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謝道韞

名士風采

秋瑾嫁王廷鈞,琴瑟不諧,論者多批評丈夫,贊揚妻子。而據近年易惠莉教授的研究,秋對王不滿意,甚至破口大罵,主要原因有兩條,一是怪老公不爭氣,沒能考取科舉,一是為留學日本籌措學費,王家不肯出錢。

廷鈞比妻子小兩歲,“體清腴,面皙白”“狀貌如婦人女子”,轉不如瑾之“伉爽若須眉”。京師大學堂教習服部宇之吉,其妻繁子,對廷鈞的印象是:“白臉皮,很少相,一看就是那種可憐巴巴、溫順的青年。”(按,當時廷鈞二十五歲,捐了小京官,而繁子大概不知道這對夫婦是“姐弟戀”,故稱王“很少相”,唯“可憐巴巴”四字,竊謂傳神。)同時,與瑾初見,令繁子印象尤為深刻,記雲:“蓬松的黑發梳成西洋式發型,藍色的鴨舌帽蓋住了半只耳朵,藍色的舊西服穿在身上很不合體,袖頭長得幾乎蓋住了她那白嫩的手。手中提一根細手杖,肥大的褲管下面露出茶色的皮鞋,胸前系著一條綠色的領帶。臉色白得發青,大眼睛,高鼻梁,薄嘴唇。身材苗條,好一個瀟灑的青年。”

其時為光緒三十年(1904年),瑾二十八歲。時人對瑾在外的舉止,則謂“青布之袍,略無脂粉”,上街打車,“跨車轅坐,與車夫並,手一卷書”,而一般婦女坐車,都是“垂簾深坐”,故“市人睹之怪詫”,而瑾不以為意,殆“在女士則名士派耳”。

至於廷鈞的學習情況,其戚雲:“讀書善悟,不耐吟誦。作文寫大意,不喜錘煉。不臨摹碑帖而書法秀麗。”即謂廷鈞聰明有余,不能沉潛,兼以出身富家(王氏在湘潭開辦當鋪),不必考慮生計問題,缺乏做苦功的動力,如此而欲有成,實在很難。以故,“兩應童子試,一赴鄉闈不與選,遂棄帖括”。秋瑾賦詩,有“可憐謝道韞,不嫁鮑參軍”之句,托詞詠古,其實在慨嘆所嫁非偶。

妻為“名士派”,夫為“純謹士”,古人或覺不適,今人未必然,甚至可以矜為時尚。不過,廷鈞“幼年失學,前途絕望,此為女士最痛心之事”。瑾未來雖做了革命家,也曾有過夫婿封侯的理想,這很正常。及至對丈夫“絕望”“傷心”,發誓獨立,而有“漫雲女子不英雄”“紅顏誰說不封侯”的念頭,也很正常。

只是,未來因銀錢問題,夫婦不和,瑾與兄書,至雲:“讀書之人,雖無十分才幹者,當亦無此十分不良也。”將科舉不利與品行不良混為一談,以此痛責其夫,純系一面之詞,就不是很正常了。

女俠Style

國人稱秋瑾為女俠,美國人則有稱她為長恩亞克者。(按,其女王燦芝將俠母事跡譯為英文,美國朋友讀後以為這就是中國的Joan of Arc,即聖女貞德也。)

秋瑾的俠氣,不僅在社會上屢有展示,載諸國史,即在家中,亦偶爾流露。其侄王蘊璉撰《回憶嬸母秋瑾》,雲:“聽我母親說,秋瑾嬸母曾問她家娘要錢,家娘不理她,秋瑾嬸母就把刀子向桌上一砸,揚言要殺一人。她家娘家爺見她這樣兇猛,就要管家拿了四千元給她。”(按,家娘家爺,湘語,即婆婆與公公。)這回向夫家要錢,是為了籌措去日本留學的經費,時在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拿到錢後,先去北京,聞“戊戌余黨王照入獄,家屬正籌資撈人”,女俠與王照素昧平生,仍從學費中拿出一部分給了王家,並請中間人不要透露自己的姓名。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春,秋瑾回國省親,夏間仍再赴日。為了旅費與學費,不得已,變賣首飾(珠冠與珠花)。然而王廷鈞不同意,於是,有了女俠在家書中怒罵其夫的事情。

秋瑾雲:“子芳(廷鈞字)之人,行為禽獸之不若。人之無良,莫此為甚。即妹之珠帽及珠花亦為彼篡取。妹此等景況,尚思截取此銀及物,是欲絕我命也。”並誓言:“妹得有寸進,則不使彼之姓加我姓上。如無寸進,不能自食,則必以一訟取此兒女家財,不成則死之而已。”(按,瑾初至京,與人相見,自我介紹皆曰“王秋瑾”,現在發了脾氣,則曰倘能自立,將“不使彼之姓加我姓上”。)然而二人終未離婚,廷鈞且於瑾罹難之次年逝世,雖不知廷鈞之死的真相,但說他全不關心思念亡妻,恐非事實。

老公討厭,夫家也討厭,只是,抱怨夫家,還有一個比較曲折的理由,因為夫家有富名,導致她難以舉債。瑾雲:“無彼家之富名,妹於籌款之事,尚可借他人幫助。旁人聞彼富有,反疑妹為裝窮,故無一援手者。”沒辦法,最後向娘家求助,“母固深愛其女”,然而家產早已蕩盡,“為勉籌數百金付之”。

不過,蕩盡家產,秋瑾有責任。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其父逝世,固應由其兄扶柩回浙安葬,瑾卻突發奇想,說動廷鈞,提出嫁妝,與其兄合資,於次年在湘潭開辦和濟錢莊。然而,兄妹都不是商業好手,開業不到一年,即告倒閉,而秋家亦告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