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六五章 網開一面

沈溪執意要走,令章元應和林廷選心頭無比惱火,關於沈溪所言把鹽引已經悉數賣出之事,他們只字不信。

督撫衙門被他們嚴密監控,驛館裏也有自己人,裏面發生什麽事他們一清二楚,今天何曾有人來買過大單鹽引?

沈溪明顯是要把鹽引帶去福州城,再在福州城發售,到那個時候,經營廣東之地海鹽生意的就不再以粵地的鹽商為主,而是之前早就想加入到廣東鹽引買賣中的江贛、浙地、閩地的商賈。

章元應和林廷選對視一眼,最後由林廷選上前說道:“沈中丞,廣東地方尚且有許多事務等您處置,不妨等處置結束之後再行離去。”

沈溪笑道:“督撫衙門並不能管轄地方具體政務,本官職責在於剿滅沿海匪寇,如今鹽引已售出,本官要從三省沿海之地募集兵馬籌備平寇事宜,廣東地方事務可就要勞煩諸位多多費心了。”

章元應有些惱火道:“沈督撫既說鹽引已售出,為何不見鹽商到鹽場提鹽?”

沈溪怔了怔,道:“章藩台應該問的不是本官,而是鹽場和買鹽引的商賈。”

“百姓買鹽,到如今鹽場尚且未放鹽,本官想來,就算是鹽商買了鹽引回去,也不會到廣東鹽課提舉司和海北鹽課提舉司下轄各處鹽場提鹽。至於鹽商將鹽引買回去是準備囤積,又或者是去別處提鹽,本官不想多過問。”

沈溪擺明有恃無恐,就是不跟章元應和林廷選商量。

你們壓著鹽場的鹽不放,現在知道我有鹽了,馬上來跟我講和,那我這麽多日子的辛苦酬勞,誰來給報銷?

林廷選語氣又變得強硬起來:“沈中丞,這廣東鹽課提舉司和海北鹽課提舉司的鹽引,所提只能是廣東地面鹽場的鹽,這是定規,如何能提領別處的鹽?”

沈溪冷冷一笑:“林臬台既要如此說,那本官就跟你好好說道說道了。頭兩年,有鹽商以長蘆都轉運鹽使司舊鹽引十七萬引免追鹽課,每引納補稅銀五分,從各鹽場提余鹽,陛下恩準。”

“此制度一開,兩淮、河東等各處鹽場皆都仿效。別處可以,本官為何不能用廣東鹽課提舉司的鹽引,去提福建、浙江等地鹽場的余鹽?”

“你!”

林廷選瞪著沈溪,這會兒他已是怒火攻心。

沈溪說的事,在弘治十三年發生。

有不法鹽商,通過與壽寧侯張鶴齡勾結,提出用長蘆的十七萬舊引提各鹽場的“余鹽”,所謂“余鹽”,就是在每年各鹽場鹽引配額的“正鹽”之外的部分。張鶴齡跟弘治皇帝奏報後,弘治皇帝欣然采納,朝廷從這筆生意中賺取了六萬余兩銀子。

從那之後,舊鹽引配額提“余鹽”的制度便大開,因國庫缺錢,弘治皇帝默許了這種破壞鹽法制度方式的存在,朝中不少人對此頗有非議,但這些正直之臣以言官居多,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下面非議再多,此例在有皇帝默許的情況下從未中斷。

此事在《孝宗實錄》中多次提及,後世對此也有諸多爭議。就當時而言,連戶部尚書佀鐘等人俱都聯名反對,但無可否認,這是化解大明朝國庫緊張的一種便宜之策,弘治皇帝在這點上並非是偏聽聽信外戚張氏兄弟等奸臣建議,只是用了一個非正常手段為國庫積攢銀子。

而這條不成文的陋習,卻為沈溪用廣東鹽引提別處鹽場的余鹽,甚至是跟佛郎機人買大批海鹽創造了政策依據。

就算廣東地方將此事告上朝廷,弘治皇帝照樣不會理睬,因為這條制度本身就是弘治皇帝自己定下的,不會扇自己的臉。

沈溪臉色轉而變得陰冷,拱手道:“諸位,本官雖然暫時兼鹽課提舉的差事,負責買賣今年的鹽引,但既然今年廣東鹽場受災嚴重,提不出鹽來,本官也不勉強。本官會酌情考慮從福建和浙江等地提余鹽,待提出余鹽後,每大引鹽貼補四錢銀子的課稅,如數返還與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其余之數盡皆上繳朝廷。諸位,請回吧!”

“沈大人不可啊!”

“沈大人,您可不能罔顧我們廣東各大鹽場的利益啊!”

“沈大人請三思!”

驛館大堂內頓起喧嘩之聲。

沈溪這一走,等於是斷了廣東兩大鹽課提舉司下轄數十個鹽場、十余萬鹽工一年的生計,地方官府可補不上這麽大的虧空。到頭來,廣東各級衙門都要因此遭難,別說是俸祿發不出來,連官位都會不保。

所以,這會兒幾乎每個官員,都一臉急切地湧了上來,紛紛勸說沈溪留下。

章元應和林廷選就算之前再囂張,這會兒氣得渾身都在發抖,依然無可奈何。本以為沈溪不過是個十幾歲胎毛都未褪盡的小後生,不足為懼,誰知道卻被沈溪耍得團團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