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口供(第2/3頁)

“不必了,在我們分開錄口供的時候,他們已經承認當時是受到聞振強的指使才那樣做的,而且先出手的也是他們。我們這次找你來,並不是為了向你追究這件事,而是另有原因。

喬先生,你與這些人發生完沖突後,接著去了哪裏?”

“由於當時等了很久都截不到計程車,而且我身上所穿的衣服沾到了一些血跡,為了不讓我的家人擔心,於是我就步行到附近地一間旅館去休息。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回家。”

“直到第二上午你都待在旅館房間裏面沒有離開過嗎?”

“是的。”

溫雨嵐並沒有出聲,只是一言不發地看著他眼睛。

而喬汨則十分平靜地與她對視著。

過了一會,溫雨嵐開口說:“喬先生,我們這次請你來,是為了調查振興賭場老板聞振強的自殺事件。”

“哦,有這樣地事?不知溫警察能不能給我說清楚一點?”

“就在今晨9點鐘的時候,聞振強家中地傭人忽然打電話報警,說聞振強死在了家中。當我們派法醫去檢查的時候,發現他的確是溺水身亡地,而且是淹死在家中的浴缸裏。據法醫鑒定。他很可能是在沐浴的時候突然昏倒,然後頭部浸泡在浴缸的水裏面窒息而死的。”

“竟然淹死在家中的浴缸裏,這種死法倒是第一次聽說。那請問溫警官,這件事與我有什麽關系呢?”

“聞振強今年不到五十歲,身體一向很好,而且每年都作身體檢查,並沒有發現身上有任何的病症。所以,我有理由懷疑,他並不是因為意外或身體上的原因而淹死在浴缸裏,而是有人用一種很詭異的手法謀殺了他。”

喬汨補充道:“例如有人趁他洗澡的時候用重物將他打昏?又或者是他的食物或飲水裏面下迷藥。使他在不知不覺中昏迷,然後淹死在浴缸裏?溫警官,看來你偵探小說看得太多了。”

“聞振強身上並沒有任何受到敲擊的傷痕。體內也沒有任何的藥物殘留,所以這兩種說法都不成立。但是,我相信有人可以在不留下任何傷痕的情況下,將他弄昏,然後造成意外身亡的樣子。而那個人,我懷疑正是喬先生你。”在說到最後一句話時,她是看著他一個字一個字地說出來地。

喬汨笑了笑說:“我很好奇溫警官為什麽會如此肯定這個推斷?”

溫雨嵐臉色如常地說:“首先。從動機來說,聞振強他曾經派人去喬先生你所經營的東區商城裏面鬧事。但就在昨晚,喬先生你卻一個人去他所開的賭場裏面賭錢,並且贏了一筆高達1億8千3百50多萬的巨款。聞振強是黑道人士,以他的性格,是絕對不會就此罷休的,因此他很可能會找機會向喬先生你報復。為了防止他報復,直接殺掉他是一勞永逸的最好解決辦法。

其次,喬先生你既然能夠單憑一個人就打傷了127個手拿兇器地幫派分子。以你的能力,要殺死聞振強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第三,事發的時間。聞振強死的時候,正好是他跟你跟他的手下發生嚴重沖突的不久之前,從時間上來說相當的吻合。

綜上所述,我有理由懷疑謀殺聞振強的人正是喬先生你。”

喬汨微笑,“溫警官地推斷真有意思,但我卻有不同的意見。

首先,從機動來說,除了我之外,相信想聞振強死地人應該大把,我相信溫警官應該很清楚聞振強是個怎麽樣地人。所以,有犯罪動機的人絕對不止我一個。

其次,就算我有能力對抗127個人地圍攻,也不表示我可以在沒有任何人察覺,並且完全不留下傷痕的情況下殺死聞振強。

第三,事發的時間也不對。假如,我真有能力殺死聞振強,我是說假如,我怎麽會故意在得罪他之後就馬上動手呢?這樣做只會讓我成為被人懷疑的對象。如果我是兇手的話,至少應該等上一個月到兩個月時間再動手也不遲,這樣至少嫌疑的成份也少很多。

還有,請問溫警官你有證據跟證人證明案發的時候,我本人就在案發現場而不是在旅館房間裏面休息嗎?”

溫雨嵐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後,忽然說:“喬先生,為了更好地洗脫你的嫌疑,不知你能不能接受一次測謊檢驗?”

喬汨想了一下,隨即點點頭說:“可以。”

看到他這麽幹脆就同意接受測謊,溫雨嵐眼中露出了一絲略帶驚訝的神情。

作完測謊檢驗後,溫雨嵐親自送喬汨下樓。

在兩人乘坐電梯的時候,溫雨嵐問:“喬先生,能不能問你一個私人的問題?”

“溫警官想問什麽?”

“你是不是認為像聞振強這樣的人死了,反而是件好事?”

“難道不是嗎?聞振強是個怎麽樣的人,相信溫警官你應該很清楚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