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你一巴掌(二)

民國元年(1912年),唐群英在稠人廣坐之下扇宋教仁的耳光,影響長遠,尤其在女界。十二年後,湖南女界聯合會在長沙復陶女校舉辦恢復成立大會,公推群英為會議主席,會中,即有代表演說,雲:“以後如有再輕視女子蹂躪女權者,當效唐群英先生的法子來打一打,看他們怕不怕。”

這種氣話當不得真,若當真,就是女權運動之弊了。若謂男性壓迫女性,則所以壓迫者,不過男性更具暴力而已;而女性反以暴力挑戰男權,不論角力是否能勝,從根本而言,以暴易暴,不正好走上自己反對的那條路嗎?當然,宋教仁默不作聲,為政治交易挨個嘴巴,卻是好事,借此能提醒世人,男女平權尚未實現,應該實現。自此而言,教仁倒是一個合格的女權主義者,群英對之不免有愧色矣。

遺憾的是,第二年,群英回到湖南,又展示了一回暴力。

二月十六日,《長沙日報》刊登一則啟事,曰:“鄭師道唐群英同啟。道、英在京,因道義感情,成婚姻之愛,已憑族友一再訂盟於便宜坊。[民國元年(1912年)]十二月四號,結婚於天津日本白屋旅館。為國步艱難,故儉禮從事。今偕來湘省,擬重證花燭,以樂慈幃。”

師道,浙江人,曾任國會議員,今為湖南鹽政委員。據當時各報的深度調查報道,可知師道與群英確為戀愛關系,不僅先已在天津白屋旅館“合歡”,即在長沙,二人在金台賓館同居,也有目擊者。群英之夫與女已前卒,她是單身,且奉女權為主義,不必遵循守寡表貞的舊道德,與師道“成婚姻之愛”,完全沒有問題。然而群英在長沙與母兄同居,二人守舊,堅決不同意群英別嫁,遂有啟事所謂“因誤會而生家人之變動”,其母且以死相迫,群英不得不放棄這段感情。無奈師道用情太深,不得解脫,乃鋌而走險,登報結婚。

孰料啟事一出,全城大嘩。雖入民國,長沙主流社會仍保有前清的價值觀,以寡婦再醮為不道德,紛紛攻擊群英,以至惡聲聞於“慈幃”。既然不敢違抗母命,群英不得已,須與師道切割。只是,她的危機公關術,卻是砸報館。當晚八時,群英宣言報館“有意汙蔑唐君,摧殘女界”,率三十余人,取下門面招牌,將排字房“盡行搗碎”,並謂倘不更正道歉,則將“三槍了之”:一槍幹掉鄭師道,一槍幹掉文斐(報館總經理),再以一槍自殺。

報館因此停刊半個月,仍不得解,遂將群英告上法庭,並請賠償損失九千余元。開庭時,群英托病不至,法官判令被告必須“親行到案”,否則缺席裁判。私下裏,法官對群英藐視法庭十分不滿,竟曰:“吾願以百五十元一月之廳長,與唐群英一戰。”最終,督軍譚延闿知道了這事。他撥公款二千元給報社,以為補償,又囑法庭銷案,才平息了這場風波。

顯然,砸報社是不對的,狠揍一通情商不夠的未婚夫,倒是可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