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東方欲曉 第二十二節 超前觀念(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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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墳崗事件迅速平息下去了,派出所或明或暗的加大力度在水坎村的調查也讓一些人感到緊張,一些村民也擔心派出所是不是要揪住這個事情不放,故意要整治村裏那些個挑頭反映情況的人,甚至連兩個鄉和管委會的一些幹部也有這方面的想法,正好借這個機會好殺一殺這種“風氣”。

“縣長,我覺得那是兩碼事情,我還是那個觀點,橋歸橋,路歸路,占了雙鳳和北峰兩個鄉的土地實有面積必須要馬上拿出來,占了多少,就按照國家法律政策該補償賠付多少就補償賠付多少,縣財政雖然現在拮據,但勒緊褲腰帶也得要把這些錢付到村上,這關系到我們一級黨委政府的信譽度和公信力的問題!而且我還建議村上最好就如何用這筆錢,召開村民代表會或者村民大會來討論研究一下,讓老百姓明明白白知道這筆錢的來龍去脈,這也可以逐漸形成一種制度。”

陸為民知道自己這個觀點怕是又要引起軒然大波,甚至還得有不少人要腹誹自己是在沒事兒找事兒,這個在二十年後從高層到基層都逐漸形成定勢的理念現在還顯得太超前了,自己這一說也不過是讓大家有這麽一個印象而已,能做到這一點也就是自己最大努力了。

沈子烈也被陸為民的這個想法給震了一震。

財政局那邊資金現在緊張得很,覺得現在事情已經平息了,連北峰和雙鳳鄉裏也都認為暫時不予考慮這個亂墳崗的占地賠付問題,覺得可以放一段時間等到開發區二期啟動之後再來一並研究,可陸為民卻覺得作為一級黨委政府,說話應該作數。

當時雙鳳鄉和北峰鄉兩級黨委政府當時都對村民代表明確表態如果占用了土地,不管多少都要兌現賠付,現在固然可以找這樣那樣的理由來推諉拖延,緩解財政壓力,但是陸為民覺得這樣作失大於得。

黨委政府信譽遠遠高於這一點利益,而黨委政府信譽往往就是這些不斷失信於民的小事中逐漸喪失了,到最後只會付出更大的代價,而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或者說意識到了,但是卻不在意,畢竟那是以後的事情,哪有眼前利益這樣直接,說不定就是後面領導的事情了。

而更讓沈子烈震動的是陸為民提出賠付資金的使用要由村民代表會議來研究的提法,這個想法很超前,但是卻直接牽扯到了村一級幹部的利益,冒然提出來,反而容易引起混亂,但不能不說這個想法很有前瞻性。

“為民,你說的賠付資金問題,我會和財政局那邊交待,該兌付的要兌付到位,財政困難也不能在這上邊打主意,就像你說的,這關系到一級黨委政府信譽,孔子都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何況一級黨委政府?”

沈子烈一邊消化著陸為民的觀點,一邊道:“但是你說的資金使用問題,這是村一級組織的權力,村委會屬於自治組織,經村民選舉產生,有權力決定資金使用,是不是需要由村民代表大會來研究決定,需不需要向所有村民公開,這由各地自行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我個人覺得這是一個發展趨勢。”

聽得沈子烈這般一說,陸為民心中稍寬。

本來那番話一出口他就有些後悔,欲速則不達,有些事情本來就不可能一蹴而就,自己那番話一旦傳出去,很容易引發鄉鎮和村一級幹部的反感,這對於自己這樣一個立足未穩的角色來說很不利,若是沈子烈冒然認同,弄不好還會影響到沈子烈。

“縣長說得對,我有些想當然了。”陸為民點頭道。

“不是想當然,你的想法觀念很好,這需要一個過程,而就我們目前的情形來說,條件還不成熟罷了。”沈子烈不再就這個問題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