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官治天下 中央與地方(第2/2頁)

本表據陳茂同《中國歷代職官沿革史》。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漢代郡的官署稱府(郡府),也稱朝(郡朝)。縣的官署則稱廷(縣廷),也稱寺(縣寺)。郡曰朝,縣曰廷,合起來就是朝廷。郡曰府,縣曰寺,豈非對應著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許,這正好說明郡縣是中央的分支,也說明秦漢兩代重視地方。漢宣帝就說,要保證地方上“政平訟理”,只能靠好的郡守。實際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銀印青綬,跟九卿和禦史大夫一樣。[11]

因此,郡尉升為郡守,郡守轉為九卿,都不困難。直接升為禦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黨郡守任敖,淮陽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後來還做了丞相)。同樣,九卿轉任郡守也不算降職,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並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縣,只有三級。層級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難上達,政令亦很通暢,可謂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將郡數控制在八十以內,每郡下轄十到二十個縣,對於中央集權的大國應該說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東漢以後,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不再簡捷,層級也越來越多。東漢,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撫。

當然,明清的總督和巡撫,從理論上講都是中央派駐地方之專員,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職和官銜,嚴格地說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長。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剛開始也不是行政區。但,縣的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越來越多,卻是不爭的事實。

這就與漢武帝有關。因為最早成為郡縣之上行政區域的州,便正是漢武帝的發明。

那就從州說起。

[9]見《韓非子·揚權》。

[10]請參看《漢書·百官公卿表》、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11]見《漢書·循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