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兆銘的明媚與深沉(二)

汪兆銘借受審的機會,反駁了所謂主流輿論對革命黨的責難,意猶未盡,他還主動分析革命成功會不會削弱國力,從而引致列強瓜分的風險。他認為至今中國未被瓜分,只是“各國平均勢力之結果而已”,並非中國有什麽“自全之道”,一旦均勢打破,則或瓜分,或侵略,或保全,皆受人主宰,絲毫不能自主。積弱如此,再不思以革命立憲強國,則要走上“一亡而不可復存,一弱而不可復強”的道路。至於企圖靠聯美聯俄這樣的路子,保全發展,則“非於國家權力發動之根本上有大變革”,俱屬奢談,因為“有兩強國同盟者,而決無以強國與弱國同盟者”,此系常識,不可違也。

以上簡要介紹了兆銘的供詞,如果讀者有心,會發現一個新問題,那就是,他這些話對清廷說有用嗎?不待智者而決之一點兒用都沒有。哪有赤手空拳請皇帝離開寶座而能成功的?國史上沒有,萬國史上也沒有。兆銘是智者,也是強者,六年前就剪掉了辮子,如今還要暗殺攝政王,怎麽會相信對牛彈琴能有效果。然而他畢竟說了這麽多,究竟要說給誰聽?可以想象,全國人民是他的目標聽眾,但是,這番有理有據而且煽動性特強的話,清廷至愚,也知道不該放出來請民眾鑒賞。事實亦如此,及至民國建立,才由前清司法大臣紹昌披露了這份供詞。

不過,他這些話,其實早就說過,所謂“生平宗旨皆發之於《民報》”。看看他任主筆所撰重要社論的題目,如《民族的國民》《駁革命可以召瓜分說》《滿洲立憲與國民革命》《駁革命可以生內亂說》《革命之決心》,即知所述與供詞無大差別。只是,他當年寫這些文章,主要是為了批駁康有為與梁啟超,並非向清廷喊話。供詞所謂“詰者或曰,今中國已立憲矣,何猶思革命而不已”“論者又曰,故為政治革命計,為以速開國會為唯一之手段”,又謂“以為今已預備立憲,凡內治外交諸問題皆可借以解決,醉其名而不務其實,如相飲以狂藥”“其罪實通於天也”,雲雲。這些被他樹起來批駁的靶子,其實都是康、梁一路人。當時,梁啟超主筆《新民叢報》,主張保皇改良,兆銘主筆《民報》,呼籲革命,雙方在日本展開輿論大戰。啟超以“新民體”聞名於世,是在早期為《新民叢報》撰文時博得的盛譽,然而,在日本與兆銘惡鬥,平心而論,無論邏輯文筆與情感,啟超皆要敗下陣來。

說來,梁啟超與汪兆銘都是清廷的敵人,都受通緝,何以不結成同盟,非要“自相殘殺”?有一個很現實的原因,那就是兆銘文章固然寫得更有道理,事後論文更覺得他這一派更加正確,無奈受眾的數量卻不如啟超。受眾少,則政治基本盤不大,基本盤不大,則不論舉行起義還是募集經費,都得不到支持,往往以失敗告終。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兆銘受孫文之命赴荷屬文島籌款,不但華僑解囊者少,從國內逃亡而來的革命同志也漸漸失去信心,“頗懷不滿”,最終大受排擠,無功而返。同時,老同志如章炳麟、陶成章,另立光復會,造作謠言,攻擊革命黨,既減損了同盟會的聲望,也削弱了同情者的支持。當此內憂外患交並之時,據其妻陳璧君雲,兆銘“慮無以對慷慨輸將(按,謂捐款)之同志”,乃秘密組織暗殺團,“謀於清廷根本之地,為非常之舉,以振奮天下之人心”。

然而,兆銘潛入國內,臨行作書留別孫文,說自己這次去搞暗殺,“目的在於破敵,而非在於靖內變也,所以靖內變之道,亦不外於此”,語雖委婉,卻可見當時同盟會高層已經認識到,內變比外敵更可怕,更難應付。所謂內變,一為章陶叛立,一為籌款艱難,而之所以如此,皆因同盟會行動無效果(多次起義失敗),文章得罪人(以革命論調與康、梁論戰自然嚇跑不少觀眾),道路越走越窄,前途越來越渺茫。兆銘痛定思痛,得出結論,當前僵局甚至敗局,已“非口舌所以彌縫,非手段所以挽回,要在吾輩努力為事實之進行,則灰心者復歸於熱,懷疑者復歸於信”。那麽,超乎輿論公關與政治手腕的實際行動,除了去北京幹一票,幾乎沒有其他選擇。

兆銘以前是反對暗殺的,甚至連留日學生罷課回國這類行為都嫌激烈,今則不但為革命正名,還要為革命獻身,可見局面糟糕到了什麽地步。然而,他對暗殺是否成功沒有把握,即能成功,他對效果如何也有疑慮。弱者使用暴力,雖有正當要求,亦更容易被輿論視為恐怖分子,此系革命時期的常態,兆銘早已了然。但是,計無所出,除了暗殺。暗殺若能惹出動靜,小則令天下不滿於清廷的人注意同盟會,樂於捐助;大則一擊即中,引發連鎖反應,幸成翻天覆地之功。