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務企業像衙門(第2/2頁)

國有企業時而爆出匪夷所思的醜聞,國有資產流失,舉國嘩然,最後也能按照官場的方式大而化小小而化了。開平煤礦集團是清朝最大的煤礦之一。主管的張翼原本在醇親王府飼馬,是兩代醇親王奕、載灃的親信奴才。八國聯軍侵華期間,北方局勢動蕩,開平煤礦不穩,張翼憂心忡忡。英國人利用張翼不懂洋務,采取坑蒙拐騙的手法,騙得張翼將礦產以極低的價格賣給英國人,“得以保全”。輿論大嘩。朝廷也逼張翼去倫敦訴訟,要求贖回開平煤礦。載灃監國後,張翼仗著載灃的信任,顛倒黑白,吹噓自己“中外合辦”煤礦的功勞,還進一步將開平附近地脈相接的礦產以及秦皇島通商口岸附近土地,承平、建平等地金礦銀礦,都交給英國公司經營。河北士紳聯名反對,要求懲辦賣國賊張翼。載灃念舊,加上老福晉在一旁說張翼的好話,他非但沒有懲處張翼,還默認了張翼的賣國行為。清朝自辦礦務以來,開平周邊礦產獲利最多,最後竟然被英國人侵吞,有識之士莫不扼腕嘆息。

以上談的都是國有企業,它們有級別,而私人工商企業從誕生起到清朝末年都沒有級別,沒有被官化。私人工商業者要想過過官癮,只能自掏腰包買官帽戴戴,他們的企業並不能因此獲得相應的級別。

清朝政府為了走出經濟困境,鼓勵私人企業發展。慈禧太後和大臣們認為最好的激勵手段就是“賜官”,根據企業的資金額來賞賜創辦者不同的頂戴。1903年,清政府頒布《獎勵華商公司章程》,規定籌集資本五十萬元以上者可獲任商部五等議員,加七品頂戴;資金越多,品級越高,資金五千萬元以上者“賞商部頭等顧問官,加頭品頂戴,特賜雙龍金牌,準其子孫世襲商部四等顧問官,至三代為止”。

朝廷的動作不可謂不大,可惜門檻太高了,誰能有五千萬以上的資金啊?就是有五十萬的人也不多。何況當時賣官鬻爵大門已經洞開,官帽批發價持續走低,購買一個七品頂戴只要幾千兩銀子就可以了,四品道台的標價也不到一萬兩。擁有數十萬巨額資產的私人,早就官帽在頭了,而且還多買了幾頂,給兒子、侄子、孫子預備著。所以,清政府的獎勵章程姿態大於實際,覆蓋不到中小企業家,對大企業家又缺乏吸引力。

朝廷也許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在1907年修訂獎勵章程,大幅度降低了門檻,全場“四折優惠”,如最低門檻由五十萬元降至二十萬元,最高獎勵由五千萬元降為兩千萬元。同時,清政府頒布《華商辦理農工商實業爵賞章程》,在“賜官”之外附帶“封爵”。規定中國人投資實業兩千萬元、一千八百萬元、一千六百萬元以上的分別賞封一、二、三等子爵;投資一千四百萬元、一千二百萬元、一千萬元以上分別賞封一、二、三等男爵;投資七百萬元、五百萬元以上分別賞三品卿、四品卿。最低門檻降低到十萬元,凡達到者都賞給五品銜。為了吸引中小資本家,農工商部又制定了“部門規章”,推出七品、八品、九品三種“獎牌”,分別授予出資一萬元至八萬元的私人。總之是一定規模的企業一律“收編”,企業家都戴上官帽。

晚清官府往往做什麽都挨罵,不過獎勵章程卻得到了私人企業家的好評。要知道,他們昨天還被認為“四民之末”、“為富不仁”、“無商不奸”,今天卻被告知可以“加頭品頂戴”、“賜雙龍金牌”,不禁感慨:“今乃以子男等爵,獎創辦實業之商,一掃數千年賤商之習,斯誠稀世之創舉。”官帽對他們也有現實幫助,頭戴官帽交際起來底氣無端足了許多。縣城裏的那些芝麻小官,無端也不敢來找私人企業的麻煩了。所以,在理論和實踐中,企業家都歡迎獎勵章程——雖然他們的企業還是不能和國有企業相比。不過,古代企業走到這一步,算是徹底淪陷在官本位的泥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