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河谷伏擊
戈麥斯中尉很不滿自己長官的決定。
明明就幾百個半死不活的泥腿子,十個人湊不出五把像樣的槍,在山區和海邊已經被餓了個半死,非要自己連夜出發帶著人去圍剿。
聽說是有一隊守城的西班牙士兵擅自出城被團滅了。
弗朗西斯上校判斷是那幫駐紮在漁村附近的起義軍幹的,所以決定趁早出門剿匪。
出征大軍兵分三路,從三個方向向漁村進發。
說是大軍,其實也並不多,千把人,大部分還是留守聖地亞哥港,防止其他起義軍偷襲。
按照上校的意思,包圍這支幾百在起義軍中算不上主力的華人部隊,一千多號人足夠了。
只要把這幫人堵在海邊上,他們插翅難飛,就等著下海去喂魚吧。
而戈麥斯中尉所率領的,就是這三支部隊中的一支。
他之所以不滿意,還因為弗朗西斯上校給自己派了一名隨軍的記者。
這名記者名叫加西亞,來自於西班牙,上校要求他記載下自己英勇的軍隊是如何收拾古巴的反叛軍的。
戈麥斯在西班牙的時候就認識這人。
這種人就很麻煩。
一路上廢話啰嗦,問這問那不說
你還得保護他的安全,再者還不能做些太出格的舉動,防止他回國之後胡說八道。
畢竟,西班牙的軍方和自由派政府一直都尿不到一個壺裏去。
戈麥斯和他的部隊一大早就拔寨啟程,又走了大約三四個小時之後到達了漁村北邊的一片河谷。
河流的前方,是一片山坡,上面是叢林夾雜著亂石。
“真特麽是一幫蠢貨。”戈麥斯中尉下了馬,走到河邊蹲了下來,用河水洗了一把臉。
他擡起頭看了一眼掛在天空中火辣辣的太陽,只一秒鐘便覺得眼睛疼,趕緊低下了頭。
古巴位於熱帶,全年都是夏天,尤其是在野外,太陽更是讓人難以忍受。
“他媽的,一幫老爺躲在聖地亞哥的大宅子裏喝酒吃冰玩女人,老子卻要到這鳥不拉屎的鬼地方來剿匪,他媽的!”
戈麥斯一邊咒罵著,一邊站起了身。
身後的副官聽見了他的咒罵,趕緊遞上了一個圓滾滾的黃綠色的番石榴。
戈麥斯掏出匕首,一刀削開水果的頂,露出了裏面粉紅色的果肉。
中尉開始像豬啃食一樣啃起了番石榴。
“長官,我們繼續前進嗎?”遞給他水果的副官問道,“這裏離目的地應該不遠了,沒記錯的話,和其他兩支部隊約定的到達時間應該是下午兩點左右。”
“急個屁!讓大夥兒進叢林休息一會兒,趕了這麽久路了。”戈麥斯一邊吃水果,一邊沒好氣地回答道,“讓他們先打,我們晚點去。”
“中尉,古巴的天氣真是太熱了。”
名叫加西亞的記者走了過來。
他有點胖,手裏拿著一塊手絹擦著汗。
“嘿,記者先生,這是沒到雨季,如果到了雨季,你會真正見識到這該死地方糟糕的一切。”
戈麥斯斜著眼睛瞟了加西亞一眼,說道。
“反正如果是雨季,打死我也不願意在這種樹林繁茂的地方行軍。”
“泥濘的道路,該死的蚊子,還有登革熱,感染上了搞不好就得死翹翹,對於像記者先生您這樣細皮嫩肉的文明人,很危險的。”
加西亞聽出了戈麥斯言語中的揶揄。
他瞥了一眼後者的肩章,陰陽怪氣地說道:
“中尉先生,我沒記錯的話,您之前在西班牙國內的時候,還是一個中士,沒想到如今出來轉了一圈飛黃騰達啊。”
戈麥斯不但沒生氣,反而樂了。
他挺驕傲地拍了拍自己的肩章:
“嘿,這你可問著了,我先是去了菲律賓,在那裏宰了一幫東亞的猴子,然後才來的古巴,又宰了一幫黑皮的猴子。”
“感謝聖母瑪利亞,給了我這些機會,早說宰猴子能升官,我早就申請從西班牙出來了。”
“中尉,嘿嘿,記者先生,你知道這意味什麽嗎?我手下有四百多號人聽我的號令,想當年……”
就在戈麥斯一臉自豪地看著自己的肩上向記者吹著牛皮的時候,他不知道,在不遠處的叢林裏,還有幾個人盯著他。
“這人應該是領頭的。”
陳劍秋靠在一棵樹後面,放下了自己手中的望遠鏡。
而在他身邊,卡米拉半蹲著,手裏舉著一杆步槍,槍管架在面前的石頭上。
這杆狙擊步槍是從羅斯威爾1888改裝而來。
羅斯威爾軍械廠的工匠們使用電動的沖壓機床和冷鍛工藝生產出了它的主要零件,並且創新性的在一些地方使用了點焊的技巧。
槍身上安裝有可拆卸的半圓形準星護圈。準星可以調整風偏,表尺從100米到2000米可調,每100米一個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