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官家比李綱更高明

唐閎來到殿上之後,趙桓簡單了敘述了一下自己的設想,唐閎表示很簡單,並且產量可以做到很大,至少可以滿足禦醫院調派出去的醫者使用的份額。

這讓趙桓心中那塊巨石,終於落地了幾分,而趙桓也給宗澤和韓世忠寫了書信,叮囑他們小心防範。

“鄂州知府,宋少卿,朕以為直接流放去嶺南好了。”趙桓咬牙切齒的說道。

不是鄂州知府的瞞報,這事能鬧騰的這麽兇?

之前蘇州知府瞞著趙桓水患,那是僅僅瞞著皇帝,但是該通報汴京,讓朝廷做出處理和支援。

趙桓可以容忍這樣的潛規則,畢竟朝堂這種存在了一千多年的地方,沒點不為人道的規矩,實在是說不過去。

但是他不能容忍鄂州知府的隱瞞,潭州是流民起事,導致州府被攻破,潭州知府都被暴起的百姓給剁了腦袋,他也報不上來。

難道他鄂州也被攻破了?!

“臣以為還是帶枷進京比較妥當。”宋世卿拿出了一本《大宋律》翻了翻說道。

“找到了,《卷三·尚書吏部》吏治第三十二款。”

“官家,按照大宋律,鄂州知府,為瀆職之罪,下詔申斥乃是應有之意,可是這鄂州知府的行徑,極為惡劣,並且造成了大規模的影響,按律帶枷革職流放嶺南。”

趙桓看著宋世卿手裏的大宋律,還真的看到了關於鄂州知府的處理辦法。

【諸食祿之官,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奪祿一季。公罪下下,並解見任,奪當年祿,追告身。公罪極惡,帶枷歸京。】

大宋律·卷三·尚書吏部,乃是脫胎於唐六典·卷二,宋隨唐制,骨還是唐骨。

這一卷,主要記錄的就是考核官員任免、考核以及獎懲。

而宋世卿說的第三十二款,乃是考核。

為官一方做父母官,一旦獲得中下以下的考評,這名官員,就會降級,罰俸一個季。若是公罪,就是下下考評!

下下評,這名官員,就會被奪去官身,流放嶺南,運氣好點皇帝想起來,還能起復用,運氣不好,就只能在嶺南建設大宋了。

公罪極其惡劣,就是帶著枷鎖進京面聖,通常意味著,砍頭。

趙桓疑惑的指著下面一條問道:“凡親、勛、翊衛皆由考第,考第之中,增減三等,這句是罪加三等的來歷嗎?”

親,就是宗親,勛,就是勛貴。這些人的考第是增減三等。

按照趙桓的理解,就是立功多加三等,犯罪就也是罪加三等。

宋世卿點頭應道:“官家,這就是臣認為鄂州知府應該押解歸京的原因,鄂州知府趙承佑乃是趙氏宗親,他是鎮恭懿王趙元偓的第六世孫,理應罪加三等。”

趙桓一副朕聽明白了的模樣,仔細揣摩了半天,才問道:“就是按照宋少卿的說法,趙承佑因為是宗親,才罪加三等,帶枷進京。”

“那他欺瞞瘟疫肆虐之事,居然算不上公罪極惡?”

鄂州知府因為是宗親罪加三等才帶枷鎖進京,他原來的罪惡居然就撈了個中下評的考核?

這就是趙桓的問題,鄂州知府的瞞而不報,居然還算不上公罪極惡。

宋世卿疑惑的看著官家,又看了一眼趙英,仔細思量了良久,才懂了官家這個問題的含義。

他小心的組織了一下語言說道:“官家,水患之後常有瘟疫,不算什麽稀奇事,若非鄂州知府乃是宗親,需要罪責三等,否則頂多落一個中下評,算不上公罪下下和公罪極惡。”

“吏部考核,多由吏部牽頭,官家可以問問鄭少卿。”

“鄭望之。”趙桓喊了一嗓子問道。

鄭望之左右看了看,不停的給李綱打眼色,這個奏對,他不能回答!

否則自己怕是要以左腳踏入文德殿,被去官流放了!

但是李綱連看都沒看鄭望之一眼,鄭望之那道劄子,戳到了官家無嗣的痛腳上,作為一直希望大宋皇帝更加剛猛一點的太宰,他不希望看到有影響君權的存在。

皇帝越強勢,他的商改才能走的越遠。

鄭望之只好硬著頭皮,出列說道:“官家,的確如此,這私罪和公罪有很多講究,趙承佑之事,完全稱不上公罪。”

“一般都是激起民變才算是公罪,比如已經死了的潭州知府。公罪極惡,一般都是方臘漆園起事那種規模才算。”

趙桓點了點頭,示意鄭望之回班,他可以毫無理由的把金國使者以左腳邁入燕京給砍了。那是兩國交鋒,做的再過分,也都是為了勝利。

但還不至於為了點私事,就無緣無故的把鄭望之給拖出去砍了,或者去官。

鄭望之的恐懼,趙桓看得出來,他身後的人,趙桓已經完全清楚,解決的辦法,就是再生個兒子,這事急嗎?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