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三二章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沈溪知道對知府衙門這些與宋鄺同流合汙的官員來說,最大的震懾不是殺多少人,或者用多麽狠的刑罰,而是用足夠的證據令宋鄺對自己的罪行啞口無言。

一罪落實,宋鄺就已經是罪無可赦,沈溪要坐實宋鄺其他罪行可謂輕而易舉。

“誰要檢舉他人,或者是被他人所檢舉,就看你們的了。”沈溪站起身來,“暫且退堂,半個時辰後再審!”

又是延後半個時辰審案,這次聽審的百姓心中多了幾分急迫,都想看最後的大結局,偏偏此時公堂審案暫告一段落。

百姓雖然心中遺憾,但都不敢喧嘩,目視沈溪進到內堂,人走之後,外面才傳來小聲的議論。

荊越進去請示過沈溪,出來大聲宣布:“將一幹人犯押解到廂房單獨拘押,給予紙筆,若出來時不能老實交待,一律以從犯處置,問題嚴重者按照軍法就地格殺勿論!”

“得令!”

兩名官兵先將癱軟在地的宋鄺押下去,隨即是知府衙門的官員。

隨著一眾官員押解去了側院廂房,大堂內只剩下手持殺威棍的官兵,百姓的議論聲逐漸變得沸騰,而衙門外面陸續開始往裏擠人,這些人大多是曾給宋鄺送禮的本地士紳和商賈,在得知沈溪放出的“坦白從寬”的消息後,擔心家族沾染上行賄或者是通匪的大罪而被抄沒,只能前來“認罪”。

“爾等何人?”

荊越手提佩刀,趾高氣揚立在大堂前面,好似門神一般。

一位五十多歲的儒衫老者下跪道:“回官爺的話,小人有罪,特來向督撫大人請罪!”

“草民也是來請罪的!”

檢舉揭發這種事,宜早不宜遲,誰來得晚了,那時可能罪行都已經定下,不再需要多余口供,那他們就不再是“汙點證人”,而是被人指證的罪犯,輕則以行賄罪、重則以通匪罪名論處。

在大明,但凡涉及到官員的職務犯罪,無論官民,自願或者被迫,只要審定有罪,那至少也是抄家發配的結局。

抄家將意味著一個大家族上到八十歲老態龍鐘的老者,下到繈褓嬰孩,都要被下獄問罪,在牢裏吃苦不算,最後男丁要被發配邊疆,女眷則要落入教坊司,偌大的家族就此土崩瓦解,就連父母妻兒也要天涯永隔。

荊越這會兒對沈溪佩服得五體投地,站在那兒冷笑不已:“請鳥的罪啊,大人正在休息,請罪跪在堂上,大人有交待,來早的坦白可以從寬,來晚了一律按罪論處!”

各大家族的家主不敢過多廢話,進了公堂趕緊搶地方下跪,生恐下跪晚了連個跪的地方都沒有。

府衙內堂,沈溪悠閑地喝了口茶,問站在一旁的玉娘:“玉當家可認為本官審案中有不妥之處?”

玉娘恭敬行禮:“沈大人一切都按照規章典籍做事,奴家不敢妄自議論。”

沈溪道:“有需要斧正的地方,玉當家但說無妨,如此吞吞吐吐莫非是與知府宋鄺等人有勾連,擔心問罪?”

玉娘聞言不由搖頭苦笑,自己一直都在追查宋鄺的罪行,心裏巴不得讓宋鄺早點被問罪下獄,怎會跟宋鄺有勾連?

但玉娘馬上想到一個人,乃是與她同來查案的江櫟唯。

這會兒江櫟唯被列在宋鄺同黨的名單中,沈溪大可對江櫟唯來個“先斬後奏”,之後上報朝廷,朝廷根本就挑不出毛病。

宋鄺與地方賊寇勾結,殘殺無辜,殺良冒功,貪汙受賄,司法不公,玩忽職守……條條都是大罪,江櫟唯雖是京城派來查案的錦衣衛鎮撫,但收了宋鄺幾十畝地的好處來包庇縱容宋鄺,是為同犯,殺了也不為過!

玉娘道:“回大人的話,奴家從不與地方官有何勾連,請大人明察。”

沈溪笑道:“玉當家為人,本官還是清楚的,玉當家說沒有那就當沒有吧!”

什麽叫我說沒有那就當沒有,你這是沒有證據,如果有證據肯定也會定我的罪行!玉娘心中郁悶,她雖然看不慣江櫟唯平日囂張跋扈耀武揚威,但她畢竟跟江櫟唯同屬廠衛體系下,又是同往廣東查案,當下行禮:“沈大人,您準備如何處置江鎮撫?”

沈溪嘆道:“不是本官要如何處置他,是他自己如何把握,給他機會都不要,本官有些難做啊。”

玉娘聽出來了,沈溪有意讓她去“開導”江櫟唯,當下試探地問道:“大人,江鎮撫或許為奸人利用,奴家願意去勸誡江鎮撫,使其迷途知返。”

“這樣最好不過。”

沈溪笑了笑道,“來人,送玉當家的去見江鎮撫!”

……

……

這會兒江櫟唯剛被拎到側院廂房,他跟那些府衙的官員待遇一樣,單獨一間房子,腿腳被麻繩捆縛著,被人按著跪在地上,面前地上擺放筆墨紙硯,分明是讓他寫檢舉惠州知府宋鄺的罪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