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弄權 大清洗

長孫無忌少年得志。

小人得志便猖狂,李義府就是。少年得志便張狂,長孫無忌就是。作為長孫皇後的哥哥,他與太宗皇帝年齡相近情同手足。太宗二十多歲當皇帝,無忌二十多歲做宰相,甚至一度統領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事務,其地位之崇高,權力之巨大,家族之顯赫,直逼隋朝權臣越國公楊素。

長孫無忌志得意滿。一次宴會上,他居然問客人:諸位看無忌的富貴,是比得上越公呢,還是比不上?

客人七嘴八舌。

長孫無忌卻自問自答:要說比不上,也只有一條。越公富貴時已經老了,無忌富貴時還很年輕。[29]

這,難道還不是張狂?

張狂是會惹禍的,長孫無忌也一樣。

前面說過,太宗皇帝對於立晉王李治為儲,一直猶豫不決搖擺不定。他更看好的是吳王李恪。李恪的生母是隋煬帝的女兒,本人也跟父皇一樣英武果斷。這一提案當然動了長孫無忌的奶酪,因此不但極力反對,而且懷恨在心,總想伺機消滅這個在臣民心目中威望甚高的異己分子。

機會也說來就來。

永徽三年(652)十一月,京城裏發生了一件怪事:太宗皇帝的女兒高陽公主,狀告丈夫房遺愛的哥哥、開國元勛房玄齡的長子房遺直對自己非禮。事情牽涉到皇家,高宗皇帝便派了既是首相又是舅舅的長孫無忌前去審理。[30]

然而審來審去,民事案卻變成了政治案:房遺直指控房遺愛和高陽公主夥同他人謀反,陰謀擁立高宗的叔叔荊王李元景為帝。這原本是房遺直的一面之詞,提供的證據也捕風捉影。但因涉案的房遺愛、薛萬徹、柴令武三位駙馬都是當年魏王李泰黨羽,長孫無忌便抓住不放鍛煉成獄。

結果自然是一個個皇親國戚人頭落地。

此案的真相已無法弄清,冤情則大約在所難免。薛萬徹就不服判決,無奈因房遺愛提供證詞,只好走上刑場。臨刑前他悲憤交加地大聲喊道:我薛萬徹堂堂男子漢,不能馳騁疆場為國捐軀,卻因為房遺愛這混蛋而死,太冤了!

劊子手被他嚇住,竟然一刀砍偏。

薛萬徹又大吼一聲:為什麽不用力?

劊子手哆哆嗦嗦,連砍三刀才把薛萬徹殺死。[31]

房遺愛卻是另一副德行。作為第一當事人,他不但對謀反一事供認不諱,為坐實薛萬徹罪行出庭作證,而且還誣陷吳王李恪也參與其事,希望以此討好長孫無忌,爭取在量刑時能因為“有重大立功表現”而寬大處理。

長孫無忌並沒有給房遺愛一條活路,當然也沒有放過讓天下人對李恪死心的機會。與此案毫無關系的李恪無法自證清白,終於被賜自盡。死前,李恪大罵:長孫無忌!你玩弄權術,陷害忠良。如果祖宗有靈,不久你就要滅族。

無忌卻毫無顧忌。本來,此案已經弄死了兩個王、兩個公主、三個駙馬,他又在結案後趁機株連,軟禁一王,流放一王、一宰相、一駙馬。結果,皇室中稍有能力的都被剪除殆盡,以至於武則天改朝換代時易如反掌。這當然為長孫無忌始料之所未及,但他的大興冤獄也天理不容。因此史家有評論說:此人後來冤死,可謂天網恢恢。[32]

報應同樣說來就來。

顯慶四年(659)四月,一個名叫李奉節的洛陽人狀告朝中兩位官員朋比為奸,圖謀不軌。此案蹊蹺怪異,高宗皇帝便派了中書和門下兩省的長官前去審理。[33]

長孫無忌的末日到了。

事實上此時的長孫無忌,早已沒有當年的權威。政事堂會議成員七人,六個不是他的黨羽。更何況此案的主審官員之一,正是他的死對頭現任中書令許敬宗。

許敬宗到底是歷史學家,熟悉本朝故事,也深知當年長孫無忌怎樣制造冤假錯案。辦法無非是先小題大做,將普通案件轉變成謀反大案;然後由此及彼,順藤摸瓜扯出想要牽連的人;最後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據以結案。因此,他決定如法炮制,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把柄也很快就被抓住。被告之一由於受不了酷刑,自殺未遂。許敬宗立即定性為畏罪自殺,罪行也被確定為“欲與無忌構陷忠臣近戚,使權歸無忌,伺隙謀反”。

這段話說得含糊其詞,卻是故意的。欲與,伺隙,有證據嗎?沒有,也不需要。皇帝願意相信,就是真的。如果不相信,也沒主審官什麽責任。

高宗皇帝卻萬萬沒有想到案子會審成這樣,不禁目瞪口呆心驚肉跳。他對許敬宗說:怎麽會有這種事?舅舅被小人挑撥離間,疑神疑鬼或者可能,哪裏至於謀反?

許敬宗答:同案犯供認不諱。臣等反復推理,確認無忌謀反之心暴露無遺。陛下不肯相信,社稷危在旦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