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獨尊儒術 又見秦政(第2/2頁)

杜周比張湯還要恐怖。他擔任帝國最高司法行政長官(廷尉)時,一年受理案件一千多件,每件大的牽涉到幾百人,小的也有數十人,涉案總人數十六七萬,下獄的二千石(省部級)官員不少於一百人。

這麽多的案子,怎麽辦理呢?

很簡單,漢武帝想打擊排擠的,就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漢武帝打算放一馬的,就慢慢幫他開脫。

胡亥和趙高,也不過如此吧?

這種作風,就連杜周的門客也看不下去。當時,帝國的法律都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叫三尺之法。因此門客說:大人的職責在主持正義,卻不以三尺為準繩,專以上意為取舍,法官難道是這樣做的嗎?

杜周卻嗤之以鼻。杜周說:什麽法不法的!請問三尺之法從哪裏來?告訴你,先帝肯定的就叫做律,今上認可的就叫做令。依法?你說說什麽是法?

皇帝就是法。

那麽,世上還有公道嗎?

[20]張湯及其他酷吏故事無另注者均見《史記·酷吏列傳》。

[21]見《史記·平準書》。

[22]見《漢書·刑法志》。

[23]請參看範文瀾《中國通史》等。

[24]見《漢書·刑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