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無限風光在險峰 第一百四十九節 寸土必爭

孟凡英一案在進入案件偵查第三天取得了一些突破。

當夜和孟凡英同宿的女子身份被查了出來,是一個非典型賣淫女。

所謂非典型就是不屬於那種面向社會的賣淫女,而是屬於那種包養的賣淫女,只是這種包養又不是那種包二奶式的包養,屬於短期包養,比如兩三個月,或者半年。

這個賣淫女近半年來都一直和孟凡英往來,是二紡廠一名被除名的女工,叫杜紅艷,也是個好吃懶做的主兒,三十歲,離過婚,無小孩,丈夫是東方紅機械廠的工人,三年前兩人就已經離婚。

這女人就開始在社會上晃蕩,因為頗有幾分姿色,又不願淪為和那些花街柳巷的女子一樣,所以一直東飄西蕩,據說後來跟著一個社會上跑單幫的混子袁大凱走得很近。

這個袁大凱老家是梓城的,吸毒人員,不知道通過什麽關系就把杜紅艷介紹給了孟凡英,杜紅艷也就成了孟凡英的短期姘頭。

經過查證當夜和孟凡英發生性行為的女子就是杜紅艷,辦案民警也在宋城一處公寓裏找到了杜紅艷的出租房,只不過公寓明顯是經過了收拾,杜紅艷早已經不知所蹤。

辦案民警又通過各種渠道摸到了袁大凱的住處,但是袁大凱也明顯很久就沒有在這個地方住了。

根據道上混的那些人傳遞過來的消息,至少一個星期前袁大凱的行蹤就變得很詭秘,一些原來和袁大凱走得比較近的人就很少看到袁大凱了,打電話也基本上關機,偶爾打通他本人也說他在外地。

從杜紅艷居住的公寓來看,杜紅艷的離開不是臨時起意離開,公寓內還是經過了一番收拾的,如果是杜紅艷只是看到孟凡英自殺身亡後嚇壞了才想要逃離,不太可能還有這麽好的心理狀態在家裏收拾得很幹凈才離開,倒像是早有準備一般,這是最大疑點。

另外杜紅艷所用的手機也從發案當天便再也沒有使用,而更大的疑點在袁大凱的手機上,袁大凱手機也是從當天開始沒有再使用過,有跡象表明兩個人是共同離開的。

當日淩晨從假日花園酒店別墅區套房離開六輛車均已查清楚,除了一輛藍色桑塔納外,其他五輛車都能找到對象並排除,而那輛桑塔納懸掛的牌照經查為假牌照,但是持有假日花園酒店的出入證,只是這個出入證假日花園酒店數量不少,而能夠拿到這個出入證也並不難,從這一點上要查證很難。

當日保安也沒有看清楚桑塔納開車駕駛員面貌,只知道桑塔納轎車是淩晨三點過進入的,經過照片辨認,也能確認離開時坐在桑塔納副駕上的女子就是杜紅艷。

從這一點基本上可以斷定這輛桑塔納是在孟凡英死亡之前就已經進入別墅區等候了,目的就是來接杜紅艷,這也就意味著孟凡英他殺可能性極大,而杜紅艷和袁大凱就是重大犯罪嫌疑人。

市公安局立即向周邊地市發布了協查通報,要求協助抓捕袁大凱和杜紅艷,只是這兩人確如在空氣中消失了一般,鴻飛冥冥。

“難道說袁大凱這個人在宋州混了這麽多年,就沒有誰熟悉了解這個人,就沒有幾個和他關系密切的?”陸為民覺得有些不可想象。

“陸書記,袁大凱是從梓城過來的,在宋州這邊立足也不過就五六年,朋友的確不少,但是都是泛泛之交,真正關系密切沒兩個,我們現在已經去梓城那邊摸情況了,宋州這邊也還在摸。”

呂遠征臉頰有些發燙,這是他主持刑偵支隊工作之後的第一個大案,局領導也來了一個大換血,他要想在市局裏邊站穩腳跟,就得要在這一仗上拿出像樣的表現來。

“遠征,這個案子的分量無需我多說,不管外邊怎麽說,老孟這個案子省廳專案組也好,你們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也好,必須要破!這既是宋州市委市政府下的死命令,同樣也是省公安廳的命令!”陸為民不想多說,他也知道呂遠征他們非常努力,但這個案子卻不能僅僅是努力就行了,他要的是進展,是結果。

“對破案我是外行,但是我覺得袁大凱和杜紅艷消失了,而且是有條不紊準備充分的消失的,這就是個疑點。我們可以倒過來考慮,假設這個案子真是袁大凱和杜紅艷做的,他們的目的何在?袁大凱一個吸毒的二混子,杜紅艷是靠皮肉吃飯,他們憑什麽要做這種事情?照理說攀上老孟這樣一棵大樹,杜紅艷她應該要好好把握,最不濟也要多在老孟那裏撈點兒才對,為什麽會對老孟下毒手?要知道這可是用氰化物作案,這可不是激情殺人,而是典型的謀殺!”

陸為民吸了一口氣,咬著嘴唇道:“這個案子背後不那麽簡單,找到袁大凱是關鍵,而袁大凱做了這麽大事情,肯定回到外邊去躲,正如你們說的,袁大凱是個吸毒的二混子,他在外邊混,要吃要喝,還要吸粉,假如杜紅艷也和他在一起,還得要供這個女人吃喝,花銷不會笑,他這種人不可能有什麽積蓄,只能是指使者給他提供花銷,所以,如果我們能夠找到他背後的主使者,或者說我們的懷疑對象,那麽就能找到袁大凱!我相信如果我們的偵查人員沉下去認認真真梳理各種線索,是應該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的,我也堅信袁大凱和他這個背後的主使者不會從來都不聯絡,電話通信,見面接觸,這些也都不可能一點都沒有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