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血洗 再廢太子

李賢是當了五年太子之後被廢的。[10]

這是高宗朝第二次廢黜太子。不過,上次被廢的李忠是庶子,本次被廢的李賢卻是嫡子。而且,李賢是在嫡長子李弘去世後順序接班,具有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因此,一種無風不起浪的說法便在宮廷內外廣為流傳:李賢不是武皇後的兒子,而是姐姐韓國夫人和高宗皇帝李治的私生。[11]

當然,也只是交頭接耳和竊竊私語。

沒人知道這些流言蜚語從何而來。就算我們想保護其著作權,結果也只能是查無此人。傳播者當然照例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宮女。考慮到此類人物在昭儀時代的作用,未免讓人懷疑源頭就在武後,卻又想不出這對她有什麽好處。

武皇後,總不會為了廢黜李賢而造此輿論吧?

應該不會。

李賢就更不可能是傳言的制造者和散布者。相反,他被這風聲弄得惴惴不安。然而即便貴為太子也無可奈何,只能疑神疑鬼東張西望。母後卻似乎存心跟他過不去,各種訓斥和指責接二連三劈頭蓋臉,直到這位太子被廢。

緣由,卻是一起謀殺案。

被殺的叫明崇儼。這是一個妖孽,或邪教人物,據說精通種種妖術,因此深受天皇和天後信任,得以出入宮廷幹預朝政,還被授予官職。由於我們不知道的原因,這個裝神弄鬼的家夥興風作浪,聲稱太子李賢不堪承繼,李顯和李旦才有帝王之資。這當然是嚴重的挑撥離間和煽風點火。因此他被謀殺,太子幾乎在第一時間就成為懷疑對象。[12]

不過,李賢有動機,武後無證據。

沒有證據就只能按兵不動。事實上,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風四年(679)五月,李賢被廢則在次年八月,其間有一年三個月的時間差。而且就在明崇儼被殺五天之後,太子李賢便受命監國,此案的審理應該也在這個時候。[13]

主管部門和偵查過程已無從知曉,只知道最後以“為盜所殺”結案。至於真相是盜賊謀財害命,還是那家夥與黑道中人結了梁子,一概不知。但這不等於武後不再懷疑。種種跡象表明,她已經決定廢掉太子,只不過要等待時機。

機會是李賢自己創造,又由太子黨提供的。

李賢原本優秀。甚至可以說,武則天四個兒子,最優秀的是前兩個:哥哥李弘孝悌仁愛,弟弟李賢聰明好學。由他組織名儒所作的《後漢書》注,至今仍是史學名著。再加上監國用心,施政寬厚,其實很得父皇欣賞,臣民擁戴。[14]

然而李賢跟那些紈絝子弟一樣,也喜歡聲色犬馬,甚至可能與家奴有同性戀關系,其他方面的行為也不檢點。太子手下一位正六品的諫官看不下去,便上書勸諫。這位諫官和他的父親都是進士出身,品學兼優。而且他父親任正八品的監察禦史時,還彈劾過正三品的中書令褚遂良。[15]

父子倆既然都是正派人,批評就肯定屬實。如獲至寶的武皇後立即讓皇帝下令,由中書侍郎薛元超、門下侍郎裴炎和禦史大夫高智周聯合辦公,三堂會審,徹查。[16]

結果,正如當年長孫無忌把民事案變成了政治案,這次也由情色案審出了謀殺案和謀反案。李賢的那個同性戀家奴供認,明崇儼是自己受太子指使暗殺的,有關部門又在馬房裏搜出了數百件盔甲。李賢百口莫辯,只能等死。

高宗皇帝當然不敢相信。公主謀反,舅舅謀反,廢太子謀反,現任太子也謀反,李唐皇室謀反的也太多了吧?可惜他不會辯誣只會求情,結果當然被天後駁回。她說:為人子而謀弑逆,天理不容。大義滅親,哪有寬赦余地!

於是,李賢被廢為庶人。

這一天,是調露二年(680)八月二十日。三天後,改名為李哲的李顯被立為太子,同時改元永隆。從李賢那裏搜出的盔甲則在洛陽城外的天津橋南焚燒,以昭告天下。一起駭人聽聞的驚天大案就這樣迅速落下帷幕。[17]

天津橋位於洛陽城內的核心地帶,跨越洛水,是重要的交通樞紐,人流如織,繁華熱鬧。武周時期天津橋南成為重要的社會公共場所,也是諸多政治事件的發生地。如後來張氏兄弟案發,正是梟首於此處。將盔甲焚毀於天津橋南,具有重要的昭告作用和象征意義。

但,此案疑雲重重。

首先,明崇儼真是太子指使家奴暗殺的嗎?不知,因為只有口供沒有證據。何況這口供也來得蹊蹺。審判官要問的原本是他和太子的性關系,為什麽供詞卻是殺人?如此答非所問,是主動交代還是有人暗示?如果是主動,則不倫變成殺人,豈非罪加一等?如果是誘供,請問是誰誘使?

其次,馬房裏藏著兵器武備,是誰提供的線索?難道又是那同性戀家奴?那他可真是找死。要知道,殺人比不倫罪過大,謀反罪更大;而謀殺一個明崇儼,是用不著私藏幾百件盔甲的。但,如果沒有線索,有關部門怎麽會去搜,又怎麽敢搜?現任太子的官邸,難道是可以隨便出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