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等級有關的“品”

品,官品,也稱為“秩”、“級”,或者合稱為“品秩”、“品級”。

官品,說的不是官員的人品,而是他的等級。比如,吳縣知縣和吏部主事,到底誰的官大呢?這就需要有一個評判標準,也就是“品級”。知縣是七品官,主事是六品官,前者要小於後者。有了這個標準後,兩人相見的時候就可以分出尊卑高低來了,下人們再給他們安排座位、介紹他們的時候,就有了一個先後的順序。

品級和官職緊密掛鉤,有一定的品級才能擔任相應的官職。比如六品官可以擔任主事,如果擔任知縣就算是“低就”,但七品官如果想“高就”主事,則是萬萬不行的。可是反過來,並不是擔任相應官職的人就是相應的品級,比如並不是所有的知縣都只有七品,有的可能是六品甚至更高,這要具體分析他官銜中的其他項目了。清末,常有年輕的貝勒爺擔任朝廷的尚書、侍郎,這些尚書、侍郎自然不是從一品、正二品,而是超品(超一品)了。

相對其他項目,官員的品級穩定,是許多法定待遇和收益的依據。調動工作容易,提升品級難;沒有官職不要緊,只要官品還在,相應的待遇和利益就少不了。很多人對品級的在意可能超過了對職位本身。人們常說的升官、降職,其實說的是品級的升降;“官大一級壓死人”中的“級”也是官品。

秦朝開始用“秩”來定官員等級,之後一直沿用。漢朝用俸祿的多少來表示官員的等級,當時的名稱是“石”(讀dàn)。石是計量單位,一石大約是一百二十斤。如縣令一年的俸祿相當於八百石糧食,他的等級就是八百石;九卿、太守的俸祿相當於二千石,等級就是二千石。刺史最初只是年俸六百石的小官。於是乎,六百石、八百石、二千石就成了等級名稱。二千石最高,很快成為高官的代稱。因為九卿在中央任職,又尊稱他們為“中二千石”。

魏晉開始,官分九品,“品”正式成為之後中國官員的等級名稱,一品最高九品最低。唐朝將每一品都分出正從兩個等級,比如正一品、從一品,從正四品開始又分上下,比如正四品上、正四品下,至此唐朝官員一共有三十個等級。明清將九品只分正從兩等,因此明清兩代的官員一共十八個等級。此外,還有許多官員是有編制卻沒有等級的,不在九品之內。隋唐時期將從一品到九品的官員,稱為流內,不入九品的稱為流外,明清時期則總稱為“不入流”。

五品是官員等級的一道坎。五品以下的文武官員由吏部、兵部按照資歷,考核等標準任命即可,五品及其以上的官員一般由兩部提出人選,經過皇帝禦覽、欽定,才能授予官職。只有達到五品,官員才有可能被皇帝記住,沒有達到這個品級根本就不會在皇帝腦子裏有印象。而三品及其以上的官員(各部尚書、侍郎和各地總督、巡撫、將軍等),就算是高官顯貴了,吏部一般都不便於推舉人選,需要大臣們聚集朝堂推舉或者由皇帝下專門的聖旨任命。清末攝政王載灃監國的時候,有大臣推舉了一名二品官員,載灃在奏折後批了一句“依照所請”,沒有下聖旨專門任命,結果被視為是“亂政”的跡象,直到清朝來亡之後文人筆記中還酸溜溜地說這事。因為用聖旨任命二品大員,不僅表明朝廷重視這個職位,也是對官員的一種榮耀。

西漢時期,官員等級不多。從大處來講,只有縣和郡兩級(中央九卿和郡太守是同級的);如果要細分,也就是增加底層的僚吏和高層的三公(丞相、太尉、禦史大夫)兩個等級。僚吏是官員自行任命的,一個青年人接受在任官員或者朝廷的征召,從僚吏或者郎官做起,幾年後出任小縣縣長,幹好了升為大縣縣令,如果政績卓著幾年後又會升為太守,然後再調入朝廷,整個過程不會超過二十年。唐朝以後,官品增加,青年人仕進不易。明清時期,官員細分為了十八等,二十年已經完全不足以讓一個年輕人從基層官員做到三公九卿了。

一個青年人如果科舉名次不高,就要從地方州縣官員做起,很可能做了三十年還是六七品的地方官,無非是從貧瘠偏僻的小縣調任繁華富庶的大縣而已。所謂沉溺下僚,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小部分人能夠從七品知縣做到四品的知府,已經算是成功者了,可還沒能躋身高層。而科舉名次較高或者背景深厚的青年人,一開始就入翰林院,幾年後成為侍讀或者侍講學士,有機會給皇帝、皇子授課。如果得到皇帝賞識,他很快就能被提拔到侍郎,十年左右就躋身高層;如果沒有得到賞識則要多花四五年的時間。他們被稱為“儲相”,一開始就作為後備幹部培養,要大用的。一些耀武揚威的欽差大臣到地方上作威作福,動輒訓斥州縣官僚,殊不知那些挨訓的人可能是和他同年考中的進士,甚至是科舉場上的老前輩。北宋年間,丞相王欽若被罷後出守杭州。某日屬縣官員全來參衙。王欽若看到錢塘縣尉(縣令的輔官)是個蒼髯白發的老頭兒,步履踉蹌,顫顫巍巍地艱難走了進來。王欽若覺得很不成體統。人都如此老邁了,能幹什麽工作,還戀棧不去,不是誤國誤己嗎?所以,他打算找個借口責備錢塘老縣尉幾句,然後讓他辭職了事。開口一問,王欽若大吃一驚。這老頭兒竟然是自己的同年進士,年輕得志卻輾轉幾十年還只是個縣尉小官。王欽若感覺淒然,轉而同情起老縣尉來,表示要向朝廷薦舉他。老縣尉寫了首詩謝絕了王欽若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