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〇三章 終須一別

沈溪可以抗命不遵,留在東南三省繼續平匪,但這會陷他於不忠不義。他打定主意直接取道北上,回京述職,心中自有一番算計:

回到京城後自己盡量陳述厲害,最好能讓謝遷和劉大夏出面奔走,但就怕此事本為二人主導。

劉大夏或許是皇命在身可以理解,但謝遷明知去西北危險重重,如今謝恒奴又有孕在身,難道真想讓她在沈家做一輩子寡婦?

這年頭女兒嫁作人婦,不是說丈夫死了就能恢復自由身回娘家重新嫁娶,嫁為人婦後,婚姻之事做主的不再是娘家,而是夫家。

一般來說,女子有子嗣,夫家為子女利益考慮,很難同意女子再嫁,畢竟再嫁之後孩子的地位最是尷尬,通常不為夫家所接受,女子因此終生守寡者比比皆是。

就如同惠娘,當初她為了保住亡夫的產業,差點兒成為犧牲品,被丈夫宗族之人內部迎娶。

正妻尚且如此,謝恒奴還是以妾侍身份進的沈家,地位更低,若沈溪亡故,沈家人將謝恒奴變賣也合乎《大明律》。當然,國家法律如此,實情則是另一回事,有謝遷在朝中的地位,誰敢變賣他的孫女?

不過謝遷想把謝恒奴迎回府,那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謝老兒,若此事乃你所為,你不但害了我,也害了你小孫女,我可不敢保證自己去了西北能輕易抽身,到頭來鎩羽而歸,恐怕連你這舉薦人也要受到牽連!”

弘治十三年冬天的西北之戰,謝遷險些為他的君前建言付出血的代價,當時謝遷已經有覺悟,若那一戰大明戰敗,他很可能要自裁以謝天下。

有此教訓在先,除非謝遷好了傷疤忘了疼,不然怎麽敢輕易把孫女婿沈溪送去西北?

朝廷正式調令傳達,沈溪開始準備回京事宜,三軍上下一片哀怨。

即將到手的功勞飛了,以前所獲功勛是否能兌現現在也成為了問題,好在之前的戰利品已經提前下發,沈溪還作出承諾,會在離開前另行犒賞。

沈溪需要兩三天時間善後,他沒有急著啟程,而是將三軍將士安置好,等候新任兩廣總督潘蕃的調令。

但是,兵馬不可能長期留在福州,一支四千人的大軍,在沒有主帥統轄的情況下,很容易在有心人挑撥下作出擾亂地方甚至是叛亂的舉動,兵馬必須就地解散,以千戶所和百戶所為單位返回各自衛所,然後根據需要再重新進行集結。

沈溪在安頓軍隊的同時,還得妥善安置廣州的家眷。

沈溪家中的女眷可不少,尤其謝恒奴有孕在身,同時還有沒有名分且剛生下兒子的惠娘。

另外,如今沈明鈞夫婦不在廣州府,他尚需寫信到汀州通知一聲。

其實最好莫過於內宅暫時不動,自己孤身北上,把朝廷公事處理完,視新職務再考慮是否把家人接到京城。

這次回京,沈溪很可能會直接動身去西北,將妻兒老小留在京城,反倒成為朝廷手裏的人質。

但從現實情況看,玉娘此番南下,除了押解江櫟唯,督促他北上外,還有很大的可能是護送沈溪的家眷回京。

這變相說明朝廷準備派沈溪往西北履職,留下他的妻兒在京城,防止他在西北戰事中作出叛國的舉動,這番布置這在歷朝歷代對外戰爭中,屢見不鮮。

若真有人叛國,那此人家眷不得好下場,對旁人來說也是一種警示。

若是沈溪做了先鋒官,被北番兵馬圍困,就算死戰到底也不能投降,這算是血淋淋的現實。

……

……

接下來兩天,沈溪在官驛發出大量信函,既有寫給閩粵地方官府的,也有寫給汀州和廣州兩邊家裏的,還有通過秘密渠道寫給惠娘和李衿的。

安排惠娘和李衿最讓沈溪傷腦筋!

好不容易才在粵省打開局面,商業脈絡遍及粵桂等地,若就此帶惠娘和李衿回京,那之前的苦心經營就將付諸流水,所以就算要忍受與惠娘的分離之苦,沈溪也只能把惠娘和李衿留下來,繼續完善他在東南沿海的商業版圖。

這跟沈溪之前在京城擔任翰林官時的格局大不一樣!

就算沈溪離開,但如今閩粵等地沈溪已經有足夠的人脈和勢力,李徹、常嵐等人需要仰仗沈溪在朝中的地位,自然會給予他名下商業組織足夠的庇護,就算有人想對這些商業機構下手,也要掂量一下自身的份量。

沈溪是以“東南三省沿海提督軍務”有功,“另有敘用”的身份回到京城,就算去西北,在只升不降的前提下,基本可以成為延綏巡撫或者是相持平的差事,通常掛的是正二品的右都禦史銜。

論品秩,延綏巡撫比兩廣總督大,只是西北之地勛貴太多,這延綏巡撫是個不好做的官,一旦做好,沈溪再回京城時,或可直接跳過侍中、侍郎成為六部尚書,再不濟也會成為南京六部尚書,對江南各省形成統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