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萬裏尋蹤

一個大案的背後,總是糾結著無數個說不清是非曲直的小故事……

六月二十二日的行動,最終被省廳定名為6.22“雷霆行動”,據說是為了宣傳的需要,因為陜省這個內陸省份,少見類似規模的大案,新聞發布會之後,省城以及全國性的媒體都進行追蹤報道,案情其實還沒有捋清楚,可由此演繹出來的故事版本已經有若幹個了。

最先受了處分的居然是潼關的行動組總指揮楊士卓,他向媒體爆料,是由警方的臥底以及打入傳銷組織內部的線人共同提供的消息,新聞剛見報道就被勒令糾正,省公安廳公開澄清此事,根本沒有什麽臥底,都是偵察員,至於線人,那更不可能有,我國根本沒有警方可以使用線人的制度,不過確實有舉報的群眾,而且舉報人非常多,這也恰恰證明了打擊非法傳銷,是順乎民情、合乎民意的事。

楊士卓剛被紀律處分第二天,又出了岔事,潼關遣返的傳銷人員,因為每人入傳銷交納的錢無法追回,被遣返次日,又有二百多人折回潼關,估計是錢找不回來咽不下這口氣,去公安局鬧事嘛,又不敢,於是商議之下,齊齊堵市政府的大門,要求還……錢!

其實沒個卵用,地方政府被堵門已經習慣了,根本沒人操理他們。堵了兩小時就被武警攆走了。

這件事還沒完,又開始出洋相了,工商的緝私總隊和公安交涉,要就繳獲的非法資金出一個合理的處理意見,其實單位之間和個人之間差不多,錢進誰兜裏,都不想掏出來,心疼呐。就上繳國庫,能換回來的獎勵、提留可都不在少數,而且要是留在地方,那指不定還能解決那兒的經費問題呢。兩家就此事大會小會開了幾次,一個想要,一個不想給,單位直接交惡,齊齊把狀告到省府了,都要爭這個獎勵名額。

對了,歸還那些血本無歸的傳銷受害者?

這事就不好辦了,傳銷又沒給你發票,你能證明繳獲的那一部分贓款是你的?給你們退了,那退不了的,找誰要去?這個口吻,齊齊把試圖找回點損失的傳銷受害人給拒之門外了。

錢的事還在糾結之中,警務上的事又來了,陜省的402專案組在全國打響了名頭,跟著就是各省的兄弟單位來學習的、來取經的絡繹不絕,專案組的疲於應付了,只得出個下策,召集警中的筆杆子,做了若幹份匯報資料搪塞,一俟問到詳細案情,全部以“暫不透露”蓋過。

一周就這樣忙忙碌碌過去了,都不知道幹了點什麽。

但很清楚的是,大案帶來的震憾是非常非常有限的,很快這個震憾性的故事,會被娛樂八卦消息代替;會被各地無節操的新聞代替,那些驚心動魄的故事,會成為旮旯犄角偶而一張廢報紙上的殘頁,很快被遺忘……

……

前方的追捕,依然毫無進展……

六月二十三日,行動結束次日,張狂、木林深一行追到了武昌市,這裏是楊蕓(即楊夢露)的籍貫地,按著戶籍按圖索驥,找到了楊蕓的前夫,不出意外,兩人已經闊別十余年再無往來,前夫已經組成家庭,說起楊蕓,忍不住的挽惜裏透著依戀。

沒錯,她是受害人,兩人分手的時間,正是楊夢露拋棄家庭,加入傳銷組織的時間。

意外的是,對於前妻,前夫的父母贊譽甚至超過了現在的妻子,楊蕓和前夫的孩子已經十二歲了,孩子跟著奶奶過,小木和那位孩子呆了幾分鐘得到了很多信息,他口中的媽媽,每年都回來看他,總是給他寄好多好多的玩具和書。

這個信息讓小木難過了一天,無人知道原因。

六月二十四淩晨,一行人抵達北海,傳銷的總發源地,在先到一步駱冠奇的陪同下,找到當年抓過楊夢露(楊蕓)的警官,警官描述又是一種情形,搗毀傳銷窩點時,楊蕓已經癡迷到不認識人的程度了,據這位警官隱晦的介紹,楊夢露早被騙窮了,之所以還能留在傳銷組織,僅僅是因為有幾分姿色,於是就被傳銷頭目用作拉攏下線的肉彈。

繼續深查,有兩次被當地派出所治安管理處罰的賣淫記錄,前後反差如此之大,讓辦案人員齊齊瞠然。

不過並不難理解,一個被毀掉廉恥的女人,她的余生,就再做出什麽事來,都不會讓人奇怪了。

但之後卻發生了奇怪的事情,她沒有流落街頭,反而華麗麗地轉身了,這個奇怪的變化從駱冠奇提供的盧鴻博的資料裏得到了印證,盧鴻博第二次入獄被判刑,其時楊蕓正屬於那一批被打擊的傳銷人員,兩人在同一傳銷組織裏,一個聲名遠播的教父型人物,一個艷名四播的女傳銷員,一定是在這個時間段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