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桃園驚夢 再說諸葛亮

諸葛亮是累死的。

這並不奇怪。他要處理的事務太多,頭緒也太多。偏偏他又是一個認真負責的人,事無巨細皆親力親為,唯恐辜負先帝厚望。可以說,他是要豁出命來完成使命,決心做到“鞠躬盡瘁,死而後已”。[22]

責任和擔當已不堪重負,何況自己還有理想。

麻煩也由此而生。

真正的麻煩還不在興復漢室,而在於興復一個什麽樣的漢室。如果姓劉就行,何不輔佐劉表?如果仍然要走東漢的老路,又何不追隨袁紹?要知道,官渡之戰時諸葛亮已經二十歲,早就把自己看作管仲和樂毅了。

選定劉備,諸葛亮必有想法。

其實,跟曹操一樣,諸葛亮既是新秩序的建設者,又是舊制度的改革者。他在蜀漢執行的,實際上是一條“沒有曹操的曹操路線”,甚至還可能走得更遠。[23]

比如“以法治國”。

這是曹操和諸葛亮都主張的,也是他們都不可能完全做到的。但,人治和法治,在曹操那裏是四六開,甚至五五開。他殺孔融,殺崔琰,殺楊修,就毫無法治可言,盡管他一貫賞罰分明,也曾“法辦”過自己。[24]

諸葛亮則做到了三七開,甚至二八開。他也縱容過法正的行為不端,冤殺過益州大族,但那或者是不得已,或者有政治需要。只要有可能,他總是盡量公正。[25]

結果怎麽樣呢?

貴賤賢愚無不嘆服,也無不怨恨。嘆服是因為執法公平,怨恨則因為立法嚴峻。事實上,公平不等於不嚴峻,只不過對所有人都同樣苛嚴。所以,一方面是“刑政雖峻而無怨者”,另一方面是“自君子小人鹹懷怨嘆”。[26]

那麽,諸葛亮的法,是嚴刑峻法嗎?

當然。因為他的政府是軍政府,他的政治和經濟管理也都是戰時體制。這樣看,就連彭羕一案,恐怕也是出於政治需要,盡管諸葛亮極其厭惡此人。但更重要的,是不能允許有人在戰爭年代胡說八道。言論自由?休想!

就連諸葛亮自己,也謹小慎微。

謹慎也是政治需要。要知道,諸葛亮在蜀漢的權力和權威遠遠超過了劉禪,北伐曹魏又連連失利、勞民傷財,誤用馬謖壓制魏延也不算英明。高處原本不勝寒,何況處處是風口是浪尖,就不怕別人說三道四嗎?

也怕的。

在這種情況下,要做到“專權而不失禮,行君事而國人不疑”,就只有嚴格要求自己。至少,諸葛亮內無余帛外無贏財,確實做到了兩袖清風。正是這種高風亮節,讓他贏得了人民群眾由衷的敬佩和懷念。[27]

問題是,他有必要那麽累嗎?

也沒有。

事實上,所謂劉禪無能的說法並不成立。諸葛亮去世以後,劉禪不再任命丞相,而是由大司馬蔣琬主管行政兼管軍事,大將軍費祎主管軍事兼管行政。這樣一種相互制衡的政治格局和權力分配,豈是弱智的人想得出的?

劉禪也不糊塗。司馬懿征討遼東時,蜀人都認為是北伐曹魏的大好時機,劉禪卻很沉著冷靜。他下令蔣琬進駐漢中,同時指示一定要等到吳軍也開始行動,東西兩方相互呼應,魏國內部又出現問題時,才發動進攻。[28]

弱智嗎?否!

那麽,諸葛亮為什麽要大權獨攬,不肯還政於君?

也許,他是要政改。

或者說,他要興復的其實是理想中的西漢。

西漢初年國家制度中隱含的政治理想,就是區分宮廷與朝廷、皇權與相權、宮中與府中。皇帝是國家元首,主要起象征國家統一的作用;宰相是政府首腦,帶領官員具體管理國家,並負政治上一切實際之責任。

這種制度,就叫“虛君實相”。

虛君實相,好嗎?

不算最好,但也不壞。因為按照這種制度,皇帝授權而不負責,宰相負責而無主權。一旦國家有事,並未行政的元首就能以授權人的名義責問實際負責的宰相,後者也就有可能成為“責任內閣”或“可以問責之政府”。

諸葛亮主政時的蜀漢就是這樣。《出師表》說:“願陛下托臣以討賊興復之效,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這就是既有授權又有問責,其實比皇帝親政更好。

但,這裏面問題很多。

首先,如何保證擁有實權的宰相不會趁機政變,變成既篡位又親政的新皇帝?諸葛亮的辦法是用自己的人格做擔保,可惜道德的擔保從來就是靠不住的。諸葛亮本人不是王莽,不等於別的什麽人不是曹丕。

其次,在既無憲法又無國會的情況下,我們也不知道那擁有實權又永不政變的宰相如何產生。劉備當然運氣很好,劉禪就不敢賭這一把。蔣琬去世後,他幹脆“自攝國事”,結果成為亡國之君,只能到洛陽去裝瘋賣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