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考試的六個層次

明清時期是中國科舉制度高度完善的時期,程序完備、制度森嚴,在社會上影響深廣。現代人講科舉一般以明清科舉制度為對象。我們來看看明清時期一個讀書人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完科舉程序的。

讀書人在獲得功名之前統一稱為童生。童生要想獲得功名就得“入學”,參加由政府組織的“童試”。童試每年考一次,因此也被稱為“歲試”。童試由縣裏組織,主要考一個讀書人的文字水平,以及他對四書五經的熟悉程度,難度比較小。通過童試的人能夠獲得最初級的功名,被稱作生員,俗稱秀才。秀才是功名的起點。獲得秀才功名以後,讀書人就從百姓階層躍升到士大夫階層。凡是有功名的讀書人可以遇官不拜,遇到訴訟或者刑事案件的時候,官府不能逮捕秀才,而只能傳喚他到庭應訴。如果有功名的讀書人的確涉及違法亂紀,地方政府要向本省學政申請,剝奪該讀書人的功名後才能對他進行審訊並進入司法程序。所以秀才也可算是一個人鯉魚躍龍門的第一步。秀才又分為三種:成績最好的稱為廩生,有一定的名額,入學以後由政府發給一定的糧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的名額;童試成績一般以及新“入學”的讀書人被稱為附生。

縣裏的秀才為了能參加省裏的考試,要接受本省學政巡回舉行的考核。成績優良的秀才才有資格去省裏參加更高級的考試。這級考試被稱為“科試”或者“科考”。科試每三年舉行一次。

省級的考試在省會舉行,稱為“鄉試”,也是每三年一次,和科試期限相同。鄉試又稱為“大比”,由於在秋季舉行俗稱為“秋闈”。鄉試考核的內容比童試要嚴格,除了考核寫作水平以外,還要考核對四書五經等儒家經典的理解程度。鄉試要連考三場,每場考兩天,對人的體力要求很高。考中鄉試的秀才被稱為舉人。頭名舉人被稱為解元。歷史上最著名的解元可能就是明朝時期的唐伯虎了。唐伯虎當初考中了江蘇省的解元。舉人是科舉功名的第二個等級。獲得了舉人資格以後,讀書人就獲得了做官的資格,可以參加官府舉辦的官員挑選。

鄉試結束後的第二年春天,一般是三月份,由禮部在首都舉行“會試”。會試又稱為“禮闈”,或者稱為“春闈”。參加會試的人是各省舉人。會試考的內容除了對四書五經的理解和一個人的寫作水平外,還涉及政策研究的內容,要求考生了解朝野關注的政策、時事,根據儒家經典提出相應的對策。通過會試的舉人一般稱為貢士。貢士的第一名稱為會元。貢士就相當於候補進士了。

再高一級的考試是“殿試”。殿試由皇帝親自主試,一般在會試的第二個月,也就是四月份舉行。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很現實的政策。參加殿試的貢生不被淘汰,所有人都能中進士。皇帝親自將殿試的貢士分為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一般只有三個人: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如果一個人在鄉試、會試、殿試當中全都考中了第一名,也就是連得解元、會元、狀元三個榮譽,他就可以被稱為“連中三元”。在古代,參加科舉的讀書人連中三元的情況極少。從隋唐時期一直到清朝末年,連中三元的讀書人據說只有十個左右。第二甲一般錄取幾十個進士,他們被賜進士出身。第二甲的第一名俗稱傳臚。沒有進入第一甲和第二甲的貢士,全都被歸為第三甲進士,他們被賜同進士出身。

至此,考試還沒有結束。為了真正獲得官職,讀書人還要參加最後一輪,也就是第六輪的考試。除了第一甲三人之外的其他進士在清朝還要參加“朝考”。朝考本是清朝初期皇帝為了防止科舉考試中作弊,對所有已經被錄取的進士再次進行考核。後來逐漸成為慣例。朝考內容多有變化,一般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論、疏,主要是考一個人的政策研究能力和公文書寫能力;另一方面主要是考一個人的詩文,也就是文學、書法和文藝水平。朝考優秀的人可以進入翰林院,被稱為庶吉士。其余進士則直接進入官場,被分別授予主事、知縣等職務(後期多為候補官)。其中成績最差的則被分配到地方各省任知縣。

一個讀書人經過從童試、科試、鄉試、會試、殿試到朝考的六輪考試,如果每一輪都順利過關,就算是正式端上了鐵飯碗,躋身於官僚階層了。

至於那些在之前各輪考試中被淘汰的讀書人,他們也有一定的進入官場的機會。只要一個人獲得了舉人功名,如果在會試中屢試不第,就可以直接到吏部注冊,申請獲得一定的官職,一般是地方州縣長官或者輔助性官員。朝廷每一年分配給舉人的職位很少,大概是四十到一百個。直接去吏部申請官職的舉人要參加一輪考試,被稱為“大挑”或者“揀選”。考試內容跟一個人的文字水平或者政治能力無關,主要是看一個人的面貌,即此人長得有沒有官相、有沒有官員的架子、有沒有官員的氣場。一般情況是,如果一個人臉長得方方正正、身材修長、行為端莊穩重,即可通過“大挑”,直接獲得低級官職。在清朝,考中舉人的讀書人能進入官場的比例大約為一半,另一半人終生老於鄉間,做鄉紳(《中國古代的士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