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節 以彼之矛(第2/2頁)

陳依很快為這種想法找到現實的例子。他的父親。陳父是個求德的人,是可以為了人情關系和顏面打掉牙往肚子裏吞的人。不止多次因為故鄉的親戚借錢而被許多局外人暗笑說傻。只有借了他錢的人提起會說他是好人。

是好人。但借出去的錢多數要不回來。別人邊說他是好人邊不還錢。陳父也下不了狠心逼,好人怎麽會逼人?有些真正窮困的陳父也不願意逼債,但更多的是後來有錢做很多事情,獨獨沒有錢還。

所以旁觀者都說陳父傻。陳母相反,她是提感情別提錢的人。但是她照顧自己妹妹,一些過往在農村照顧她家裏或者幫過忙的人,禮必重。但是借錢的事情,至今為止沒發生過。

唯一能開口從陳母那拿到數額較大錢財的人只有陳依的小姨,陳母給的時候就不說要還,因為知道自己妹妹家裏很困難。曾經陳母有個同事,家裏環境日落西山。有一次遇到困難開口借錢。陳母幾經考慮最後還是拒絕了。

陳依問起時她說。“借出去了,還不起我恨她。還得起不還我更恨她。還不起我催賬她恨我,不借她也恨我。與其如此,不如一開始就不借錢讓她恨我算了。俗話說的好,救急不救窮。”

事實如此。小錢陳母是借過不少出去。都是打工的親戚突然遇到點困難沒節余差那麽幾百或一千。陳母必定借。說那叫救急。這些錢最後全都收回了,本來也不多,對方幾個月工資錢的節余就能還上。

陳母有一毛不拔的外號。但別人這麽說的同事又總誇她會理家。出了陳父沒人說過她是傻瓜,除了開口問她借大錢被拒絕的人外也沒人說她壞。給她顏面的人也不比陳父少。

陳父常鳴不平的說其實別人都是給他面子,說以陳母的做人方式誰也不會理會她。陳依曾經一度對此論調持相信態度。直到某次跟親戚玩時聽到他們隨意的閑聊才改變了態度。都是關系親近的人,都曾在初到S市時寄宿過陳依家裏。

他們說陳父人太實在,經常對些不必要的人太好。有個性子直的當時接話說就是傻。說完又沖陳依笑,說別生氣啊,實話實說。你媽媽就不一樣,家理的好,不像你爸總做傻事。陳依當時不生氣,因為說這話的人的確是直性子。

因此讓其它幾個親戚說話放的更開。他們不忘陳母的幫忙,即使陳父的有些幫助更多也算在陳母頭上。因為他們跟陳母是親戚,很清楚的明白沒有陳母的願意,陳父只視他們為陌生人。這是很實際的人情邏輯關系。

猶如此刻。是否從購買物品中賺錢變的不重要。不這麽做是應該的,看守所沒有這種規定;會這麽做是聰明的,因為這麽做了也沒關系,反而能撈取好處。置身其中的人們普遍不以品德看待,是以功利。

有德的倉頭就陪嫌犯吃大鍋飯吧。不以此為德的倉頭就餐餐單獨炒菜加燒肉配果汁飲料吧。

做完工時,陳依端著只有米飯和大蒜的盆子啞然失笑。難怪林天明討厭傻瓜,因為傻瓜就是傻瓜。難怪人們想往上攀爬,因為在下面的人沒有公平的保障。如他,即使在打人之前就考慮到了規則,把自己置身於絕無不利的處境。但是沒有用,別人在這套規則裏拿他無法,就整出另一套規則跟他玩。他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都只能在別人新建的規則裏玩。當然只有玩輸的可能,因為這套規則別人就沒有考慮過讓他有贏的機會。

這些讓他既為現實悲哀,又為現實憤怒。他恨不得摔了飯盆用暴力的規則跟對方玩,他知道這套規則他能玩的贏眼前。可是他不能這麽做,因為這套規則會讓他在以後死無葬身之地。用這套規則玩挑戰的是整個法律體系,挑戰的是所有人的美好向往。沒有人會因為任何理由真正接受和認因一個造成大屠戮的兇徒。只有置身事外看熱鬧的人會喝彩叫好,而這些人沒有決定權。

所以他沒有摔了飯盆,而是如往常般吃。

一盆飯才吃到一半,來了個看守所的警員。把倉頭喊過去說了幾句話,就背對門站在外面。倉頭跑進來叫陳依出去。

他放下碗,知道家裏或者林青終於找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