有人關聯起來。”余罪道。

杜立才愣了下,點點頭:“也對。”

林宇婧噗聲一笑,杜立才又覺得不對了,訓斥著:“你腦袋裏裝得什麽亂七八糟。”

“法律術語界定,還不就是不正當男女關系?”余罪道,這回連許平秋也笑了,杜立才轉著話題:“得得,就這些,知道任務了?”

“什麽任務?”余罪愣了下。

組長也不悅地看了林宇婧一眼,重新布置著:“傅國生是在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的情況被抓回來的,現在指證的都是間接證據,大部分是口供,專案組的意思是,讓你和傅國生見一面,畢竟你們之間最了解,勸勸他,要這麽扛著,對咱們對他都不好。”

“你們這不是難為人嗎?”余罪苦著臉道。

“這怎麽叫難為人?”杜立才不悅地道。

“啊,可叫你說,我出賣了人家;現在再讓我去見人家,說服人家出賣別人,出賣自己……可能嗎?就哄三歲小孩,你也得拿兩顆糖吧?”余罪道,又和杜立才叫板上了,無他,那張總是大義凜然,不顧別的感受的表情就讓余罪一直受不了。

一一下子把杜立才又給氣住了,似乎這歪話挺有理,林宇婧憋著不敢笑,許平秋卻是插嘴了,接著話頭道著:“糖就擺在他面前,你就是勸他拿起來而已,當然,願意不願意合作在他了。”

什麽糖呢?在座的當然知道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唄。

大多數時候這一條還是管用的,但不限於那些自知將死的重罪,比如殺人、販毒一類,可偏偏對方攤上的,是兩種事都有。余罪呵呵怪笑了兩聲,沒有再說話。

警察圈子裏不近人情的地方,和嫌疑人沒有人性的地方一樣多,在這個地方不適用於道德或者法律的標準,他尋思著,眼睛裏閃爍著難色,這件事不提也罷,真讓提起來,讓他心裏覺得那兒堵得厲害。那位在監倉朝夕相處過的人渣,提起來就像警校狐朋狗友一樣,讓他是那麽的難忘。

不經意間,在手被微微動了動時,他異樣地側頭,沒想到了旁坐的林宇婧在動,在他的手背上寫著……對不起。余罪驀地縮回了手,翻著白眼,藏著手,一點也不給警花姐面子。看得林宇婧好不懊喪。

一路無話,按照慣例,整個團夥要被拆成四零五散,最起碼不會在一個看守所,以防串供,此去的省司法廳直屬的第二看守所,座落在綠水環繞的珠江之畔,這是一個規格很高的看守所,從鐵門駛入時,能感覺到陽光明媚,處處花香,下車的時候卻如置身於一個巨大的花圃。此情此景,讓余罪憑生了很多感慨。

連坐監獄也分三六九等呐,據說是大案要案的嫌疑人關押地,看這條件,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管吃管住、養老送終,比上班族的條件還優厚。

來接的是專案組的預審組長,警督銜,只有兩人,把眾人領進會議室來了個短會,詳情自不必細說,這些人是直接偵破此案的,大致交待了一下嫌疑人的近況,兩位預審員認識許平秋,不過好像對沉默不言的余罪興趣頗濃,只不過都是些胡子拉碴、滿身煙味的老爺們,余罪實在懶得正眼去瞧。

方案,很快定下來了,預審處一人,這邊余罪加上杜立才,其他人倒沒異議,不過余罪這裏過不去了,他搖搖頭道:“不行。”

換了一種方式,加上預審和余罪,再配了一位書記員,不行,余罪搖頭,絕對不行。

那究竟怎麽行呢。余罪解釋了:“要見就一個人見,有外人在,他不會說話的。不信你們試試。”

“外人”,難道同行都是外人,嫌疑人才是自己人,預審方面的老警察面面相覷,看不懂了,杜立才拿著眼色,示意好歹給預審方同行點面子,卻不不使眼色還好,一使余罪更堅定了,直接道著:“要麽一個人見,要麽不見,其他方式只會適得其反,現在他不一定恨警察,但他肯定恨得我要死,再怎麽說,是我把他們出賣了。”

這個堅持說服預審方了,帶頭的安排著會面,不由地對這位年齡看似並不大,不過很有主見的“臥底”多看了兩眼,余罪的表情很肅穆,給人一種深不可測的感覺。

只是林宇婧覺得余罪是在裝,不過裝得蠻像那麽回事。在她看來,不管是傅國生還是沈嘉文,栽在余罪手裏都有一定的巧合成分,真要論警務素質,余罪恐怕派出所個小片警都有所不如。

安排的時間不長,不多久余罪被面無表情的法警帶到了一間審訊室,空蕩蕩的一間,除帶隔板的椅子,預審員的座位,別無他物,曾經在警校的時候余罪接觸過這些,嚴格地講,所有警察的審訊方式以及技巧,都是一種誘供,沒有那一個嫌疑人會痛痛快快承認可能導致自己牢底坐穿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