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情重義大師兄

曾國藩幕府最有才的四位青年都姓李。李鴻章(1823—1901)名滿天下,不必介紹。李元度(1821—1887)與曾國藩恩怨最深,李鴻裔(1831—1885)少年高才,激流早退。唯李榕曾共患難,對師門最有感情,而時乖命蹇,抱屈終生。

李榕(1819—1889),號申夫,四川劍州人,鹹豐二年(1852年)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禮部主事,九年(1859年),經曾國藩奏調至湘軍,先入營務處,後獨領一軍,轉戰皖南北,積功仕至湖南布政使。李榕撰《曾文正公家書序》,記述先師遺澤,說國藩“謂榕容貌襟韻,常若俯視群碎,邁往不屑,為榜書‘溫恭朝夕’四言以相勖勉”。

國藩謝世,李榕挽聯雲:

極贊亦何辭,文為正學,武告成功,百世旗常,更無史筆紛紜日;

茹悲還自慰,前佐東征,後隨北伐,八年戎幕,猶及師門患難時。

要理解這副挽聯,尤其是下聯,得先看李鴻章的挽聯,他說:“師事近三十年,薪盡火傳,築室忝為門生長”,儼然以班長自居。只是論資格李鴻章或長於李榕,但是師門危難之際,大師兄你又去哪兒了呢?

李榕聯中“東征”,謂太平天囯;“北伐”,謂撚軍;“師門患難時”,則謂鹹豐十年(1860年)末,曾國藩駐軍祁門,差點兒被太平軍圍殲的故事。若僅望文生義,此聯不過李榕表彰自己的忠誠勞苦,可往深裏琢磨,則言外之意,有人一逢“師門患難”,則已不“及”矣。那一年,差不多正在“患難”前夕,李鴻章借故—如何處置敗軍僨事的李元度—與曾國藩大吵一架,不辭而別。曾國藩為此致憾,與人談及鴻章,便嘗說:“此君難與共患難耳。”當然,僅僅吹求文字,不免捕風捉影挑撥離間之譏。幸有李榕自述,可為佐證。

同治八年(1869年),李榕在湖南布政使任上,被禦史參奏,因此罷職。事後來看,奏劾的主要原因是他得罪了湘中的“巨室”。其時湖南須負擔援黔軍費,而正常財政收入無法負擔這筆費用,於是,只好用募捐的辦法解決。然而,不論貧富,只數人頭,人人有份,都要掏錢;還是減輕百姓負擔,只向富商與世家開刀?其間大有分別。

曾國藩一語點出其中的關鍵:“辦捐而必曰著重上戶,使大紳巨室與中人小家平等捐輸,此其勢固有所不能。巨室之不可得罪也久矣”(同治八年七月初二日致李鴻裔)。得罪小民,小民能奈汝何,難道造反不成?得罪巨室,則有代言人聞風而起,風聞言事,“淋漓盡致,亦殊可怪,不去官不止也”(李鴻章復郭嵩燾,八年二月二十日)。

張沄,長沙人,時任禦史,便狠參了李榕一折,從公到私,從裏至外,列出多款罪狀。而事後調查,莫非子虛烏有,甚而有人身攻擊的嫌疑,如謂李榕明媒正娶的續弦夫人為“買良為賤”。郭嵩燾問明參款,不禁慨嘆:“聞此摺又出於張竹汀(沄字),竹汀愚人也,樂為人所指嗾,抑亦國家之不幸也”(八年正月十三日記)。

不過,有一條確有其事,即任用退休演員翠喜做家丁。清制,“奴仆及倡優隸卒”俱屬“賤民”,禁與良民為伍,翠喜既屬樂籍,則沒有資格去李大人家聽差。李榕對此事辯稱,翠喜十六歲曾入樂部,後來“輾轉服役官場”,至入李家,已是二十八歲,年近中年,早捐賤業,似不再有參款所謂“挾優”的嫌疑。雖然,翠喜不再唱戲,但仍然屬於樂籍,李榕要麽違制,要麽失察,終究是犯了錯誤。

既然參奏大員,朝廷須派欽差復查。恭王與西太後心思細密,辦事周到,派了眾所周知與李榕有舊的李鴻章,同時警告他“確切查明,據實復奏,毋得化大為小,稍涉徇隱”(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寄諭)。顯然,不管調查結果如何,李榕的官位肯定保不住了。因為,朝廷故意派鴻章這樣從情理來說本應回避的人去辦案,看似宣示了朝廷對湘淮軍功集團的信任,實則截住了湘淮諸大佬曲線撈人的路徑。鴻章受命後,致書曾國藩,雲,“(二李)同為歐、蘇(按,此處代指曾國藩)門人,先後同被薦舉,本應為親者諱”,可是,“其理與勢又不可以曲諱”“伏祈鑒諒”。

李榕以此革職,憤憤不平,時隔多年,還責怪“當時主事者不肯實力洗刷”(謂翠喜入李宅做家丁已屆中年),“恐重逢言者之怒”(復喬樹枬,光緒六年四月),卻渾未體諒李鴻章當時兩面不是人的難處。

坊間流傳曾國藩有一句名言:打落牙齒和血吞。其實,這話是李榕用以形容曾國藩的轉帖,並非國藩原創首發。見國藩家書,謂:“李申夫嘗謂余慪氣從不說出,一味忍耐,徐圖自強,因引諺曰:‘好漢打脫牙和血吞。’此語是余生平咬牙立志之訣,不料被申夫看破”(同治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有趣的是,李榕能精準總結師傅的本事,卻不能學以致用,終於辜負了師門“克己而天下歸,言善而千裏應”的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