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別墅案(第2/3頁)

好消息是,左羅保持職務不變,仍舊是Z7組長。同時內務局派遣陸任一再次進駐Z7,同時嚴正警告,如果再有違規行為發生,將嚴懲不貸。

不好不壞的消息,禁止左羅對周銀河案進行調查,禁止左羅調查張能、華平,禁制左羅調查和國道襲警案有關的任何一切事宜,如有違反,將調任職務。

但是沒想到初八上午,近海縣警局發了一份正式公文過來,他們申調左羅到近海縣工作。張副哭笑不得,打電話給近海縣警局副局長,自己的老同學,警告他不要亂來。他還真擔心左羅被挖走,左羅的思想就是當警察,破案,近海縣也能提供相關的條件。說不好這邊一調崗,左羅不滿意工作內容,就去了近海縣。

這也讓張副想起了林遠縣的孫軍,張副猜測到這次左羅入獄存在一些主觀矛盾,主要是蘇誠太弱了點。張副在緝毒處就和蘇誠打過幾次交道,知道這家夥鬼頭鬼腦,怎麽可能會吃這麽大的虧。當然,也不排除蘇誠犯錯的可能,畢竟是人,人都會犯錯。不過張副想不通,蘇誠和左羅他們這麽做的必要,所以還是認為蘇誠犯錯了。

張副這邊掛電話,又接通左羅電話:“開發區那邊有樁命案,半個多月,你負責一下。”

左羅問:“明白。”

……

開發區命案就是除夕時候許父談論的案件,也是昨天周斷說到的技術型案件。

(為加深印象,此類人物名字進行簡化。)

小A男,26歲,高中畢業後成為一家四星級酒店的送餐員,半年前離職。

小B女,24歲,高中畢業後成為同一家酒店的西餐服務員,和小A的男女朋友關系持續三年。

小C女,37歲,A市某醫藥公司老總。

小D男:35歲,為小C女的常年顧問律師。

小E女:52歲,為小C家保姆。

小F男:40歲,為小C前夫。

人物就是這些,整理時間表後情況是這樣的,C當時因為新別墅裝修,租借了酒店三個月,認識了經常為其送餐的A,C被A給迷住,每次給小費都非常大方,A也稱呼C為姐。很快,A淪陷,成為C的俘虜。

A原本以為C只是玩玩,反正他需要錢改善自己和女朋友B生活,所以瞞著女朋友和C來往。未曾想,C對A動了真感情,提出了結婚。A當時拒絕,C並沒有說什麽,給A介紹一份收入更高的工作。在C的柔情和金錢誘惑之下,A終於選擇了和B分手,與C結婚。

C是二婚,所以婚禮操辦的非常簡單,就是請關系好的朋友們在郊區別墅吃個午飯,就算辦了,她也心疼朋友們嘲笑A。當天飯後,來客只留下了律師D,律師D和C私交不錯,留下來的原因是,C打算將自己在市區兩套商品房轉到A名下,為了規避稅收等,需要向律師征求意見,律師D勸C暫時不要這麽做。在C的堅持下,律師還是在別墅一樓客廳起草文書。C有午睡的習慣,讓A和律師商討細節。

C上樓大約二十五分鐘左右,B闖入別墅,律師和保姆對A小白臉的行為並不認可,在一邊看熱鬧,看著B怒斥A。A一直說希望兩人單獨談談,但是B不僅拒絕,而且更加憤怒。並且提到了為B流過兩個孩子,說到激動處,B拿出藏在口袋的牛排刀插在A的左胸。

律師和保姆在旁邊看不住了,這不行,過分了。B邊哭邊轉頭就跑,保姆在別墅門口攔住了B,但是憤怒的B攻擊了保姆,保姆摔倒,喊救命。律師急忙跟出去,將B摁倒,B使勁掙紮,並且反擊。律師連忙讓保姆拿自己口袋的手機,通知物業,大約三分鐘後物業保安到達,這才將B控制,三人扭打非常激烈。

兩人這才想起了受傷的A,回到別墅,只見A癱坐沙發,幾近昏迷,血流的非常多,律師和保姆不知所措之時,跟隨進來的保安看見這一幕,撥打了急救電話。

五分鐘後,救護車到達,運走了A,A在上救護車前哀求兩人不要報警。兩人在客廳商議一會,決定還是報警,不過保安先報了警。三分鐘後巡邏車到達,律師才想到C還在樓上,保姆單獨上樓去臥室敲門,沒人開門,推門門被鎖上。保姆下樓從客廳衣帽架上C的外套拿了鑰匙,和一名巡警上樓,打開了房間門,發現C已經在床死亡。

刑警隊調查,發現了有人可能攀爬過後門的兩米五圍墻,根據物業監控顯示,死者C的前夫在案發前後出現在別墅後門附近。

這是多天之後,七組多日不見,見面後立刻開始的新年第一場會議。

方淩不在,白雪就頂替了方淩的工作,整理了目前掌握的線索和證據。

白雪:“警方認為是熟人作案,從臥室門反鎖可以證明,是有人使用鑰匙在外反鎖。”

白雪:“首先是嫌疑人A,他有殺人動機,死者沒有第一繼承關系的親屬,死後,她的遺產屬於A繼承。但是A缺乏殺人條件。死者上樓休息,一直到女朋友B出現,A始終和律師在一起,在受傷之後,雖然有數分鐘的單獨時間,但是物證組認為一個中刀的人去二樓殺人,一路上不留下任何血跡,他們無法接受。而且從現場A的血跡看,出血量頗大,他沒有移動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