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凡人歌(第2/2頁)
“姐,來之前,我沒想過會這樣……這錢,我說啥不能拿。拿了,我成罪人了。”林軍死活沒接這錢,因為他如果拿了,林佳在李權那兒會更加擡不起頭。
“弟弟,記住姐一句話,這個社會,誰有都不如自己有!”林佳憋著嘴,看著弟弟鏗鏘有力地說道:“幹點正事兒!咱不為能掙多少錢,但也得讓這幫人能看得起……小軍,聽姐一句,永遠別去別人家借錢,你得做到讓別人去你家送錢……”
林軍站在原地,看著眼角已經蕩起魚尾紋的林佳,似乎重新認識了她。
……
五分鐘以後,林軍走了,但死活沒拿林佳給他的錢。
林佳回到了樓上,屋內滿地狼藉,喝的有點多的李權,看見她就罵道:“你憑什麽給他拿錢?你有倆弟弟,一個比一個不著調,你還要倒貼到啥時候?”
“李權,我跟你睡了八年,還他媽不值這一萬五塊錢嗎?那是我弟弟,親弟弟!”林佳攥著鈔票,歇斯底裏的怒吼著,將錢揚在了客廳。
“那是你的義務,我可以養你,我他媽還能養你倆弟弟嗎?”李權瞪著眼珠子,一腳踹翻了茶幾。
……
開車往工地走的路上,林軍雙手握著方向盤,耳邊聽著李宗盛的凡人歌,眼淚噼裏啪啦的往下掉,根本無法止住……
在緬甸,他是一身忠魂,鐵骨錚錚的漢子,曾一槍在手,為大哥立下赫赫戰功的絕對死士!
而回到國內,他更像一個無計可施的凡人,來自家庭的壓力和誤解,讓他胸口宛若壓上了泰山一般喘不過氣。為了一萬五千塊錢,他只能被迫接受姐夫無言的羞辱,卻又無可奈可。
車,漫無目的,人,麻木無比。
今天發生的這件事兒,在林軍腦海中反復的出現,那每一個細節,都猶如五彩斑斕的顏料碰上梵高的畫筆,被勾勒的異常清晰,讓人一世不曾忘卻……
李權雖然羞辱了林軍,但他也會成全了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