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陰陽俱往來” 古歷與性生活

在中國古代傳說中,許多重要的發明創造常被歸功於一些遠古人物——比如黃帝、神農之類,其人物的真實性在可考與不可考之間。在這些發明中,歷法與“禦婦人法”(中國古代男性中心主義的性行為學流派)這兩件看起來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事物,卻被歸屬於同一個人物——容成——所發明。

談到容成的古籍甚多,絕大部分都只談他的性學,少數記載了他發明歷法。下面是幾則較早的記載:

容成作調歷。(《世本·作篇》)

容成,黃帝時造歷術者。(《淮南子·本經訓》高誘注)

容成公者,自稱黃帝師,見於周穆王,能善補導之事,取精於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養氣者也,發白更黑,齒落更生。(《列仙傳》卷上)

冷壽光、唐虞、魯女生三人者,皆與華佗同時;壽光年可百五六十歲,行容成公禦婦人法,常屈頸息,須發盡白而色理如二三十年,死於江陵。(《後漢書·方術列傳》下)

這容成的“補導之事”,是指怎樣使男性在性交時保持不射精同時又讓女性獲得高潮的技巧,這樣做被認為可以從女性生殖器(玄牝)中獲取“精”而使男性延年益壽。與發明歷法相比,容成在性技巧方面的名聲要大得多。《漢書·藝文志》所載“房中八家”之首,就是《容成陰道》二十六卷——“陰道”即交合陰陽之道,也就是古人常說的房中術。

容成的發明創造總屬傳說,不足作為史實信據,此事的意義在於:歷法與性生活為何會聯系在一起?在傳說中上述兩項發明被歸於同一人,暗示著在古人心目中這兩者確有聯系。這一問題曾使李約瑟感到困惑,他寫道:

性問題與歷法科學之間還有一種奇特的聯系,有些文獻將古代一位著名的性問題專家——容成也視為歷法的創始者。(《中國科學技術史》第三卷)

但是他看來並未弄清這種聯系有何具體表現。其實這類表現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可以發現許多,這裏姑略述較突出者數端為例。

古代中國人相信: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日子性交是大兇之事,必須嚴加避忌。這方面的理論在古代房中家及醫家文獻中都有明顯的一席之地,例如:

合陰陽有七忌。第一之忌:晦、朔、弦、望以合陰陽,損氣;以是生子,子必刑殘,宜深慎之!(《醫心方》卷二十八引《玉房秘訣》)

素女曰:……第一之忌:日月晦朔,上下弦望,六丁之日,以合陰陽,傷子之精,令人臨敵不戰,時時獨起,小便赤黃,精空自出,夭壽傷命。(《外台秘要》卷十七)

晦,指陰歷月終,此時日、月恰在同一黃道經度上;弦,即上弦月與下弦月;望,滿月之日,嚴格地說是太陽黃經與月球黃經恰好相差180度。此四者都是月相的特征狀態,其中朔、望尤為歷法所注重,古代歷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參數之一是“朔望月長度”,就是指月相連續兩次朔(或望)之間的時間長度。在性交的日期禁忌問題上,與月相直接有關的日子被列在首位,頗耐人尋味。犯了這一禁忌,後果被說成十分嚴重:上引第一條材料說要“損氣”,而如果這天性交導致懷孕,那麽生下的孩子必會“刑殘”。第二條則強調犯此禁忌後會導致陽痿,喪失性交能力(“臨敵不戰”),甚至短壽夭亡。

此外,禁忌性交的日子還有許多,在中醫古籍中經常可見,例如:

四時節變不可交合陰陽,慎之!凡夏至後丙丁日,冬至後庚辛日,皆不可合陰陽,大兇。凡大月十七日,小月十六日,此名毀敗日,不可交會,犯之傷血脈。(《千金翼方》卷十二)

這方面特別詳備的例子,可見於一部清代廣泛流行的醫書《達生篇》,其中“陰陽交合避忌”一節,開列“應戒(性交)日期”如下:

每月朔、望日,廿八日,庚申日,本命日,母難日,祀神祭先日並前一日,春三月甲乙日,驚蟄日,春分日並前三日,春社日,二月初八日,夏三月丙丁日,四月初八日,十四日,十六日,夏至日並前一日,五月初五、六、七,十五、六、七,廿五、六、七日(為九毒日),秋分日,秋社日,八月十八日,冬至日並前一日後十日,冬至以後庚辛日,十一月廿五日,臘月初三日、初八日,廿四、五日。除夕、三伏日,凡節氣口,四月純陽,十月純陰,俱宜節欲。社口受胎,生子白毛。以上各日期,犯之而損夫妻者,受胎而夭男女者。

在上面這份日期表中,一年內禁忌性交的天數已在150天以上。再加上許多無法事先推定的日子,比如大寒大暑大風大雨大霧、雷電霹靂、日月交蝕、地震之類,以及許多起居作息的狀況如大悲大喜、大飽大醉、遠行、病愈、沐浴,等等,粗略估計,一年中又將占到百日左右,也要禁忌性交。這樣算下來,一年中性交而不犯忌的日子不過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