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違制 老公非禮

端王載漪(1856—1922)在近代史知名,大約是因為他在義和團戰爭期間的表現。前此,載漪協助慈禧太後鎮壓了戊戌政變,皆不滿意於光緒皇帝,遂立了一個大阿哥,企圖廢掉皇帝,而載漪正是大阿哥的父親。但是,包括各國外交官在內的中外政治力量大多反對,至有“君臣之分已定,中外之口難防”(兩江總督劉坤一語)的嚴諫。對此,載漪大覺惱怒。恰逢其時,華北地區的拳民喊出“扶清滅洋”的口號,於是,載漪火上澆油,煽動風潮,欲借自下而上的力量推倒皇帝,竟然不僅引拳民入京,甚而親率拳民入宮,說要查驗“二毛子”,顯有弑君之心。其後,力主殺掉反對利用義和團的五大臣,建議太後向萬國宣戰,終於攪得天下大亂,不可收拾。停戰後,載漪被各國外交官認作鼓動暴亂的“禍首”,指名嚴懲,差點兒被砍頭,後改流放新疆,卒於蘭州。

當時有識見的中國人亦皆不以載漪為然,除了嚴正譴責,還會編派幾句閑話。譬如黃浚(1891—1937),雖然後來做漢奸被槍決,但說他有見識,應無問題。就說,清代制度規定,凡在國喪(帝後之喪)百日內,皇親國戚不許過性生活。然而過沒過性生活,不便查驗,只能從生子的人家找出犯規者,一旦倒推時日,發現“受胎適在喪期”“則命名必加犬旁,暗示其父母有獸欲”。而愛新覺羅·載漪之漪字,即是父母違制後所得的恥辱標志。當然,載漪得名的原因,是否真如所述,黃浚並不能確定,姑妄聽之可也(《花隨人聖盦摭憶》)。

在皇室稱國喪,在仕宦平民之家則是家喪,家喪期間禁止同房的規定也很嚴格,至有鬧出人命的。

如襲侯李國傑(1881—1939),在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連丁祖(李鴻章)、父(經述)之憂,其妻卻在喪期有了身孕,李母治家甚嚴,國傑不敢稟告,只能央請夫人墮胎,夫人無奈,勉從其請,孰料竟因此發病而喪了命。

又如王照(1859—1933),是晚清著名政治反對派,也是近代漢語拼音化的吹鼓手。他與兩個兄弟住在一起,某年丁憂,他的弟婦有了身孕,王照十分憤怒,大罵其弟不孝,禽獸不如,其弟自知理虧,不敢回嘴。不料過了一陣,王照的老婆也懷上了,其弟雖能保守“兄友弟恭”的古訓,沒有回罵他哥,但也常常怒形於色。王照每日活在兄弟譏諷的眼光中,惱羞成怒,竟然遷過於夫人,將她暴打了一通,而夫人沒扛住,不久,亦竟因此發病而喪了命(《李宗侗自傳》)。

父母違制,卻給兒子安個壞名;老公非禮,卻讓老婆受苦受罪,以至於受死。孝道喪禮或有它的好處,但賞罰如此不公,未免讓人懷疑“聖人制禮”的精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