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毛賊的江湖 第四十二章 善不從警

余罪瞪人的時候很兇,從小就是一個一言不和、拔拳相向的性子,那件事沒來由地很讓他生氣,甚至於比被女賊撓的那次更生氣,他說不清這股氣憤來自於什麽地方,不過現在,氣撒到馬秋林頭上,黃三的兩次入獄都與他有關。

於是他又忿忿然地補充了一句:“兩次枉法的,都是你!”

馬秋林怔了下,腰不自然地挺直了,稍加思索,毫不否認地吐了句:“沒錯,是我。”

說這話時,慈祥成了一種睥睨,老態成了一種不屑,似乎他才是地下世界的王者。

“已經錯了一次了,難道還要再錯一次?”余罪問著,這是他最不解的地方,如果真相大白,這是無法原諒的瀆職,而且有悖於警察的信條,雖然瀆職的人多了,可發生在這位聲名赫赫的盜竊案專家身上就說不通了,他是出了名的梗真,否則不會積功三十年也沒有升上去。

“我問你一句,假如你說的是真相,為什麽在錯判後,黃解放沒有選擇上訴。假如你說的是真相,在這一次案發後,他選擇自首時,仍然第一個找的是我。你作何解釋?”馬秋林問,鏗鏘之言,擲地有聲。

“這個……”余罪被難住了,理論上,似乎兩人應該有深仇大恨才說得通。

“我告訴你,沒有選擇上訴,因為他知道自己罪有應得;這一次選擇自首,因為他知道,我辦事公正,不會把誰往死裏坑他。這個人是我遇到最棘手的一個人,他很精明,當年偷竊只扒現金和貴重東西,我現在都沒有找到他的銷贓渠道;也很低調,很少張揚,我在兩年的追捕時間裏,抓到過他幾個作案的同夥,明明就知道是他的同夥,可我苦於根本沒有證據,他的做人很有可取之處,同夥進去寧願扛著罪也不交待和他有什麽瓜葛,而且他們也不是什麽重罪,等扛過去,出去了又是好日子……當時在小店區,所有的警察都知道黃三是個賊,可誰拿他也沒辦法,正是他讓大多數警察都束手無策,才贏得‘賊王’的名聲,在這種情況,如果你生在那個連起碼的技偵手段也缺乏的時代,你會怎麽做?”

馬秋林侃侃而言,反詰得毫無愧意。

質問的余罪反而怔住了,看到那個飽經風霜的老人之後,他很對自己所屬的這個團夥不齒,哪怕就罪有應得,他覺得也缺了起碼的人道。可現在經馬秋林又如此一說,他思忖著,似乎就是自己,就是把任何一個警察放到那個尷尬的位置,都不會做得更好。

沒有回答,馬秋林回答了:“我沒有多大的選擇余地,當時就想,即便落個千夫所指,我也在所不惜,哪怕賠上我自己,也要除掉這顆毒瘤,所以我就做了,我鼓動他們黑吃黑,鼓動他們火拼,也活該他倒,黴,正好又遇上嚴打,對程序審核很不嚴格,呵呵,於是他就稀裏糊塗被判了十五年……”馬秋林道,聲音很輕,但很堅定,言語著透著一種不屑,那種無所畏懼的氣度讓余罪很是折服,現在,輪到他站定了,很嚴肅,也很崇敬地看著這位前輩。

“你準備指責我嗎?”馬秋林側過頭,問道。

“不,幹得漂亮。”余罪嘴唇喃喃道。這種風格他喜歡。

馬秋林驀地笑了,兩人在一刻,有一種惺惺相惜的欣賞,余罪笑了笑,稍有不解地問:“我有點奇怪,他自首怎麽還會來找你,而且,我感覺他好像洗心革面了。”

“那是因為,他服刑十二年零六個月,我探監過十三次,基本每年一次,最後一次是接他出獄,他不但是個高明的賊,而且是個精明的人,他看出我心中有愧來了,所以讓我成全他。他也知道,我會成全他,因為從出獄後,他再沒有犯過案。”馬秋林道。

“可你為什麽又成全他呢?”余罪道。這正是不解的地方,別人看不出案情的蹊蹺,但不該瞞過馬秋林這樣和賊打了一輩子交道的人。

“小夥子,警察不是你這樣當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是個理想,失竊案關系到的是警察的榮譽和整個大環境的形象,相比於一個藏在暗處的賊,誰輕誰重還用比嗎?不是光你一個人聰明,能看出案子有問題也不光你一個人,這肯定就是一樁雇人盜竊關鍵技術,在商業領域打壓對手的事,牽扯出來,都是地方企業,你覺得可能查到真相嗎?就即便能,也會被有關部門叫停的。”馬秋林道,這句話卻是透著很多無奈,對於世事和環境的無奈,對於身上這身警服的無奈。

“這……難道警察找到真相也不應該?”余罪道。

“應該,但分什麽情況,這個案子的目標就在失物,物歸原主,皆大歡喜;做不到這一點,你就把真相擺在世人面前,也不會得到認可和理解,而且,警察的職責和警務存在的價值,是保障絕大多數時候環境的穩定,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你就抓多少賊也沒有用……但做到了這一點,就即便有一個兩個漏網的,也是瑕不掩玉。我當了一輩子警察,抓了一輩賊,而現在的情況下賊比三十年前更多,難道說,現在的環境,比三十年前差了很多嗎?”馬秋林道,最大的無奈莫過於你不得不采取並不情願的處理方式,這個案子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