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日常案(三)(第2/3頁)

化學老師解釋,自己發現杜一一不對勁,私下談話後,化學老師建議她去B市墮胎。

但是在之前審問時候,化學老師堅稱自己不知道杜一一曾經懷孕。

第三段影像是化學老師的鄰居,一位剛退伍的偵察兵跟蹤於花的畫面,偵察兵坦白說是化學老師讓他跟蹤於花,要他拿走於花的手機。

化學老師解釋,他去B市後才知道,於花拍攝了杜一一病歷,拿到手機刪除資料,也是為了保護杜一一。

左羅審問:“老師,你還隱瞞什麽,不如一起說吧,我們也很辛苦的。”

化學老師道歉道:“對不起,給你們添了很多麻煩,我沒有其他再有隱瞞的事情了。我只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而已,請你們諒解。”

左羅搖頭:“對不起,無法諒解,現在我代表警方正式控告你謀殺於花,這是刑拘通知書。”

化學老師道:“不應該是逮捕令嗎?”

“我們還要補充偵查。”

警方提出控告,說明罪名,化學老師就正式成為嫌疑人被約束自由。在這基礎上再進行補充偵查,提供足夠多的證據給檢察官,檢察官會開具逮捕令,警察是無權開逮捕令的。一旦提出刑拘,可以向法院申請搜查令,對化學老師任何私有或者共同財產進行搜查,不過刑拘時間是有限制的,一般是48小時,可申請延長,一般不超過三次,到時間後,如果檢察官認為目前證據沒有達到逮捕的要求,會拒發逮捕令,只能釋放化學老師,而且之後不能因為本案再對化學老師進行刑拘,不過可以補充偵查後直接下達逮捕令。

化學老師接過刑事拘留通知書,輕嘆口氣,道:“說句實話,知道真相的我確實很想殺死於花,但是你們太高估了一個普通人,特別是一位學者的膽量。我沒有殺於花。”

……

目送化學老師被帶走,蘇誠撫額:“左羅,這次幹嘛和我一起鉆牛角尖?”

左羅收拾資料:“也許因為每次你都是對的。”

蘇誠搖頭:“我現在還是有自信認為他是兇手,但是我討厭你把寶壓在我身上。如同一個被父母期望的孩子一樣,我更希望父母對我生無可戀,我偶爾的發光能讓他們開心。”

“我對你這個孩子早就絕望了。”左羅道:“雁過留聲,一定會有痕跡的。怎麽,因為我這次相信你,所以你反而沒有自信了?”

蘇誠點頭:“好像是這樣。”

……

化學老師在一家公司有股份,同時有房產,有車庫,還是釣魚協會會所的會員,所有產業都要進行搜查,發現長發,有毛囊的檢驗DNA,沒毛囊的比對發質。手機,電腦,雲盤,社交軟件,銀行賬戶等等……

48個小時過去了,在搜查過程中,警方發現化學老師利用電腦社交軟件和境外某學生聯系,聯系內容被刪除,被技術科通過社交軟件公司的幫助恢復了數據。聊天內容大概是,這位學生是個混子,曾經坐牢兩年,後來定居意大利,在意大利也不是省事的人,和當地的黑幫有關系。化學老師聯系他,詢問的模模糊糊,但是可以看出,化學老師在詢問一些毀屍滅跡的技巧,還提起了塘鵝。學生告訴他,塘鵝確實什麽都能做,但是價格非常高,而且要聯系上塘鵝,他得找朋友老大幫忙。化學老師就說算了。學生問老師是不是遇見什麽麻煩,盡管說,能幫就幫。化學老師說沒事。

第二份不利化學老師證據,是化學老師家裏竟然有專業小偷的開鎖工具,還在衛生間的馬桶水箱內找到密封一雙橡膠手套。看新聞就知道什麽叫專業開鎖工具,專業的小偷使用這樣的工具,可以和鑰匙等同時間打開一字或者十字鎖的門。

審訊化學老師,化學老師承認,他當時目的是想拿到於花的手機,他說,於花每周三周四晚上都會去租的單身公寓室內遊泳池遊泳,他想趁機進入於花公寓拿走手機。但是因為膽量不夠,所以沒幹成。

旁證已經非常豐富了,特別化學老師的幾次偽證讓他處於不利的地位。

“都是旁證,有沒有直接的證據?”會議上,左羅問大家:“比如案發當時,化學老師出現在教學樓,或者案發前後,化學老師和於花有見面,通訊?”

大家默不作聲,宋凱問:“頭,就目前掌握這些證據,我們有幾分把握?”

左羅道:“兩成把握,實在沒有新證據,檢察官也願意簽署逮捕令,但是在法庭上,只要對方律師不瞎,就能知道這些都是旁證,最多能證明化學老師確實想過殺死於花,但是沒有付之行動。”

蘇誠道:“化學老師今年五十歲,可謂桃李滿明天下,各行各業的學生都有,既然他有買兇之心,聯系了意大利的學生,會不會突然想起本地也有壞學生,也許能幫他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