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詩》三百到《夾竹桃》:艷情詩之中國篇

25年前,我和一個同學去造訪戈革先生,我們初次見面,相談甚歡。據這位同學後來告訴我,戈革先生事後對他說:“這個江曉原有些意思——他居然說自己喜歡香艷詩詞。”前輩高人判斷人物,常有見微知著之法,喜歡香艷詩詞的,本來大有人在,只是人們通常不好意思赤裸裸說出來,而本人卻不辭坦然自陳。

香艷詩詞,或稱為情色詩歌、色情詩,《中國性學百科全書》中使用的中、英文條目名稱是:艷情詩(erotic poems),各種名稱在各種讀者心目中喚起的對色情的想象或預期,程度各不同,本來也沒有什麽明確界限。古今中外,艷情詩都是源遠流長,套用一句古人陳言,那真可以說是“其來尚矣”——就是大有來頭的。

《詩》三百,思無邪

在中國傳統話語中,證明艷情詩“其來尚矣”的最佳途徑,當然是援引《詩經》——儒家經典,“六經”之一,其中《周南·關雎》這樣人所共知的篇什就不用說了,《鄭風》《衛風》《陳風》中還有更多香艷的篇章。

道學家朱熹在他評注《詩經》的著作《詩集傳》中,對《詩經》的大量篇章痛加貶斥,《國風》中被他直接指斥為“淫奔之辭”者至少有二十二篇,開列如下:

《邶風》:《靜女》

《鄘風》:《桑中》

《衛風》:《氓》

《王風》:《大車》《丘中有麻》

《陳風》:《東門之池》《東門之楊》《防有鵲巢》《月出》《澤陂》

《鄭風》:《將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車》《山有扶蘇》《狡童》《褰裳》《東門之》《風雨》《子衿》《揚之水》《野有蔓草》《溱洧》

《衛風·氓》和《鄭風·遵大路》本為棄婦之辭,朱熹也不肯放過,硬指為“淫婦為人所棄”。對於《鄭風》則尤為痛恨,他在《詩集傳》卷四中有一大段議論,堪為宋儒道學之論的典型標本:

鄭衛之樂,皆為淫聲。然以詩考之,衛詩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詩才四之一;鄭詩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詩已不翅七之五。衛猶為男悅女之詞,而鄭皆為女惑男之語。衛人猶多刺譏懲創之意,而鄭人幾於蕩然無復羞愧悔悟之萌。是則鄭聲之淫,有甚於衛矣。故夫子論為邦,獨以鄭聲為戒而不及衛,蓋舉重而言,固自有次第也。

剪紙

這番道學言論之荒謬,只要指出一點就不難想見其余——朱熹自己在《詩集傳》序中表示是相信“孔子刪《詩》”之說的,那麽《鄭風》中如此可惡的大量的“淫奔之辭”,“道大德全”的聖人孔子為何不將它們刪去,還要傳之後世貽害後人?何況孔子還說過“《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豈不是聖人也為淫張目?所以道學家們雖自命孔孟之徒,自許所言皆孔孟之道,其實離孔孟的原初學說甚遠。

其實《詩經》中,還有比上面朱熹所指斥的二十二篇更香艷的,比如《召南·野有死麕》,歌詠“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最後一章:“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女孩子那種既嬌嗔又情願,半推半就的情態,仔細體味起來,也真夠香艷的了。然而朱熹對這一章居然解讀成“其凜然不可犯之意,蓋可見矣”,真是迂腐得可以。

朱熹因為是道學家,才對《詩經》中的艷情詩如此深惡痛絕,換到喜歡風流浪漫的文人那裏,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古代中國土大夫和官員們對色情文藝的欣賞和支持,今天來看頗有出乎人們的意料之外者。明、清士大夫中熱衷於搜集、編輯和欣賞色情文藝的,大有人在。欣賞色情文藝給他們帶來快感。在一些序跋中,可以看到對這些快感的表達:

其間四時風景,閨怨情癡,讀之歷歷如在目前,不覺腹中多時積塊豁然冰釋矣。……雖未足動雅人之興,亦足以暢敘幽情。(《白雪遺音》高文德序)

批閱之余,不禁胸襟暢美,而積憤夙愁,豁然頓減。……而其中之詞意纏綿,令人心遊目想,移晷忘倦,其亦可以步碧城十二闌幹之後塵乎!(同書又序)

這還只是對民間情歌而發,讀後感中強調一個“暢”字。對於更多的色情或準色情作品,更有力的欣賞和辯護是強調“古已有之”:

仲尼刪《詩》,善惡並采,淫雅雜陳,所以示勸懲,備觀省。(屠隆《鴻苞·詩選》)

況乎釵飛釧舞,盡可銷愁;雨魄雲魂,原非著相。通青裙而下拜,纏紅錦以何嫌?……不知史氏非無別子,唐人亦有稗官。約指一雙,竟上繁欽之集;存詩三百,不刪鄭國之風。……但得指陳義理,悟入空空;何妨遊戲文章,言之娓娓哉?(鄒弢《青樓夢》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