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弄權 謀殺與謀反
最早被殺的,是王皇後和蕭淑妃。
兩個女人當然是被情敵所害。她們被廢沒多久,武昭儀就下令將兩人各打一百大板,然後砍去手腳塞進酒壇,慘死之後又碎屍萬段。對此,官修史書幾乎異口同聲,記載也相當一致,個別細節的不同則微不足道。[18]
但,此案可疑。
問題不在案發的年頭,盡管準確的日子略有出入,也盡管在我們看來武昭儀未免下手太早。沒錯,如果這時還沒有舉行冊封大典,當務之急就該是行禮如儀。相反,如果典禮大功告成,則新皇後地位已定,完全可以從容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甚至慢慢折磨兩個情敵,著什麽急呢?[19]
顯然,出情況了。
情況出在高宗皇帝李治。
前面說過,李治這人是優柔寡斷又多愁善感的。不知出於什麽原因,他在某天突發奇想,竟然漫步來到冷宮,想看看曾經的皇後和愛妃過得怎樣。這時的後宮,早已是武昭儀的天下。王皇後和蕭淑妃被囚禁在暗室,門外站著如狼似虎的打手和走狗,僅能糊口的殘羹剩飯則從小洞送入。
皇帝頓時柔腸寸斷。他萬萬沒想到,兩人的待遇竟豬狗不如。於是帶著哭腔喊道:朕的皇後和淑妃在哪裏?
不敢當!王皇後代表自己和蕭淑妃回答。臣妾已被廢為奴婢,豈敢再用往日尊稱?陛下如果顧念舊情,請將此地改名回心院。臣妾若能重見天日,便是吾皇再造之恩。
皇帝當即說:你們等著,朕自有處置。
王皇後和蕭淑妃默念阿彌陀佛。
可惜李治根本就不可能有所作為。他的話音剛落,武昭儀就得到了消息。要知道,她在後宮可是布滿線人的。這時她該如何動作,就看事情發生在什麽時候了。
據正史記載和學者考證,有關事件的時間表是:這年十月十二日,王皇後和蕭淑妃被廢為庶人;十八日,百官上表請立中宮,皇帝下詔立昭儀為後;二十日,新皇後奏請褒獎韓瑗和來濟;十一月一日,舉行冊封皇後大典。[20]
◎武則天入宮至封後有關事件一覽表
年份 | 年號 | 月日 | 事件 |
---|---|---|---|
651 | 永徽二年 | 八月至十月間 | 武媚娘入宮封為昭儀 |
652 | 永徽三年 | 七月 | 李弘出生 |
653 | 永徽四年 | 二月 | 李績拜為司空 |
654 | 永徽五年 | 年初 | 小公主暴斃 |
時間不詳 | 高宗與昭儀向長孫無忌行賄 | ||
十二月 | 李賢出生 | ||
655 | 永徽六年 | 六月 | 王皇後厭勝案發 |
七月 | 王皇後舅舅被貶 武昭儀謀立為宸妃未遂 | ||
九月 | 許敬宗任禮部尚書高宗正式提出廢王立武褚遂良反對廢王立武韓瑗、來濟反對廢王立武李績表態 許敬宗大造輿論 | ||
十月十二日 | 王皇後、蕭淑妃被廢 | ||
十月十八日 | 武昭儀立為皇後 | ||
十月二十日 | 新皇後奏請褒獎韓瑗和來濟 十 | ||
十一月一日 | 冊封皇後大典 |
很清楚,這裏面有時間差。
時間差有兩個。一是十月十二日到十八日,二是十月十八日到十一月一日。後一個時間段相對安全,因為冊立新皇後的詔書已下。君無戲言,李治哪能說反悔就反悔?
何況這時大家也忙不過來。封後大典的各項準備工作正進行得緊鑼密鼓,各種別出心裁的花樣翻新都需要武皇後的策劃和創意。高宗皇帝雖然無所事事,總不能趁機溜出去看望那兩個廢人。再說他也沒這心思。
前一個時間段就不好說了。這時,舊皇後已廢,新皇後未立,屬於真空期,也是危險期。這時,李治至少可以做到將後位暫時空缺,並立即改善兩人待遇。因此《舊唐書》稱此事發生在她們“初囚”之日,應該是準確的。
事出偶然,又關系重大,就容不得瞻前顧後了。武昭儀只能先下手為強,當機立斷斬草除根。
但虐殺,則不大可能。
不可能並不因為下不了手。把王皇後和蕭淑妃弄殘疾再塞進酒壇,咬牙切齒地吩咐“讓她們醉到骨頭”,很符合情敵間你死我活的心理,也符合媚娘心狠手辣的性格,卻不符合她的處境。虐殺如果發生在十月十八日前,則此時她還只是昭儀,就不怕嚇著皇帝?如果在此之後,則與奏請褒獎韓瑗和來濟同時,就不怕兩件事反差太大,露了馬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