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字最難懂

官,也稱為“職”,或者合稱為“官職”、“職事官”。

官員是在固定政府機構中、掌管具體職責的人,而官員擁有的職權就是官銜意義上的“官”。比如吳縣縣令、吏部主事、乾清宮一等侍衛等,我們一看就知道他們具體負責什麽、處於什麽政府機構中。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一個官員到底能管多大範圍、管多少百姓,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的實際權力的大小。所以,“官”對官員的作用最大,是官銜中的核心要素。

應該說,“官”意思明確,便於理解,可它偏偏是古代官制中最復雜的一環。

如果歷朝歷代都按照白紙黑字寫明的官職編制來安排人員、開展工作,那麽“官”一點都不復雜。可偏偏每個朝代都不“依法辦事”,都要來些小動作、搞點暗箱操作。比如東漢的時候,朝廷將天下劃為幾個州,每個州派遣“刺史”。所謂刺史,字面上的意思是刺探地方吏治,看看地方官有沒有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沒有貪贓枉法的行徑。刺史的級別很低,且沒有常駐機構,屬於中央臨時派出的檢察官。它不算正式的官職,而算是一項“差遣”或者“差使”,就像現代人出差辦事一樣。但在實踐中,因為刺史決定著地方官員的沉浮榮辱,地方官員逐漸唯刺史馬首是瞻。原先只是巡察地方的刺史,最終演變為了橫亙在地方郡縣和中央政府之間的一級正式官職。

與此類似的還有唐朝的觀察使、節度使。唐朝分天下為十幾個道,每道派遣一個分巡禦史考察地方政務得失、官吏優劣,稱為觀察使。和刺史的情形一樣,觀察使很快變為了有實權的、常駐的官職,他們的本職“分巡禦史”反倒成了可有可無的虛職。而節度使最初則是派到邊疆節制和調度軍隊的中央官員,最終也演變為了地方實職。從唐朝開始,“差遣”、“差使”開始流行,到宋朝泛濫成災。

宋朝官員幾乎人人都有“差使”,而且不少人身兼多項差使。那麽,他們還有時間和精力去處理本職工作嗎?當然沒有。朝廷就是不讓你去做本職工作,才設置各種各樣的臨時差遣,讓甲官去做乙事、丙官暫代丁職,人為造成了官制的復雜。

宋朝高度君主專制,國家“強幹弱枝”,恨不得消除一切權力不穩定因素。比如唐末五代時期節度使權力膨脹,和中央叫板。宋朝一建立就來了招“杯酒釋兵權”,把節度使的實權都給收了。節度使還是一個高官,但被架空了,不管事了。比如,“徐州節度使”被安置在開封當寓公,好吃好喝供著,那徐州的政務怎麽辦呢?中央派遣一個官員去“臨時處理”一下,叫作“某官知徐州事”,意思是讓某某人去“知道”徐州的事情,簡稱“知州”。知州雖然是臨時差遣,但從一開始就被朝廷當作是地方實職。此外還有“知府”、“知縣”等,都成了之後幾百年中國的地方官職。

宋朝的官職最亂,文官大多有三個頭銜,即:官、職、差。“官”是用來確定待遇的,與實際的工作內容基本無關,專業名詞叫作“寄祿官”,意思是用來拿薪水的。宋朝中央各個部門領薪水的人不少,卻沒有一個專職的官員,都是有官名而不任其職,在本部門拿錢不在本部門上班。人都哪兒去了呢?都被派到其他部門或者地方政府去“出差”了。比如宋朝的地方領導班子分別由安撫使、轉運使、提刑按察使、提舉常平使組成,一看就知道是“差使”。第二項的“職”一般是館職,如翰林院、國史館、集賢院、昭文館和各閣、各殿的大學士、學士之類。它們是虛銜,用來表示文官的清貴地位,既不能給官員帶來收入,更不用官員去上班。第三項的“差”才是一個人真正的職權所在,一般加上“判、權、知、直、監、提舉、提點”等字,在理論上只能算是臨時負責的事情。在這三項中,“官”最穩定,當上後很難被拿下,“職”次之,“差”最不穩定,經常變更。所謂“差遣罷而官職尚存,職落而官如故”。

宋朝官員的實權大小和收益多少,取決於“差”,所以人們四處鉆營,謀得一個差使。蘇軾就承認:“久客都下,桂玉所迫,囊裝並竭……唯日望一差遣出去耳。”元祐七年(1092),蘇軾的官職是“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揚州事”,其中“知揚州事”是蘇軾的差遣,是他真正的工作;“龍圖閣學士”是“職”,表明蘇軾的文官出身;“左朝奉郎”才是蘇軾理論上真正的官。那蘇軾人在何方呢?在揚州“出差”呢!另一個北宋名臣寇準曾經擔任“虞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判吏部東銓”,其中虞部郎中是他的官,虞部是工部的一個司,說明寇準在工部領工資;直學士是職;判吏部東銓是差,是實際職責。寇準就類似於“借調”到吏部工作的戶部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