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篇 骷髏案 第三章 收屍、相思

虎豹不動,不入檻阱;麋鹿不動,不罹網羅。

——《武經總要》

郭沉正在皇城西角樓當值,開封府一個老吏找見他,讓他去收屍。

郭沉聽了,先愣了一下,以為那老吏尋錯了人,忙笑著問死者姓名,那老吏報出了他兄嫂姓名,郭深和莊氏。他仍不信,老吏又說出兄嫂家宅地址:新橋三槐巷。這時,他才驚住,心口被猛灌了一大碗冰水一般,從裏到外生寒。那老吏走了半晌,他仍呆立在西腳樓門邊,望著外面大日頭下寬闊空蕩的禦街和街那邊往來行人,頭腦裏暈暈恍恍,覺著漫天似乎飄滿寒塵,將天地染得一片灰冷。

他最後一次見到哥哥郭深,還是三月初一金明池上。他去爭標,哥哥郭深則監領虎翼水軍,護衛天子大龍船。當時見也只是遠遠望見,而且他哥哥郭深並沒有望他一眼,是忙於事務顧不得,還是根本不願看他?郭沉不知道,而且永不可能知道了。想到這,郭沉腸肚一陣揪痛,但自十六歲母親亡故後,他已經有很多年沒哭過,眼睛幹澀,想哭卻哭不出,一股悲郁積在心裏發不出,他伸腳狠狠踢向那已經掉漆的門柱,腳尖一陣劇痛,心裏的悲才稍泄了一些。

他回轉身,見同值一班的三個衛卒一起望著他,那目光,好奇裏透著可憐,都是他極厭的,他狠狠回瞪了一眼,那三人慌忙低頭躲開。郭沉一把抓過靠在墻邊的紅纓長槍,獨自上了轉角樓梯,來到樓頂,執槍立在樓頭,一動不動。

今年金明池爭標,他原本志在必得,卻沒想到輸給了梁興。清明那天早上,他受上司之命,來皇城領新火。那新火在半途中又被一個狗臉狗身的怪物奪走。接連兩樁事激怒了上司,清明第二天,他便被降職,發派到這皇城西角樓做戍衛。每每想到這羞辱,他都渾身打戰,卻不願讓人瞧見。他強裝無事,每天準時來這裏輪班值守,站得比別人挺直,神情比別人威肅。他要所有人知道,便是做衛卒,自己也是最好的衛卒。

他站在那裏,俯視禦街,卻什麽都看不見。心速似乎比常日慢了十倍,一個念頭出來,像拽著鐵錠,根本拖不動。開封府讓我去收領兄嫂的屍首,屍首怎麽安置?家裏自然不成,兄嫂宅子裏也沒人看守,那搬去哪裏?

他想起娘亡故時,是二月二十八,他哥哥當時剛募入虎翼營,第二天金明池爭標,要充當天子大龍船護衛,正在嚴訓。他哭著去尋哥哥,卻被攔在營門外不許進去。等他又哭著跑回家時,卻見他娘的屍首連床被搬到了街上,蒙了張舊床單。原來他們賃住的那房主怕房子染了祟氣,再賃不出去,不許屋裏停放屍首。他雖然生了八尺多高的身量,卻只有十六歲,又一向不會應付人事。心裏焦悲,更加沒了主張,只是跪在母親床邊不住地哭,話都說不出兩句。倒是左右鄰舍紛紛圍過來幫他說話。那房主卻生了個牛倔性,百般說不回轉。

有個鄰居出了個主意,說太學東門旁邊的法雲寺廟小香客少,願意停放靈柩,只收三貫香火油資。若再出三貫,還替人火化出殯。幸而他知道娘攢了些錢鎖在櫃裏,便從娘身上找見鑰匙,進去打開櫃子,取出錢袋數了一下。銅錢有七貫多,碎銀大約有十一二兩。鄰居一個長者跟了進來教他,那七貫錢能將就買一副薄棺,一兩多那塊小銀拿去法雲寺寄放棺木,十兩多銀子能在城郊買塊墓地安葬。他樣樣不知,全是那位長者安排,替他談價買來棺木,租了輛太平車,將他娘送到法雲寺寄放,他便在那裏守靈。直到第三天,他哥哥才哭著找到了法雲寺。

他想,兄嫂的屍首,仍舊送到法雲寺吧。

丁豆娘跛著腳,又趕往西城外金明池。

昨天她偷偷翻墻鉆進莊夫人的家中,雖然並沒找見什麽有用的東西,卻越發覺著,莊夫人死前一定是發覺了什麽,兇手才會潛入她家謀害她。丁豆娘沒法斷定這一定和被擄走的孩子有關,卻不由自主就往這邊想。一旦把這當作了救命繩,便再松不開手。

天黑後,她聽著墻外沒了動靜,才從莊夫人家後墻翻出去。裏頭還可以踩著小木凳,外頭卻只能狠心跳下去,天又黑,腳落地時被一顆石子一滑,崴到了左腳,疼得她死咬住嘴皮,才沒叫出聲。在黑地裏坐了好半晌,才扶著墻勉強站起來。又怕被人看見,咬著牙,踮著左腳,一瘸一跳離開了那條岸邊後街。腳腕疼得厲害,走幾步就要歇一陣,好不容易才挨到了前街,這樣怕是天亮都走不到家。她見街邊有家車馬租賃店,想租頭驢子,可身上只帶了二百多文錢,除此,最值錢的只有那個青玉環,卻也最多值一貫錢,遠抵不了押金。若是賃車轎,從這裏到家,怕是得二三百文。她望著那車馬店,猶豫了好半晌,終於還是舍不得,只得繼續咬牙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