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俏也不爭春 第一百一十節 誠信之城(第2/2頁)

這個案子陸為民也是無意間聽到,據說建築公司十多個職工到了豐州市政府下跪,後來被帶到信訪辦,仍然沒有結果,又跑到豐州市人民法院打地鋪不走,豐州市人民法院險些以妨害司法要拘留當事人,當時鬧得很大。

這個案子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正式開庭,陸為民問過邢國壽,也問過強勇,兩個人都是語焉不詳,陸為民後來直接給地區法院院長許向陽打電話,問他們這個案子準備如何處理,許向陽也是老滑頭,說這個案子在豐州市法院,還沒有走完程序,就這麽拖著。

後來還是到雙廟之後的齊元俊給陸為民交了底。

因為泉山鎮在豐州市一分為三後會劃入雙廟區,所以豐州市一直打算拖到撤地建市後,交給日後雙廟區法院來處理,因為像這一類情況在整個豐州地區都不少,地區政法委的意見就是這一類案子法院能不受理最好不受理,實在推不掉的,就要爭取庭外和解。

而泉山鎮是豐州市有數的幾個窮鎮,當初96年全省搞水利設施建設大會戰,地區把泉山定為了示範鎮,上邊各種許諾很多,要求泉山先把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搞起來,省、地區和市都會給予補貼。

泉山鎮也就老老實實幹了起來,沒想到這個動作過大,一千好幾百萬的工程,這一幹下來除了以工代賑,還有八百多萬的工程款,省、地、市三級的補貼只有五百多萬,一些政策就沒有兌現下來,差起的一大截就得要泉山鎮自個兒貼,泉山鎮每年連保自身運轉都困難,哪裏來錢還這筆賬,在支付了一部分之後實在撐不起了,就開始耍賴,這一來二去就拖下來了,硬生生把一家建築公司也給拖垮了。

豐州市法院不願意對此案進行審理判決,是因為這個案件實在過於簡單,一旦判決,一方面泉山鎮根本無力支付,二來,極有可能引發連鎖反應,更多的類似狀況都會演變成法律訴訟,會給地方政府帶來很多麻煩,其中光是一個涉及到的欠債利息和違約金這一類的額外支付款項就相當龐大,如果嚴格按照法律判決,那麽光是這一筆都會讓全地區各級政府遭受相當大的損失,這還不談債務本金。

正因為如此豐州市法院不願去觸這個黴頭,判不判都是麻煩事,尤其是在面臨撤地建市的情況下,拖一拖就可以把案子推給日後的雙廟區法院,何樂而不為?

陸為民對這個情況了解之後也是很是無語,這樣一個事情,作為仲裁者的法院居然用如此方式來推諉,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當仲裁者對一個簡單到極致的案件嚴格按照法律來進行判決都感到懼怕時,這只能說明這裏邊真的是出了問題,出了大問題。

陸為民也問過齊元俊,如果豐州市法院就這麽拖下去,等到撤地建市,推給你們雙廟區法院,你們雙廟區打算怎麽辦?你們雙廟區委區政府會不會給法院施加壓力?齊元俊吭哧吭哧半天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陸為民也沒有再逼齊元俊。

這個問題的確不好回答,而齊元俊也不願意在陸為民面前撒謊。

不幹預也就意味著一旦案件依法判決,泉山鎮政府就會支付一百多萬欠款,而泉山鎮付不起的情況下,甚至可能就會被查封抵扣一些資產,這對於一級政府包括泉山鎮政府的上級——雙廟區政府來說都是一個莫大的難堪,而幹預的話,且不說結果如何,陸為民的姿態已經很明確了,齊元俊哪能不知道,而這種煎熬也的確讓人很痛苦。

魯鵬的一句話觸動了陸為民諸多心思,豐州地區遺留下來的問題不少,而且很多都是棘手問題,不單單是錢的問題,更多的是理念問題,而且和自己想要推崇的理念,有很大差距,這才是最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