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很重要

階,階官,表示官員實際等級的官號。它類似於宋朝的寄祿官,領一個虛職沒有固定的職責,又稱“散官”。

一開始,有些效勞多年或者功勛卓著的官員,因為年邁或者疾病而辭官,朝廷會讓他們辭官之余,任命他們一些虛職,繼續領取一份俸祿、享受相應的待遇。這算是給官員的一種優待,類似於後世的“正處級待遇”、“師職幹部”等,事實上這類官員很可能從來沒有擔任過處長、師長,只是享受這一級別的待遇而已。一般是給低級別的官員擡高一兩個級別,讓他們享受高級待遇。

隋唐以後,階官開始流行,用來賞賜、拉攏官員,安慰那些在官場競爭中失利、長期得不到提升的官員。比如“檢校”原是代理官職的意思,唐朝中期以後就成了散官。不少官員都“檢校”比自己現職等級高的官職。宋朝階官之風更盛,中高級官員在正職之外,都加檢校之官。《水滸傳》中,梁山好漢接受招安後被授予的節度副使、太尉、保義郎、武功大夫、武德大夫都是散官——想想也是,朝廷怎麽會給招安的土匪實職呢?

明清時代,階官完全成為例行公事,官員們人人都加了階官。比如明代正一品文官初授特進[3]榮祿大夫,升授特進光祿大夫;從一品初授榮祿大夫,升授光祿大夫。清代官員任滿一定年限(一般是兩年),或者遇到重大慶典,都可以請求授予相應的散官,稱為“封贈”[4]。

勛,勛官,是獎賞有功官員的稱號。

北周給作戰有功的將士授勛,作為獎勵。將士們受的勛就是勛官。因為受勛者都是出身行伍的赳赳武夫,勛官開始並不為士大夫所重視。雖說如此,士大夫們很有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滋味,他們也眼紅勛官,逐漸染指勛官名號。隋唐以後,勛官不再為武夫所壟斷,中高級文武也獲封勛官。唐朝將勛官定為十二轉,轉多為貴[5]。勛官名有:上柱國、驃騎大將軍、車騎大將軍、正治卿、資治尹、武騎尉等。明代定文官散勛十級,授予五品以上官員,武官散勛十二級,授予六品以上軍官,人人有份,淪為了中高級官員的榮譽。清代沒有勛官,獎勵官員就授予爵位。

階和勛很類似,都是用來標識官員待遇的,名稱也很相近。高級文官的散階一般是大夫,低級文官的散階一般是郎;高級武官的散階一般是將軍,低級文官的散階一般是校尉。勛官一般是柱國、護軍和各種都尉、騎尉。

古代還常常追封死者官職,稱為“贈官”。比如,某位老臣不幸去世了、某位軍官陣亡了、當權者要追封自己那來不及享福的早死的老爸,都可以贈官。追封的既有官,也包括爵、階等。比如歷代野心家篡位前,總要給自己臉上貼金,其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追封死去的祖父、父親官爵。南朝四位創立者劉裕、蕭道成、蕭衍、陳霸先都出身貧寒,都不約而同地追封死去的祖父、父親為王,外帶尚書令、都督天下軍事等官職。此外還可以給死者加謚號。謚號是古代朝廷在官員死後,根據他們的生平給予一種稱號,用來蓋棺定論、褒貶善惡。謚號的頒布程序是一定級別的大臣死後,禮部草擬一個謚號,經皇帝同意後賜謚。在古代,一個人能獲得謚號是光宗耀祖的大事,仿佛是全社會對他莫大的肯定和贊譽。後人對有謚號的前輩多將謚號加上他的姓氏之後而不稱名字。比如歐陽修死後獲謚“文忠”,後人就尊稱他為“歐陽文忠公”;李鴻章死後也獲謚“文忠”,清朝末期和民國時期人們就尊稱他為“李文忠”。

清朝官制還有“缺”一說。所謂“官缺”,指的是清朝對任職者提出了民族成分的要求,比如某某官必須由滿人八旗擔任,某某官必須由蒙古人擔任,某某官必須由漢軍八旗擔任,某某官可以由漢族人擔任。比如中央六部尚書必須滿漢各一人,侍郎必須滿漢各兩人等等。如果滿人尚書離任,出現了空缺,即便有漢人官員資歷、能力都符合條件,也不能接任。這就是官缺的要求,本質上是清朝的民族限制政策。

這麽多古代官制的項目,作用大小時有不同。最初的主角是爵位,官職後來居上,從秦漢後漸成核心項目。唐代大臣陸贄說,雖然有品、階、勛、爵等體系,“然其掌務而受奉者,唯系於職事一官,以序才能,以位賢德,此所謂施實利而寓之虛名者也”。和官職相比,官品用來區分等級、爵位用來酬賞權貴、勛官用來獎勵功勞、階官更多的是安置官僚,它們主要是用來確定待遇,是“虛名”。官職是“實利”。“虛實交相養,故人不瀆賞;輕重互相制,故國不廢權”。

最後,我們一起來解讀開頭的四個官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